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爱 作者:托妮·莫里森 内容简介 克里斯廷、留心、梅、朱尼尔、维达、甚至L, 所有的女人都为比尔柯西着迷。他是著名的柯西度假酒店的老板, 左右着这些女人对于父亲 、丈夫、恋人、守护者与朋友的渴望。 即使在他死后多年,这些渴望依然主宰着她们的生命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妮莫里森,大胆探索爱的本质它的疯狂、它的占有、它的恐惧、它的绝望!文字背后,藏着一颗深切的、令人无法拂逆的真心。那些流血、煎熬、痛苦、死亡,即使是你闻所未闻的,也一样能让你产生共鸣,感受到切肤之痛。 序言 女人们劈开双腿,于是我开始哼唱。男人们变得暴躁,但也知道这都是为了他们。他们放松下来。站在一旁,无能为力地看着,真是一种煎熬。可我一言不发。反正我天生就很安静。小时候人们说我懂礼貌,年轻时他们觉得我稳重。后来又认为我成熟有智慧。如今,沉默被视作怪异,我的种族大抵也忘记了言简意赅的美。如今,舌头动个不停,思想却无处可寻。不过我曾经可以正常地与人交谈,必要时我说句话就足以终结腹中的生命,叫停手里的刀剑。可那已是从前,七十年代,女人们开始劈腿跨坐在椅子上,开始在电视里跳露裆舞,杂志开始拍女人的屁股和大腿,仿佛这就是她们的全部,从那时起,我就彻底沉默了。在女人不愿当众张开双腿的年代,还有秘密可言——有些能说,有些不能。而现在呢?荡然无存。无耻成为如今的常态,我只有哼唱。嘴里哼着曲调,脑中的歌词和着音乐共舞。人们来吃盘小龙虾,或者来消磨时间,从不会发现、也不会在意他们一直自说自话。我只是个背景——就像电影中情人初次相见,或是丈夫在海滩独自徘徊、猜想是否有人看见他做的亏心事时,随之响起的背景音乐。我哼的歌鼓舞人们,促使他们下定决心,比如让穆德莉·皮尔斯(美国作家詹姆斯·M.凯恩写于1941 年的小说《穆德莉· 皮尔斯》中的女主角。该作品于1945 年被改编为电影。)决定替她女儿坐牢。我想我的音乐尽管轻柔,也可以发挥那样的作用。就像当海面上荡漾着《蓝色心情》的旋律,你游泳的状态也会改变一样。它并不会让你潜入水中,但却会让你一直游下去,或者让你误以为自己既聪明又幸运。那么为什么不游远一点,再远一点?深海又如何?那是水面以下的事,与小号和琴键激发出的热血沸腾毫无关系,不是吗?当然,我没有那么大的能量。我的哼唱大多是低沉而私密的,适合一个对这世界感到难堪的老女人,是她对这个世纪的反抗。在这个世纪里,一切都被知晓,却无一能被理解。也许事实一直都是如此,但直到三十多年前我才因为这个发现而感到震撼——妓女始终在引领潮流,她们因为坦诚而受到尊重。又或许不是因为坦诚而是因为成功。不过,电视里这些劈开双腿跨坐在椅子上,或者半裸身子跳舞的九十年代女性,同我们这儿大多数值得尊敬的女性也没有多大差别。这里是海边的乡村,潮湿,敬畏上帝,女人们不顾一切地追逐热裤、丁字裤和相机镜头。但不管过去还是现在,不管穿的内裤是否得体,野性的女人从来就无法隐藏她们的天真——就像可怜的小猫那样,眼巴巴地盼着白马王子的到来。尤其是随身带着刀片、满嘴脏话的粗烈女人,还有手袋里塞满大麻、开跑车的张扬女人。就连身上挂着勋章般的伤疤、丝袜卷到脚踝的女人,也无法隐藏内心那个蜜糖般的小孩,那可爱的小丫头蜷缩在某个地方,在肋骨之间,心房下面。自然,她们背后都有悲伤的故事:太多关注,太少关注,最不幸的关注。故事里有恐怖的爸爸,虚伪的男人,或是伤害她们的刻薄的妈妈和朋友。每个故事里总有一个恶魔,把她们变得粗烈而不是勇敢。因此她们劈开双腿,而关上了心门,把那蜷卧的小孩紧紧藏在心灵深处。 有时伤口太深,再悲惨的故事都不足以解释。于是只好说,是外来的邪恶在作怪,让经年累月、根深蒂固的疯狂毁了女人们,令她们彼此憎恨并且祸延子孙。我们上滩曾经流传着“警头怪”的故事。这些肮脏的家伙顶着大帽子,从海里窜出来伤害不检点的女人,吞吃不听话的小孩。我妈妈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知道它们,那会儿人们还常做白日梦。它们消失了一段时间,到了四十年代,海边发生了几桩“看,我早就提醒过你”的事情,它们戴着崭新的、更大的帽子重又出现。比如那个和邻居的丈夫在海滩上鬼混的女人,第二天就在罐头厂里中风了,手里还拿着尖刀。那时她不过二十九岁。另有一个女人——她住在丝克,和上滩的人本没有关系——有天傍晚跑到她公公的海滩上,在沙里藏了一个手电筒和一张地契,结果当夜就被红海龟挖了出来。倒霉的儿媳为了不让偷来的文件被海风卷走,或者落入三K党之手,把自己的手腕都弄伤了。当然,这些有罪的女人做出丑事时,没人亲眼看到警头怪,不过我知道它们就在旁边,也知道它们长什么样子,因为一九四二年,几个固执的小孩游过安全线溺死在海中的时候,我见过它们。孩子们刚被海浪吞没,一个尖叫的母亲和几个吓呆的野餐的人头上便乌云密布,眨眼间云变幻成戴着宽沿帽、张开大口的轮廓。有人听见轰隆隆的声音,不过我发誓我听到的是欢呼。从那时起直到五十年代,它们或在海浪里游荡,或在海滩上徘徊,随时准备在日落时分出击(你知道,那时正是淫欲高涨、海龟筑窝、粗心的父母昏昏欲睡的时刻)。大多数魔鬼在晚饭时分都会饥饿,和我们一样。不过警头怪也喜欢半夜出没,尤其当酒店里住满的游客沉醉在舞曲或是海边的气息中,抑或被星空下的海水所诱惑的时候。那个年代,柯西度假酒店是东海岸最棒也最出名的黑人度假胜地。每个人都会来:里尔·格林、法萨·海因斯、邦·沃克、吉米·兰斯福德、欢乐雨滴(这些都是当时很流行的爵士或布鲁斯乐手、乐队。),还有迫不及待地从密歇根和纽约远道而来的客人们。苏克湾到处是中尉和刚做了母亲的女人,还有年轻的老师、地主、医生、生意人。到处都有小孩骑在爸爸的小腿上,或者把叔叔埋在沙子里,只露出脑袋来。男男女女打起槌球,或者组成棒球队,朝着海浪击出本垒打。奶奶们照看着白色把手的红保温瓶和食物提篮,里面满满装着蟹肉沙拉、火腿、鸡肉、圆面包,还有一条条柠檬蛋糕,我的天。突然之间,到了一九五八年,警头怪又像民防团一般嚣张地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一个黑管乐手和他的新娘在早餐之前淹死了。他们浮水用的轮胎被冲到岸上,带着一团缠着鳞片的胡须。是不是蜜月里的新娘行为不端,人们猜测着,悄悄议论着,没有人清楚真相。她当然有很多机会。柯西度假酒店每平方英尺上英俊的单身汉都比亚特兰大的任何地方要多,甚至比芝加哥还多。他们来这里不仅是为了音乐,更是为了和漂亮女人在海边跳舞。 那对淹死的夫妻被分开——送到不同的殡仪馆——之后,你大概觉得再也无需警告心怀鬼胎的女人和顽劣的小孩了,因为他们知道那是死路一条:无论白天黑夜,警头怪会突然窜出水面,闪电一般迅速,惩罚任性的女人,吞吃淘气的小孩。直到度假酒店倒闭的时候,它们才悄悄溜走,就像小偷离开领取救济食品的队伍。现在仍在后湾设陷阱捕蟹的几个人或许还记得它们,但这里已经没有了大乐队,没有来度蜜月的人,游船、野餐、游泳的人,全都没有了。苏克湾变成了垃圾场,上滩也被淹没,再没有人需要或者愿意记起什么大帽子、缠着鳞片的胡须。四十年已经过去,柯西家族已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可我几乎每天仍在为她们担心。 除了我和几个渔棚之外,上滩已经淹没在二十英尺深的水下。不过,柯西度假酒店还矗立着。算是矗立着吧。看起来好像在往后倾斜——远离飓风和不断扬起的沙。海滨可以给人去楼空的房子带来如此奇怪的变化。你会在台阶上发现最漂亮的贝壳,好像散落的花瓣,或是星期天礼服上的装饰,你会纳闷它们从何而来,毕竟离海还有那么远。门廊拐角处和扶手栏杆间积起的沙堆比海滩上的沙更白,更光滑,好像二次精筛的面粉。露台周围的毛地黄长到齐腰高;玫瑰本是一向厌恶这里的土壤,如今也疯长起来,比黑莓还要多刺,甜菜般红艳的花朵会开好几个星期。旅馆的木墙板看起来好像镀了银,脱落的油漆像未擦拭的茶具上的斑纹。双层大门上了锁,目前为止门上的玻璃还没被打碎。没人忍心这么做,因为玻璃会映出你的脸和你背后的风景:耀眼的海滩上成亩成亩的香葱,银幕一般的天空,还有一心想要拥有你的海洋。别管那外面的孤独,只要往酒店里面一看,就会发现它似乎肯定能让你快乐得神魂颠倒,并且带给你所有挚友的陪伴。还有音乐。百叶窗的合页发出的声音像吹破了音的小号,钢琴键上迸出一个四分音符压过了风声,于是你便注意不到萦绕在大厅和密闭房间里的伤痛。 我们这里的天气大抵是温和的,光线却十分奇特。早晨还很黯淡,中午渐渐变成白晃晃的,不到三点颜色就狂野得可怕。翡翠色和宝石蓝色的海浪互相击打,扬起无数泡沫,简直可以在里面洗床单。傍晚的天空看上去则像来自另一个星球——毫无规则可言,太阳可以尽情地变成李子一般的紫,云彩可以变得罂粟一样红。我们的海滩就像白糖,西班牙人第一次来到就这么觉得。他们把这里叫作“苏克拉(苏克拉(Sucra),发音近似西班的“糖”(azúcar)。)”,时间一长被当地的白人念成“苏克”。 谁都觉得这里的气候是无尽的享受,除了罐头厂的气味飘上海滩、飘进酒店的时候。那时游客们才知道上滩人每天要忍受的是什么,他们以为就因为此,柯西先生才把家从酒店里搬了出来,在莫纳克街盖了那栋大房子。以前鱼腥味在这一带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就像沼泽的臭气和厕所的气味一样,鱼腥味不过是给感官增加了一点多样性。但到了六十年代就成了一个问题。新一代女性抱怨鱼腥味熏了她们的衣服,倒了她们的胃口,还破坏了她们理想中的浪漫。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全世界都开始认为只有香水是鼻子应该闻到的气味。我记得维达想尽法子安抚一个著名歌手的女朋友,她一直抱怨牛排吃起来全是海螺的味道。这伤了我的心,因为我的厨艺从没出过问题。后来,柯西先生对别人说,他的生意就是这么毁掉的——白人骗了他,让他买下整个海滩,而罐头厂就在旁边,那地方根本赚不到钱。鱼腥味让度假酒店成了笑话。但其实我知道,笼罩上滩的鱼腥味一个月也就飘到苏克湾一两次,而且十二月到来年四月不捕捉螃蟹,罐头厂也停业,那味道就彻底没有了。事实不是那样的。不管他跟别人怎么解释,他的度假酒店被毁掉其实另有原因。是自由,梅说。在她公公失去兴趣之后,她尽力维持着酒店的经营。她相信是民权运动毁了她一家,也毁了他们的生意。她的意思是,黑人更热衷于去炸掉城市,而没有心思来海边跳舞了。这就是梅,她起初只是固执,后来就成了偏执。事实上,四十年代吹嘘自己去柯西酒店度假的人,到了六十年代开始吹嘘去了君悦、希尔顿,或者坐游轮去了巴哈马和欧丘里欧(巴哈马是加勒比岛国,欧丘里欧在加勒比岛国牙买加,两处都是度假胜地。)。说真的,鱼腥味也好,取消种族隔离也罢,都不是原因。别提那个抱怨吃到海螺味牛排的女人,如果能听到威尔逊·皮克特或者内莉·卢切唱歌,让客人坐在厕所旁他们也会愿意的。况且,在拥挤的舞厅里听着《海港之光》,和舞伴紧紧贴在一起,谁又能分清是什么味道呢。梅每天都在抱怨马丁·路德·金给她惹了麻烦,可那时候酒店还在赚钱,只是来的客人不同了。听我说:要怪得怪别的原因。何况,柯西先生是聪明人。他在这里帮助过的黑人比政府项目四十年来帮助的还要多。而且,也不是他关了酒店,把七十五英亩土地卖给标榜“种族机会均等”的开发商,只盖出三十二栋连我的小破屋都不如的廉价房。至少我的地板是手工刨光的橡木,不是什么光滑的松木。我的房梁就算不够笔直,至少是够年头的真材实料。 上滩被“阿格尼丝”飓风淹没之前,经历过一次无名的干旱。买卖刚结束,土地还没划分好,上滩的母亲们打开水龙头,放出来的都是泥。枯井和浑水吓坏了她们,她们放弃了海边的景色,申请了住房及城市发展部利率为百分之二的按揭贷款。雨水也没什么用了。烦恼,失业,干旱过后的飓风,沼泽地变成了干裂的泥蛋糕,连蚊子都不愿待了——我觉得这一切不过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他们把那块地方称作滨海社区,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开发商最初打算卖给越战老兵和退休的白人,但当领取食物津贴的失业者以这里为目标时,教会和反歧视运动组织就忙了起来。福利救济帮助了一些人,直到城市重建计划开始实施。然后到处都有了工作机会。现在住在这里的人,很多都是坐车去二十二英里以北的办公楼或医院实验室上班的。他们穿梭于这些便宜的漂亮房子和购物中心、电影院之间,心中快乐得没有一点阴郁,更不会有关于警头怪的记忆。 我也并没有想到它们,直到我开始思念柯西家的女人,不知道她们是不是终于杀死了彼此。除了我之外,谁会知道她们是不是死在那里了——其中一个趴在楼梯上呕吐,手里的刀刚刚割断了给她下毒的那个人的喉咙?或者其中一个开枪打死对方,然后就中风倒在冰箱前面活活饿死了?好几天都不会有人发现她们。要等到桑德勒家的男孩来要每周工钱的时候。我想我得把电视关上一会儿了。 我曾经看见她们中的一个开着那辆锈迹斑斑的奥斯莫比汽车,要么去银行,要么偶尔来我们这里点一份索尔兹伯里牛排。除此之外,她们很多年都没离开过那座房子。自从其中一个提着沃尔玛的购物袋回来之后,她的双肩明显被鞭打过,她带出去的白色新秀丽旅行箱也不见了。我原以为另一个会当着她的面狠狠把门甩上,但是没有。我猜她们明白彼此是半斤八两。她们比多数人都刻薄和冷漠,别人也懒得理睬她们。 她们像女王一般住在柯西先生的房子里,不过自从不久之前,那个穿着内裤一样短的裙子而且压根没穿内裤的女孩搬进去,我就开始担心她们会留下我一个人,靠着老掉牙的故事过日子。我知道那很无聊:不过是又一个编出来吓唬放荡女人、管教任性小孩的故事。但我也只有它了。我知道我需要其他的故事。更好的故事。比如无耻的女人们如何毁掉一个好男人。我可以把那个故事哼唱出来。 一画像 那天她走在丝克镇的街上,狂风吹得气温很低,太阳也没法让室外的温度计往冰点之上升高一点。海边结起一块块冰;岸上,莫纳克街挤挤攘攘的房子发出小狗一般的呜咽声。结冰的地面闪着光,那光随后消失在傍晚的阴影中。她走在人行道上,敏捷的脚步尚且行走艰难,更不用说微跛的人了。在这刺骨寒风中,她本该低着头闭着眼,然而这里对她是陌生的,她于是睁大眼看着每一座房子,找着广告上的地址。莫纳克街一号。最后她走进一条私人车道里,桑德勒·吉本斯正站在车库前拆一包防冻剂。他记得她走近时鞋跟敲击水泥地的声音,还有她站在那里时臀部的角度,她身后是圆滚滚的太阳,她脸上是车库的灯光。他记得她问他那房子怎么走时声音中的快乐。那房子里住着他认识了一辈子的女人们。 “你确定?”当她说出地址时他问道。她从上衣口袋掏出一片纸,用没戴手套的手拿着,确认了一下,点了点头。桑德勒·吉本斯扫了一眼她的腿,心想她露在短裙外的大腿和膝盖一定被冷风吹得很痛。他又惊叹地看着她靴子的高跟,还有她短皮夹克的剪裁。开始他以为她戴着帽子,大大绒绒的,让耳朵和脖子暖和一点。之后他才发现那是头发——被风往前吹,让他看不清她的脸。她看起来像一个甜甜的小孩,骨骼纤细,似乎是个被温柔地养大但却迷失了的孩子。 “柯西家的女人们,”他说,“你要找的是她们住的地方。很久之前就不是一号了。不过不能告诉她们。啥都不能告诉她们。我觉得不是一四一○号就是一四○一号。” 现在轮到她有点怀疑他到底确不确定了。 “我告诉你啊,”他说,突然间有些不悦——是风,他想,吹得他眼睛生痛,“朝那儿一直走。肯定能看到的。大得像教堂。” 她向他道了谢,不过他又在背后喊起来时,她没有回头。他大声说:“也像监狱。” 桑德勒·吉本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说。也许是因为想起了妻子。她现在应该下公共汽车了,估计正小心翼翼地从湿滑的人行道上往自家的车道走。走进车道就不会滑倒了,因为他一向有远见有常识,已经做好了应对冰冻的准备,尽管这里从未有过这种天气。不过“监狱”这个词意味着他想到的其实是他的外孙罗门,他一个半小时前就该放学回家了。十四岁的他个子太高,肌肉也长了出来。他那种鬼鬼祟祟的劲儿让桑德勒·吉本斯每每见到都会摩挲大拇指。女儿和女婿参军之后,他和维达·吉本斯都很乐意把他接来抚养。罗门的母亲进了陆军,父亲进了商船队(美国军事海运的组成部分,负责海上运输、医疗后勤等活动。)。除此之外他们别无选择,因为罐头厂关门之后就只剩下临时工可以干(女人在港口做清洁工,男人在街上拖垃圾)。“父母闲,儿女晃。”桑德勒·吉本斯的母亲曾经这么说。他们让罗门在院子里帮忙,不过这并不能拴住他,让他不去引那些无所事事、虎视眈眈的警察们注意。桑德勒·吉本斯小时候怕的是民防团,而民防团现在已经被穿深蓝色制服的人取代了。三十年前警察局只有一名治安官,一名秘书,现在有了四辆巡逻车和八名拿着对讲机的警官负责维护治安。 他正把盐屑从手上擦掉,他照顾的这两个人就一起回来了,其中一个嚷着:“嗨!幸好你撒过防冻剂!不然我脖子都要跌断了。”另外一个说:“姥姥你说什么呢,下了公共汽车我就一直扶着你啊。” “当然喽,宝贝。”维达·吉本斯笑了,希望能让丈夫别批评她外孙。 晚饭的烤土豆温暖了桑德勒的心绪,于是他又拾起他们三人摆桌子时闲聊的话头。 “你说她要干吗?”维达皱着眉问道。火腿片重新热过之后变得很硬。 “我猜她要找柯西家的女人。她拿的地址就是他家的。不过还是老地址。这儿只有他们一家时候的地址。” “写在她拿的纸上?”她在肉上浇了一些葡萄干酱。 “我没看,老太婆。就看到她核对了一下。一小片纸,像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 “你光顾着看她的腿了吧。那上面什么都有。” 罗门用手捂着嘴,闭上了眼睛。 “维达,别在孩子面前损我好吧。” “喏,你告诉我的头一件事就是她的裙子。我不过是顺着你的先后次序罢了。” “我只是说裙子很短。” “有多短?”维达朝罗门眨了眨眼。 “她们现在就穿到这儿,姥姥。”罗门的手消失在桌子下面。 “到哪儿?”维达朝旁边探过身去。 “你们俩有完没完啊?我想说点正事儿呢。” “你觉得她是柯西家的侄女?”维达问。 “可能。只是看起来不像。除了个头以外,倒是挺像克里斯廷家的人。”桑德勒伸手去拿辣椒。 “克里斯廷家已经没剩什么人了。” “说不定有个你不知道的女儿。”罗门只是想加入谈话,不过像往常一样,他们看着他,好像他没拉裤链似的。 “说话注意点。”他的外公说道。 “我就是说说嘛,姥爷。我怎么知道?” “不知道就别乱插嘴。” “啧。” “你对我龇牙咧嘴的是吧?” “好啦,桑德勒。别管他了。”维达说。 桑德勒张开嘴,本想辩解,不过最后还是咬了辣椒。 “反正你越说我就越讨厌柯西家的女孩。”维达说。 “女孩?”罗门做了个鬼脸。 “嗯,我就是这么觉得的。势利眼,自以为了不起,不把别人当回事,明明是壶还看不起锅。” “她们对我还不错啊,”罗门说,“至少瘦的那个是。” 维达瞪了他一眼。“别信那一套。只要付钱给你就行了。” 罗门咽了下口水。现在轮到她跟他过不去了。“既然她们那么坏,你们为什么还叫我去给她们干活?” “叫你去干活?”桑德勒抓了抓大拇指。 “呃,就是把我介绍过去。” “把这孩子淹死吧,维达。他可真够不识好歹的。” “我们介绍你过去是因为你得找个活干,罗门。你在这儿住了四个月了,该承担点儿责任。” 罗门试着把话题转回他雇主的而不是他自己的弱点上。“克里斯廷小姐总是给我做好吃的。” “我不想你吃她做的东西。” “维达。” “不行。” “那都是谣言。” “这谣言传得也太远了。另外那个人我也不相信。她能干什么我清楚得很。” “维达。” “你忘了?”维达惊讶地抬起眉毛。 “这事谁也不确定。” “确定什么?”罗门问道。 “都是老黄历啦。”他外公说。 维达站起来,走到冰箱前。“他是被人杀死的,这事就像我坐在这儿一样,确定无疑。他可什么坏事都没干过。”饭后甜点是用冰激凌杯装的罐头菠萝。维达在每人面前放了一杯。桑德勒靠在椅子上,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维达看到了他的眼神,不过决定忽略。她每天去上班,而他就拿着警卫那点可怜的退休金。他把家务打理得还凑合,但每天都得盼她回家做一顿完美的晚餐。 “谁啊?”罗门问。 “比尔·柯西,”桑德勒答道,“他以前有一家酒店,还有其他很多财产,包括盖我们房子的这块地。” 维达摇了摇头。“他死的那天我见过他。早上还精神得很,吃午饭的时候就死了。” “他要为很多事付出代价,维达。” “有人替他解决了:没午饭吃。” “那个老不正经的做什么事你都能原谅。” “他给我们的工资很高,桑德勒。他还教我们很多东西,如果我一直待在沼泽上的高脚屋,永远也不会懂那些的。你知道我妈的手是什么样子。多亏比尔·柯西,我们再也不用干那种活了。” “也没那么糟糕吧。我有时还挺怀念的。” “怀念什么?泔水桶?蛇?” “树。” “呸。”维达把勺子重重地扔在杯子里,这叮当声正是她想要的。 “还记得夏天的暴风雨吧?”桑德勒当作什么都没发生,“那空气真是——” “起来,罗门,”维达拍了拍男孩的肩膀,“帮我洗盘子。” “我还没吃完呢,姥姥。” “你吃完了。起来。” 罗门从嘴里吐出一口气,把椅子往后一推,站起身来。他想和外公交换一个眼色,不过老人的眼神正若有所思。 “我从来没有在别的地方见过那样的月光,”桑德勒的声音是低沉的,“让人想——”他镇定了一下,“我不是说我想搬回去。” “希望不是,”维达重重地刮着盘子,“回去你就只有鱼鳃吃了。” “柯西太太说那里是天堂。”罗门用手抓起一小块菠萝。 维达打了他的手一下。“是一片种植园。比尔·柯西把我们从那儿领了出来。” “把他需要的人。”桑德勒扭头说。 “我听到了。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维达。你说得对,他是个圣徒。” “不跟你吵。” 罗门在热水里滴了几滴液体皂。他的手在水里搅得很舒服,尽管关节会被刺得生痛。站在水池边,身体一侧感到更痛,不过听着外公外婆在为一些陈年旧事争吵,他倒感觉好了点儿。不那么害怕了。 女孩找到了那座房子,拿着防冻剂的人没说错:房子很优雅,很壮观,三层楼尖尖的楼顶看着也确实像教堂。通到门廊的台阶歪歪扭扭的,上面结的冰还闪着光,让人不由小心起来,因为旁边没有栏杆。不过女孩噼里啪啦地走了过去,毫不犹豫地上了台阶。她没看到有门铃,便敲了敲门,发现门廊下面右手处有一道光时犹豫了一下。她又回身下了台阶,顺着半露半掩的石板走下被窗户透出的灯光照亮的一段铁楼梯。窗户旁边有扇门,那里没有风夹击她。这块地方看起来像有些人说的那种花园房,不过也有人说那叫地下室。她在门前停了下来,透过门上的窗户看到里面有个女人坐着。她面前的桌上放着一个淘米箩,一些报纸,还有一个和面用的大碗。女孩敲了敲窗户,看见那女人抬起头来,便笑了笑。女人慢慢起身,快步走向门口。 “干吗的?”门只开了一条小缝,刚好能露出一只灰色的眼睛。 “我来应聘那份工作。”女孩说。门缝里飘出海的味道。 “你找错了。”女人边说边重重地把门关上。 女孩捶门叫道:“上面说的就是莫纳克街一号!就是这里啊!” 没人回应,于是她回到窗前,左手的指甲敲着窗玻璃,右手把从报纸上剪下的那一小片贴到窗户上。 女人走回窗前,无精打采地看着女孩,显得很不高兴,然后把目光从女孩年轻的面孔和恳求的微笑移到那张纸上。她眯着眼看看纸片,又看看那张脸,然后再看看那张纸。接着她指了下门口,便从窗边走开,女孩捕捉到一丝惶恐在她眼中闪了一下,又熄灭了。 女孩进门后,女人既没招呼她,也没让她坐,只是拿过那张广告看了看。这条几行字的招聘广告被铅笔从其他启事中圈了出来。 成熟职业女性寻女伴兼秘书。工作轻松,但要求绝对保密。请联系H.柯西太太。丝克镇莫纳克街一号。 “你在哪里看到这个的?”女人说话的口气好像在审讯。 “报纸上。” “我知道。什么报纸?《港口日报》?” “是的。太太。” “哪天的?” “今天。” 她把广告还给她。“嗯,那你坐下吧。”尖锐的声音缓和了下来。 “您是H.柯西太太吗?” 她看了女孩一眼。“如果我是,就会知道那纸片上的东西了,对吧?” 女孩突然笑起来,那声音好像猛地摇了下铃铛。 “嗯,没错。不好意思。” 两个人都坐了下来。女人继续抽虾肠。她手上戴着十二枚戒指,每只手的三根手指上各戴了两枚,映着天花板上的光,似乎让她手中的活计由苦役变成了魔法。 “有名字吗?” “有。叫朱妮尔(朱妮尔(Junior),原意为小的,年轻的,初中的。)。” 女人抬起头来。“你爸爸起的?” “是的,太太。” “天哪。” “愿意的话您可以叫我朱(朱(June),原意为6 月。)。” “我不愿意。你爸给你姓了没?姓普罗姆?还是姓奎尔?(普罗姆(Prom),原意为毕业舞会。奎尔(Choir),原意为合唱团、唱诗班。女人在用朱妮尔名字的“初中”之意开玩笑。)” “薇薇安,”朱妮尔说,“有个e的(薇薇安,原文为Viviane。)。” “有个e?你是本地人吗?” “从前是。后来去别的地方了。” “从没听说这儿有谁姓薇薇安的,有e没e的都没有。” “哦,薇薇安家不是这儿的。最早不是。” “那是哪儿的?” 朱妮尔·薇薇安耸了耸肩,伸手去拿桌上的淘米箩,她的皮夹克发出咕噜的一声。“在北边。我能帮您弄吗,太太?”她问道,“我做饭还不错。” “别,”女人伸手按住淘米箩,“这得有节奏。” 一缕蒸气从炉子上的滚水中飘出来。桌后有一排橱柜,表面被磨得颜色很淡,好像发酵的面团。两个人之间铺开的寂静绷紧了一些。朱妮尔·薇薇安有点坐立不安,她的皮夹克在剥虾壳的声音中咯吱作响。 “请问H.柯西太太在吗?” “在。” “请问我能和她说话吗?” “再把那玩意儿给我看看,”女人在洗碗布上擦了擦手,抓过广告纸,“‘绝对保密’,哎哟?”她撅了下嘴,“这个我相信。肯定要保密。”她说着用拇指和食指夹着纸片丢了下来,就像把尿布丢进脏衣桶里似的。她又擦了下手,抓起一只虾。就在那里,在她手指间捏着的虾肉中,匍匐着一条深色的细线。她把那线抽了出来,灵巧得如珠宝匠一般。 “请问我现在能见柯西太太吗?”朱妮尔用手掌托住下巴,微笑着追问道。 “我想可以。从这儿上楼,然后再上一段楼梯。一直到最顶层。”她指了指炉旁壁橱边的一段楼梯。朱妮尔站了起来。 “我猜,你大概没兴趣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吧?” 朱妮尔转过身,咧嘴笑了,一脸尴尬和困惑的神情。“哦,不是,太太。对不起。我该问问的。我太紧张了。” “我叫克里斯廷。要是你得到了那份‘绝对保密’的工作,就需要知道我的名字了。” “希望能。很高兴见到您,克里斯廷。真的。您刚才说在二楼对吧?” 她的靴子在楼梯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克里斯廷转过身。她本该说“不,是三楼”,但却没说。她只是看了看电饭锅上的保温指示灯。她把虾壳收拢起来扔进滚水,调了一下火。然后回到桌前,抓起一头蒜,一如既往地欣赏了一下自己俗丽的手,接着剥下两瓣。她把蒜切成小丁留在砧板上。老的飞歌冰箱发出一声响,晃了一下。克里斯廷拍了下冰箱,给它鼓鼓劲,然后弯腰去开一个矮碗橱,心想,她现在怎么样了?肯定很害怕,也许已经决定采取行动。她到底想玩什么花样?她是怎么瞒过我在报纸上登广告的?她挑了一个银汤碗,还有一个配套的玻璃碗,看着盖子上刻着“C”的地方裂了口,留下一块洗不掉的污渍,她叹了口气。和家里所有刻字的家什一样,上面原本华丽的两个“C”已经模糊不清了。就连她围裙口袋里的勺子,柄上的两个字母曾经生死相连,如今也已不见踪影。勺子很小,是个咖啡勺,但是克里斯廷每顿饭都用它吃,只是为了紧紧抓住拥有勺子的那个小孩,也为了抓住勺子所唤起的那些画面。她用这把勺子从自家做的冰激凌里舀起桃片,心中快乐无比,毫不介意落在甜点上的沙子——那次野外午餐的所有食物都如此。 克里斯廷给玻璃碗打上肥皂,冲洗干净;她的思绪从海滨野餐跳到银器擦洗剂,从带着咸味的空气跳到棉签,一直跳到此刻在东海岸最刻薄女人的卧室里进行的面试。坐在说谎的朱妮尔-不过-您可以-叫我-朱小姐对面时,她拿自己四十年前,甚至三十年前的身材和这女孩比试了一番,她胜出了。女孩的腿还不错(不过她穿着长筒靴,能看到的也就是膝盖和大腿),又窄又翘的屁股现在也很流行。但是她和一九四七年的克里斯廷还是不能比。那时海滩有着奶油般的颜色,而且闪着光;海水是那么蓝,蓝得让你不敢去看,生怕刺痛了双眼。让人心生妒意的是女孩的那张脸,还有她女战士一般的头发。起先克里斯廷一直盯着她看,后来小心地专注于那张剪报。要不是因为那张纸,她决不会让一个没提包的陌生女孩进家门。剥虾的工作让她有充足的时间打量这女孩,看她是什么样的人(她是谁倒无所谓)。而且她可以一直垂着目光,因为她不喜欢看到女孩的眼睛时心头的颤动。女孩看起来惊恐不安,像个营养不良的小孩。那种渴望的样子会让你想抱抱她,或者打她一巴掌。 克里斯廷把蒜丁和融化的黄油在平底锅里搅拌,准备做牛奶面糊。过了一会儿,她又撒上面粉,看着面糊颜色变深,再加进汤汁和稀,揉松,搅匀。 那女孩边说“我做饭还不错”,边用脏手去抓装干净虾的碗,还说自己“从前”是本地人,却不知道坐在面前的是这一带最有名的女人,认得从黑石到苏克湾、从上滩到丝克镇所有的黑人,也认得港口一半的黑人,因为她在这里度过了(或者说荒废了)自己的大半生。朱妮尔·薇薇安。有个e。听起来像是什么棒球卡片上的名字。为什么心会跳?她是不是因为害怕突然被认出来而脸红,所以必须把声音磨得刀一般锋利,切断一切可能?离家出走的人流浪街头的生活太容易露出痕迹了:用汽车站的肥皂,吃别人剩下的三明治,头发没洗,穿着衣服睡觉,不带包,用口香糖而不是牙膏清洁口腔。留心招人是想干什么?在报纸上登广告怎么不留电话?吉本斯家的男孩肯定帮她了——在院子里干完活之后又给她跑了几趟腿。如今这是一条穿高跟鞋的蛇设下的陷阱。想要夺走她的未来,正如夺走她的过去。 “你休想。”她轻轻地说。 克里斯廷张开手指,钻石带给她熟悉的震颤。然后她把米、虾和酱汁精心而巧妙地一层层铺在烤盘里。她拌一道清淡的沙拉时这饭还不会变凉。接下来她将把它们都摆在一个银托盘里,端上三层楼,希望能噎死那个东海岸最刻薄的东西。 “上帝啊。下雪了。”她头也不回,只是把帘子拉得更开一些。“过来看。到处都在下雪。” 朱妮尔走到这个矮小的女人身边,从窗户往外望去,一片雪花都没看到。那女人看起来起码有六十多岁,发际厚厚的一圈银丝让其他头发看起来出奇的黑,可是她有一股小女孩的味道:黄油朗姆糖,麦草汁,还有毛皮。 “很奇怪吧?我们这儿从来不下雪的。从来不下。” “我看到有人在撒防冻剂,”朱妮尔说,“他既然有这种东西,肯定是预先想到会用得着。” 女人惊讶地转过身。这女孩还没和她打招呼就先指出她在撒谎。 “你是来应聘的?”她的眼神扫过朱妮尔的脸,又看了看她的衣服。她知道这个人在房子里待了很久,然后才听出那脚步声既不是克里斯廷的也不是罗门的。她立即到窗前摆出姿势,想给对方留下某种印象。但其实用不着这么麻烦。女孩和她预料的完全不同。不光是那乱蓬蓬的头发和俗里俗气的衣服,她的举止中还有种毫不遮掩的懒散——她的说话方式,比如她回答留心时所说的“嗯”。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你是说‘是的’?” 和楼下的厨房一样,这个房间太亮了,像百货商场。每盏灯——六盏?十盏?——都亮着,简直可以和枝形吊灯媲美。朱妮尔一边爬着没有灯的楼梯一边回头看,不由得猜想别的房间里是什么样。她觉得这两个女人各自生活在聚光灯下,被她们之间的黑暗分开,抑或相连。她坦然地盯着桌面上的东西,等着这个矮小的女人打破沉寂。 “我叫留心·柯西。你呢?” “朱妮尔。您可以叫我朱。” “哦,天哪。”留心说。她眨了眨眼,仿佛有人把红酒泼在了白色天鹅绒上:这个说对不起,那个说没关系,不过还是很难洗掉。她小心翼翼地从窗边走开,因为房间里满是家具。一把躺椅,两个衣橱,两张写字台,几张小桌,几把高背的矮椅子。它们环绕着一张床,床后一个男人的画像隐约可见。然后留心在一张桌前坐下。她把手放在大腿上,点头示意女孩坐到对面的椅子上。 “说说看你以前都做过什么。广告里没说要看简历,不过我得知道你之前的工作情况。” 朱妮尔笑了。那女人把“简历”发成了两个音节(简历(resume)本应有3 个音节。此处表示留心受教育程度不高。)。“我今年十八岁,您想让我做什么我都能做。什么都可以。” “不错,不过有推荐信吗?有没有?有什么联系人?” “没有。” “那我怎么知道你是诚实的,不会泄密?” “就算信里说了也证明不了什么。我保证我是。您雇了我就会知道。如果我不够好的话——”朱妮尔摊开双手。 留心摸了摸嘴角;她的手像小孩的一样小,又像翅膀一样弯曲。这个无精打采地坐在面前的叫作朱妮尔-不过-您可以-叫我-朱的人,她一见面就不喜欢,她觉得那毫不客气的说话方式就算不是装腔作势,也是刻意为之。她接着琢磨,这态度会不会持久?她想找的人要么是容易被收买的,要么是怀着一种饥渴的。事态有点紧迫。克里斯廷这个婊子,不但戴着钻石在真正的主人面前炫耀,还偷偷摸摸地用家里的钱请律师。 “我来告诉你这份工作的内容。也就是你的职责。” “说吧。”朱妮尔脱下外套,廉价的皮夹克发出猫叫般的声音。里面的T恤并没有撑起胸,不过留心看得出它们不需要支撑:乳头高耸着,咄咄逼人。脱下皮夹克之后,她的头发似乎一下子跃入眼中。一层层呈螺旋状,从中间分开,在灯光下犹如闪亮的黑色大理石。 “我在写书。”留心说,脸上闪耀着满足的微笑。一提起写书的事,她刚刚摆出的面试姿态便不见了。“是关于我的家庭的。柯西家。我丈夫家。” 朱妮尔看了看那幅画像。“是他?” “就是他。那是按着照片画出来的,所以和他一模一样。他是个非常好的人,”留心叹了口气,“现在材料都有了, 就是得核对一下。日期、拼写之类的。我把酒店里所有的签名簿都找来了——只缺两三本——有些人,不算多但是有那么几个,字写得太烂了。真烂。但是大多数人字写得都不错,嗯,因为我们就是这么学的。不过‘爸爸’不让他们像现在的人一样在签名旁边用印刷体再写一遍。而且也不需要,因为他谁都认识,就算签成鬼画符也都认得——当然肯定不会有签成鬼画符的人来的。我们这里的客人大多数字写得都很漂亮。我悄悄告诉你,因为来这里的人光识字是不够的,得有些地位、有些成就,你懂吧?字写不好的人什么都成就不了。现在的人,字都像是用脚写出来的。” 留心哈哈笑起来,接着说:“不好意思,你肯定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一想到写书我就激动。”她用拇指整了整家居服的领子,重新回到面试中,“不过我想了解一下你,‘朱妮尔’,是吗?” “嗯。” “好,朱妮尔,你说我让你做什么你都能做,那你之前应该干过别的工作。如果让你协助我写书的话,我得了解一下——” “您看,柯西太太,我能读能写,怎么样?我也很聪明。您要我写字打字,我都行。您要弄头发,我就帮您弄头发。您要洗澡,我就帮您洗澡。我就是需要一份工作,一个住的地方。我很能干的,柯西太太。真的很能干。”她眨了眨眼,忽然就让留心回忆起某种失落的东西,如同被海浪卷走的贝壳。也许是那一瞬间的忧郁尖锐地刺痛了她,她靠近女孩,轻声说: “你能保守秘密吗?”她屏住呼吸。 “比您认识的任何人都能。” 留心舒了一口气。“因为这份工作是私密的,谁都不能知道。谁都不能。” “您是说不能让克里斯廷知道?” “任何人都不能。” “我做。” “你连工钱是多少都不知道。” “我干活。您付钱。现在开始还是明天?” 缓慢而有节奏的脚步声正从走廊传来。 “明天吧。”留心说。她的声音很轻,却带着喊叫般的急迫感。 克里斯廷端着一个托盘走进来,没有敲门,进来之后也没有说话。她把托盘放在留心和朱妮尔之间的桌上,谁都没看一眼就走了。 留心掀起烤盘盖,又盖了回去。 “就知道气我。”她说。 “看起来很好吃啊。”朱妮尔说。 “那你吃吧。”留心回道。 朱妮尔用叉子叉起一只虾放进嘴里,哼着说:“哦,她真会做饭。” “她知道我不吃虾。” 朱妮尔发现二楼全然没有三楼的那种精致舒适。这里有一条走廊,两间普通的卧室,一个办公室之类的房间,还有一个和楼上整间卧室差不多大的卫生间。在刚才那间卧室里,朱妮尔花了两个小时观察这个如今成为她老板的女人。 本来不用那么久,但是热腾腾的家常菜的味道分了她的神,让她忘记去注意她了。在第二份食物快吃完时她才开始留意表情背后的那张面孔,话语之外的那些含义。是留心拿叉子的样子让她不再一心想着吃。留心用拇指和手掌握着叉子,把波士顿莴苣裹上油和醋,刺穿橄榄,叉起洋葱圈,又不停地掉下来。她一直在说话,什么都没吃。朱妮尔盯着的是拿叉子的手,而不是它在做的事。那只手小小的,除了一小处伤疤之外,和婴儿的手一样光滑,手指微微弯曲、彼此分开,像鱼鳍一样。是关节炎吗?她想。是因为这个她才没法自己写书吗?还是其他什么老太太们会得的病?也许是健忘症。饭送来之前,她就听出留心的语气变了,就像走出了教室来到更衣柜前,又像走出校长室进了附近的酒吧。 朱妮尔躺在留心给她安排的床上,裹着毯子,打着哈欠,努力不让自己睡着,她细细回忆着刚才给人留下的印象。她知道自己吃得太多太快了,就像在少管所的头几天,她把什么都吃得一干二净。和在少管所差不多,她也很快就饿了。胃口大并没有令她太惊讶——她的胃口一直都很好——她只是没想到会那么夸张。之前看着灰眼睛的克里斯廷剥虾时,她控制住了食欲,而且她明白,手上戴着十二个钻戒做饭的佣人是喜欢——也许甚至是需要——别人奉承的。尽管朱妮尔也看得出另外那个女人装模作样的姿态,知道她戴着狱卒般道貌岸然的面具,希望用直率的顶撞来击破它,不过靠翻垃圾和小偷小摸过了那么多天之后,终于能够对着真正的食物狼吞虎咽,这让她放下了触角。现在睡意——终于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在全然的黑暗中——压过了戒心,真让人快乐。睡觉的房间里没有马桶已经够她兴奋的。她一心盼望的洗澡还得等些时候。听到留心说,天气这么糟糕,公共汽车站又那么远,不如今晚先住在这儿,明天再回去拿东西,朱妮尔立刻想到的就是一个人躺在真正的浴缸里,旁边还有块彩色香皂。但是楼上管子里的水流,让二楼浴缸的龙头只剩一声叹息了。没有办法,朱妮尔只好在壁橱里翻了一会儿,找到一个头盔、两袋石头一样硬的糖、一罐番茄酱、一瓶护手霜、一个沙丁鱼罐头、一个装满钥匙的牛奶瓶,还有两只锁着的箱子。她放弃了撬锁的念头,脱下衣服,揉了揉脚之后,带着两天没洗澡的脏污钻进被子里。 她很快就睡着了,只有在梦中才有一种奇怪而新鲜的感觉:她是被保护的。那是一丝遥远的安慰,就像刚进少管所时一样。那些恐怖的夜里,长着小脚的蛇直立地埋伏着,伸出绿色的舌头渴求她下树来。有时树下会有一个人站在蛇旁边,看不清是谁,但她知道是来救她的。她于是忍受着噩梦,甚至主动走进噩梦里,只为了看一眼那个陌生人的脸。她终究没有看见;他和直立的蛇一同消失了。但此时此刻,在这里,在梦的深处,她似乎不用再找寻。一定是因为她的新老板床头挂着的那张面孔。英俊的男人,大兵式的下巴,坚定的微笑让你相信永远会有热气腾腾的可口饭食,慈爱的眼睛承诺把女孩稳稳地扛在肩上,让她从最高的树枝上摘苹果。 二朋友 维达支起熨衣板。医院为什么不再给“重要员工”——医生、护士、化验员——之外的人提供洗衣服务了呢,她也搞不清。现在门卫、厨师还有像她这样的助理都得自己洗熨工作服。这让她想到从前在罐头厂的时候。后来是比尔·柯西雇佣了她,给了她第一份需要穿长袜的工作。她在医院也穿袜子,不过是厚厚的白袜,不像在柯西的酒店前台,穿的是充满女人味的丝袜。裙子也特别好,简直可以穿去教堂。比尔·柯西出钱又给她买了两套,这样她可以换着穿,也不会被客人们当成工作服。维达以为这钱会从工资里扣,但柯西没有扣。他就喜欢让别人高兴。“这是最美好的时光。”他曾说。这是酒店的口号,也是他对客人的承诺:“这是法律允许范围内最美好的时光。”维达在那里工作的记忆又融进了童年时对酒店的印象,那时很多名人都会前来。尽管服务偶尔会有瑕疵,也曾经有人淹死,但他们还是会多住几天,第二年也会再来。都是因为容光焕发的比尔·柯西,还有酒店出了名的殷勤好客。他的笑脸,他的拥抱,他对顾客的体贴,弥补了所有的裂隙和失误,不管是员工间偶尔的争执,还是蛮横愚蠢的妻子(蠢得简直像个白痴),抑或发生扒窃,或者吊扇出了问题。比尔·柯西的人格魅力加上L的厨艺征服了所有人。当环绕舞厅的吊灯在海风中摇曳;当乐队营造出气氛,女人们穿着云纹绸和雪纺衣服,散发着茉莉花香翩然而至;当穿着上好的鞋子和折痕完美的亚麻裤子的男人为女人们拉出椅子,以便她们在小桌旁促膝而坐,那么少了一小瓶盐或是吵架被大家听到之类的事就显得微不足道了。舞伴们在星光下摇摆,并不在乎中场休息太久,因为在海风吹拂下他们比手中的鸡尾酒还要快乐,还要温和。再晚些时候,不打牌的人在酒吧里吹着牛,情侣们悄悄潜入黑夜,其余的人就跳起名字千奇百怪的舞。那些舞名是乐手们编的,用来掌控、迷惑并且刺激听众。 维达觉得自己是个实际的女人,理智与情感相当,头脑清醒,不爱幻想。不过回想起那九年,她的心中只有甜蜜。那是从她生下独生女多莉后的一九六二年开始的。酒店其实已经在走下坡路,不过表面上还看不出来,直到渐渐露出端倪。然后比尔·柯西就死了,柯西家的女孩们在葬礼上大打出手。像往常一样, 又是L出面恢复了秩序。她冲她们吐出两个字,她们立刻冷静了下来。克里斯廷收起弹簧刀,留心捡起她那滑稽的帽子,走到坟墓另一边。两人站在比尔·柯西的棺材旁,一个在左,一个在右,她们的面孔虽然像蜂蜜与煤灰一样有着天壤之别,那一刻看来竟是那么相似。都是因为仇恨。仇恨烧毁了一切,只剩下仇恨本身,因此无论你有怎样的委屈,你的脸都和你的敌人一模一样。从那以后,大家都明白,最美好的时光已经和他一同死去。留心本想把酒店恢复成维达还是个上滩丫头时的那种样子,但葬礼当天L就辞职了,让她的打算化为泡影。L从葬礼的花束中捡起一枝百合,从此再也没踏进过酒店一步——甚至都没有去拿自己的东西,包括厨师帽和白色制服。她穿着周日穿的鞋,鞋跟有两英寸高,从墓地一路走回上滩,要回她母亲的小屋,住了进去。留心竭尽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这个酒店。不过十六岁的DJ用收录机放点儿音乐,能吸引的只有本地人。有钱人才不会为了听这种玩意儿跑那么远,才不会订个房间来听在家也能听到的曲子,才不会在露天舞场跟着一大堆十几岁的小孩跳他们既没听说过也跳不了的舞。何况饭菜、服务和寝具都只能勉强维持一丝高雅,而新来的顾客对此既不在意也不喜欢。 维达一边用熨斗尖绕开纽扣熨衣服,一边恼火地想,哪个蠢男人出的馊主意,以为在熨斗下面开个槽就能解决问题。也就是这种蠢男人才会觉得三盎司(约合85 克。)的熨斗比沉的更好用。轻是轻了,但是什么都熨不了,除了用温热的手就能抹平的东西:T恤、毛巾、低档枕套之类的。可是像这样好的棉制服有十二个扣子、两处袖口、四个口袋,还有正经八百的领子,不像翻领那么随随便便,这种衣服是没法熨的。她现在怎么到了这种地步?维达知道自己能有医院的这份工作已经很幸运了。工资虽然微不足道,但是能让家里响起各种温馨而有用的铃声:微波炉停了,洗衣机好了,烘干机时间到了;提醒哪儿冒烟了,电话忘挂了。指示灯亮了:咖啡煮好了,吐司烤好了,熨斗已经热了。可是,尽管现在的工作很不错,她却始终更喜欢很久以前的那一份,收入虽然没有现在多,心里却更满足。柯西度假酒店不仅是个游乐场,在那里,人们也谈论着城市里死去的人,谈论着密西西比州的谋杀,谈论着除了悲伤和看着孩子之外,他们还能做些什么。然后音乐响起,让他们相信这一切终究是可以解决的。 留心努力了。这一点算她不错,但仅此而已。对被洪水冲得无家可归的人,她一分钱都不愿给,只送了点儿破毛巾、破床单。柯西死前的好几年,年事已高,除了喜欢纳特·科尔(纳特·科尔(Nat Cole,1919-1965),美国黑人爵士乐手。)和野火鸡威士忌(美国著名威士忌酒品牌。)之外,对别的东西都失去了兴趣。留心四处巡视,像妄自尊大的郝思嘉(电影《乱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中的女主人公。)——不听劝告,开除好伙计,雇佣小人,和唯一能挫伤她锐气的梅吵架。她没法炒掉她这个儿媳,因为柯西还活着,尽管他白天都在钓鱼,晚上就跟一帮朋友喝得醉醺醺的。结果就到了这种地步:一个英俊威严的男人任由一群斗来斗去的女人们摆布,让她们把自己苦心经营的一切都毁掉。她们怎么能那么做,维达想,怎么能让那些流氓、临时工、罐头厂的人渣和领日薪的外地工人进来呢?搞得警察也像尾巴一样跟过来了。维达想怪在梅头上,因为她有偷窃癖,所以来的客人也越来越杂——天知道那些临时工都偷走了什么东西——但其实在维达去那儿工作前,早在客人的素质还没有下降的时候,梅就开始偷窃了。她上班的第二天,就站在前台后见识了梅的恶习。从俄亥俄州来的一家四口办理入住手续。维达打开登记簿。左边整整齐齐地印着日期、姓氏和房号,右边留给客人签名。维达向大理石笔筒伸过手去,却发现笔不在里面,旁边也没有。慌乱中她打开抽屉翻起来。她正准备递给那家的父亲一支铅笔,留心走了过来。 “什么?你给客人用铅笔?” “钢笔不见了。太太。” “不可能。再找找。” “找过了,没有。” “你看了你的包没有?” “什么包?” “会不会在你外衣口袋里?”留心看了看客人,露出无奈的微笑,仿佛他们都明白摊上无能的员工有多麻烦。那年维达十七岁,刚做了妈妈。柯西先生给她的这份工作让她高高地跳出曾经工作的洗鱼槽,她希望自己能永远地离开那个她丈夫依然在工作的地方。留心过来质问她时,她嘴里发干,手指颤抖。然后眼泪就哗哗地流了下来,让她更加无地自容。这时,救星来了,戴着厨师帽。她手里拿着钢笔,放进笔筒,转身对留心说:“是梅干的。你也知道。” 从那时起,维达就明白了,光学会登记和收钱是不够的。和所有的职场一样,这里会有拉帮结派,会有明争暗斗和可悲的胜利。柯西先生是国王;L,那个戴厨师帽的女人,是神甫。其他的人——留心、维达、梅、服务生、清洁工——是王宫里的群臣,为了博得国王一笑而互相争斗。 她也没想到自己会在饭桌上提起当年关于柯西之死的传闻。她很讨厌忌妒的人编造出的流言,而宁愿相信医生说的,他是死于心脏病突发。抑或L说的,死于心痛。甚至梅说的,死于反对校车种族隔离制的运动。反正肯定不是他的敌人们宣称的死于梅毒。桑德勒说,活了八十一岁也够了,比尔·柯西真的累了。然而维达亲眼看见他喝的水很是浑浊,说他心脏病突发,但他捂着的明明不是胸,而是胃。不过那些巴不得他死的人——克里斯廷,一两个女人的丈夫,还有几个做生意的白人——并不在他身边。只有维达、L,还有一个服务生。上帝啊,真混乱。死之前他最后挣扎了一下。然后就听到留心发疯一般地尖叫。梅跑进莫纳克街的那座房子,把自己锁在壁橱里。如果不是L,这位本镇的模范根本没法有他应得的体面的葬礼。克里斯廷和留心最后差点把葬礼毁掉,又是L走到两条冥顽不化的蛇中间,让她们把舌头缩回去。据说她们现在仍然争斗不休,等着彼此死掉。那么向桑德勒问路的女孩一定是留心的亲戚了。只有她的家人还活着。她有五个兄弟、三个姐妹,那该有五十个侄女了。或许她根本不是什么亲戚。维达决定让罗门去弄清楚。可以的话就悄悄打听,不行就直接问。尽管她知道很难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可靠的答案。这孩子这些天总是心不在焉,喜怒无常。他爸妈最好能有一个赶紧休假回来,别让他闯什么大祸,到时候桑德勒夫妇俩谁都收拾不了。他的手不会是因为干活才搞成那样的。他肯定是打人了。打得还不轻。 地下室里唯一的一盏灯亮着,桑德勒在灯下低声轻笑。维达真厉害。他确实被女孩的腿震撼了。在刺骨寒风中没有起一点鸡皮疙瘩,光滑紧致的皮肤覆盖着结实的肌肉。那是舞蹈家的腿:修长,不愿停歇,渴望着抬起,伸开,缠在你身上。他应该感到羞愧,他想着,轻声的偷笑已经变成压抑的大笑:一个五十多岁的当外公的人,对妻子忠诚专一,现在却在地下室锅炉温度计前笑成这副模样,乐于被偶然看到的一双年轻的大腿所诱惑。他知道,自己对女孩说话粗声大气,是因为被她搅乱了心绪,他相信她也知道。 桑德勒盯着温度计,心想如果设成八十度,卧室里是不是就能够达到七十度了;因为现在设的是七十度,但感觉只有六十度。(此处温度都是华氏。华氏60、70、80 度分别约合摄氏15、21、27度。)想到这儿,他叹了口气:这一带很少用到暖气,所以连锅炉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工作了。想起那个衣衫单薄的女孩,他又叹了口气:她一定是北方人,三十度(约合摄氏零下1度。)也不在乎。他想象不出她能去找柯西家的任何一个女人干什么。他可以让罗门去打听一下。也许不该这么做。让外孙干这种偷偷摸摸的事情会让他们之间本来就缺乏信任的关系雪上加霜。他想让罗门成为一个正直的人——而不是以某些轻浮的差事作借口去窥视别的女人。这会损害他的道德威信。不过如果这孩子恰好报告了什么,他也很乐意听一听。柯西家的女人始终是大家热议的话题。在这一带——滨海、苏克湾、上滩、丝克镇——她们的事情五十年来一直被人们所谈论。这也并不奇怪,因为度假酒店影响了每个人的生活。让大家除了捕鱼捕蟹之外也有别的工作可做;而且引得外地人来,他们提供的趣闻和闲话足够说上很多年。如果不是因为它,这里根本看不见什么外人。后来那个阶层的游客不再光临,对每人都是个打击,就像退去的潮水留下一片片贝壳和海藻,散落着无从辨认。 这座滨海的房子有些地方总是很冷,暖气怎么都不管用。有些地方又总是很热。他把恒温器、地下室的暖气设备和过滤网之类的修来修去,也只能是小修小补。他的房子和左邻右舍的一样,都是为了做出一种姿态才盖的:本该用四英寸长的钉子,结果只用了两英寸的;轻飘飘的屋顶只能用十年而不是三十年;玻璃是单层的,风一吹就晃个不停。一年年过去,桑德勒越来越喜欢他和维达之前住的房子。在干旱和接踵而至的洪水到来之前从上滩搬走,她无疑是做了正确的决定,之后也没有再想过那里。不像他,几乎每天都会像现在一样怀念过去。在这个寒冷的夜里,他怀念在寒酸的大肚火炉里噼啪作响的火焰,面前飘来干净的浮木燃烧的味道。他忘不了月光让上滩小屋变成怎样的一幅图画。而在这儿,这些政府批准改造的住宅区有太多的人造灯光,让月光黯然失色。规划者觉得如果路灯比别处多一倍,黑人就可以少做点黑事。只有在高档社区或者乡下,他们才能放心地让黑人住在暗处。因此即使月亮又圆又亮,桑德勒也觉得那不过像搜捕逃犯的人远远拿着的电筒;哪像那曾经的月光,金子般洒在他和他童年的破房子上,让我们看清这世界的骗局——骗我们相信它属于我们。他想让他的月亮再一次伸出金手指,越过大海,直指着他。无论他站在海滩的什么地方,月亮都知道。那金手指像母亲的触摸一般坚定而亲切,能够找到他,认出他。尽管他知道那不过来自一块冷冰冰的石头,冷到连冷漠都不会,但他知道那月光的手指只是指着他,不是别人。就像那个被风吹来的女孩,恰恰选中了他。她冲出晚风,站在车库的灯光与落日之间,逆光中的她,将所有光亮汇聚一身的她,只是看着他。 如果换作比尔·柯西,一定会做得更多。他会请她进屋暖和一下,问她去哪儿,是否需要开车送她,而不是冲着她乱吼,认为她搞错了。柯西也一定会成功的,他几乎总是成功。和许多人一样,维达以崇拜的眼光看他,说起他时带着宽容的微笑。他们为他的能力、他的财富而骄傲,他让他们相信,只要有耐心、有智慧,他们一样可以成功。不过桑德勒和他一起钓过鱼,因此就算不了解他的心、他的思想,或者他有多少钱,也至少了解他的习惯。 他们是在背风的小海湾里钓鱼的,没像他想的那样去深海。 接到邀请的时候桑德勒有些惊讶,因为通常只有贵宾才能坐上柯西的船,最常坐的是治安官巴迪·丝克,他的家族用自己的姓氏给小镇命名,并且给这里的街道起了史诗电影般的名字。桑德勒坐在车里等维达时,柯西开着车过来。他把浅蓝色的英帕拉停在桑德勒的小卡车旁,问他道:“明天忙吗,桑德勒?” “不忙,先生。” “不上班?” “不上,先生。罐头厂星期天关门。” “噢,对。”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柯西撅起嘴唇,仿佛在重新考虑要不要邀请他,然后转过脸去。 桑德勒端详着他的侧脸,看起来好像是镍币上的头像,只是没有那种发型和头上的羽毛。(美国的五美分镍币上曾经印有印第安人侧脸。)柯西虽然还很英俊,但已经七十四岁了,桑德勒只有二十二岁。柯西结婚二十多年,桑德勒还不到三年。柯西很有钱,桑德勒每小时只挣一块七。他想,世界上还能有共同语言更少的两个人么? 柯西做了决定,朝桑德勒转过脸来。 “我想去钓钓鱼。趁着太阳刚出来。我猜你也愿意一起去吧。” 桑德勒每天都和鱼打交道,没法把捕鱼和消遣联系起来。他宁愿去打猎而不是钓鱼。不过他是没法拒绝的。维达肯定不希望他拒绝。况且他也听说柯西的游艇很不错。 “你什么都不用带。我全有。” 说得没错,桑德勒想。 他们早上四点在码头会合,随即就在沉默中起了锚,不聊天气,也不打赌会钓到什么。柯西似乎没有昨晚那么热情了。桑德勒想,大概是因为他需要全神贯注地驾船入海,再开向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小海湾;要么就是因为他们俩单独待在一起有些奇怪。柯西不会公开和本地人交往,就是说,他会雇佣他们,和他们开玩笑,甚至从困难中解救他们,但是除了教堂组织的野餐以外,他不欢迎他们来酒店吃饭跳舞。四十年代的时候,大多数本地人都负担不起酒店的费用,但即使一家人攒足了钱想去那里办场婚礼,也是会被拒绝的。善意地。遗憾地。坚决地。酒店已经被预订了。不加掩饰的拒绝有时会引起怨气,不过在那个年代,大多数人也并不在意,觉得那合情合理。他们既没有好衣服,也没有足够的钱,因此并不想在富有的游客面前丢脸。桑德勒还小的时候,人们觉得在黑暗中,在深深的黑暗中,在他们住的房子之间,在自家窗台前的阴影里,看一看那些游客,羡慕一下他们的车和行李箱,远远地听着音乐跟着跳舞,就足够了。只要知道比尔·柯西的度假酒店在那里,就足够了。没有它,又怎么会有本镇甚至本州其他地方都不会有的享受呢。罐头厂的工人和捕鱼为生的家庭很珍惜它。外地来的女佣、洗衣工、采果工,还有破落学校里的老师也很珍惜它。甚至连巡回牧师都珍惜它,尽管他们并不赞同以酒助兴的聚会和伴舞的音乐。这个美妙而繁华的度假酒店掌握在一位自己人手里,而他们又住在附近,这让他们觉得同享荣耀,向往转化成了一种归属感。即使当酒店开始靠昔日排斥的那些客人为生,这个童话也一直持续着。 “鲣鱼会游回这里,”柯西说,“我猜它们在这里歇脚。”他的脸放出光芒。他拿出一个装着咖啡的保温瓶。不过桑德勒发现,里面加的酒太多了,所以只是看起来像咖啡,喝起来已经没什么咖啡的味道了。酒果然管用。不一会儿他们就聊起了拳王阿里,而不再争论麦格·艾维斯(麦格· 艾维斯(Medgar Evers,1925-1963),黑人民权运动领袖,1963 年被暗杀。)。 钓到的鱼少得可怜,聊天倒是很开心,一直到太阳出来,酒劲上来,谈话也变得忧伤起来。柯西看着一条鲶鱼肚子里活蹦乱跳的虫子,说道:“如果你把捕食者都杀了,弱小的动物就会把你活活吃掉。” “每样东西都有自己的位置,柯西先生。”桑德勒答道。 “对。每样东西。除了女人。她们他妈的到处都是。” 桑德勒笑了。 “在床上,”柯西接着说,“在厨房里,院子里,饭桌前,脚下,背上。” “那也不算太坏。”桑德勒说。 “不坏。不坏。那很好。很好。” “那您为什么不笑?” 比尔·柯西转过脸来看着桑德勒。因为喝了酒的缘故,他的眼里放着光,可是却像裂了的玻璃一般映出痛苦。“他们都是怎么说我的?”他一边问一边端起保温瓶喝着。 “他们?” “你们这些人。你明白的。在我背后。” “大家都非常尊敬您,柯西先生。” 柯西叹了口气,似乎这回答让他失望。“我这样做也不行,那样做也不对。”他说。然后,像小孩子或是老酒鬼常做的那样,他突然转换了话题。 “我儿子,比利,也和你差不多大。我是说他死的时候。” “是吗?” “我们有过很多开心的时光。很开心。更像哥们儿,不像父子。他走的时候……就像是有人从坟墓里爬出来,满怀怨恨地把他抓过去。” “有人?” “我是说有种东西。” “他是怎么死的?” “最离谱的原因。叫什么隐性肺炎。什么症状都没有。咳嗽了两声,然后就不行了。”他狠狠盯着大海,似乎奥秘就漂浮在海上,“我迷茫了好一阵子。过了很久才走出来。” “不过您还是走出来了。” “是啊,”他说,脸上露出微笑,“一个漂亮女人来了,乌云一下就散了。” “我明白。但您还在抱怨。” “你说得对。我虽然事事想着他,却从来没好好了解过他。我以前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娶梅那样的女人。也许他本来是另一种人,我却把他当成了我的……影子。现在想起来,我谁都不了解。那又怎么会有人了解我呢?” “了解一个人是很难的。你只能看到他做了什么。”桑德勒一边说一边心想,他是想说自己很孤独,不被人理解吗?他还在为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烦恼吗?这个身边的朋友比花上的蜜蜂还多的人却在担心自己的名声?女人们为吸引他的注意打得头破血流,你简直怀疑他是不是牧师出身,他竟还抱怨这是个负担?桑德勒断定,威士忌的后劲快让柯西进入感伤阶段了。一定是那样,不然他身边这个人就是白痴。他宁愿吞下滚烫的石头,也不想听一个有钱人发牢骚。他似乎感到有些被羞辱,于是盯着饵料盒看起来。也许再等一会儿,柯西就会说到别的事情了。果然如此,在唱了几句五黑宝(当时一个很流行的黑人音乐组合。)的歌之后,柯西说: “你知道这个国家的所有法律都是为了阻碍咱们吗?” 桑德勒抬起头来,心想,这是什么意思?他笑了。“不会吧。” “唉,确实是这样。” “那么……”可是桑德勒一时间想不起什么方面的法律来,除了谋杀,那也没法说明问题。谁都知道什么人会坐牢,什么人不会。黑人杀了人就是杀人犯,白人杀了人只是因为他不快乐。桑德勒觉得大多数法律都是关于钱而非关于种族的,所以他才那么说。 柯西慢慢地眨了眨眼。“你想想,”他说,“一个黑人可以有头等信用记录,也有足够的抵押,但是想从银行里贷款就他妈的没有一点希望。你想想。” 桑德勒不愿去想。他结婚没多久,女儿也刚出生。维达就是他唯一的“头等”,多莉就是他全部的“希望”。 这是他们头一次一起钓鱼。之后又钓了很多次,也谈了很多次。后来柯西终于说服桑德勒辞掉在罐头厂洗螃蟹的工作。加上小费,在酒店做服务员赚的钱更多。桑德勒干了几个月。不过到了一九六六年,所有的大城市都开始暴动,一家罐头厂的老板就请他去做监工。这个厂的工人都是黑人,老板希望这一举措能够防止他们受到动荡的影响。这也确实起了作用。柯西觉得和一个工头做朋友比和一个自己手下的服务员更舒服。不过桑德勒越和他接触,就越不了解他。有时同情胜过了失望,有时厌恶胜过了喜欢。比如那次柯西给他讲了个故事,说小时候父亲让他在邻居家院子里玩,好看看有谁从后门出来。每天早上他都去盯着。有一天真有个人溜了出来,柯西就去告诉了父亲。那天下午,他亲眼看见那个人被一辆四匹马拉的车拖过大街。 “您帮着抓住了一个小偷,一个杀人犯?”桑德勒崇拜地问道。 “嗯。” “真厉害。” “一群孩子追着马车跑,边跑边哭。其中有个小女孩,穿得破破烂烂,跟拉撒路(圣经中的一个乞丐。)似的。她踩着一坨马粪滑倒了。大家都笑起来。” “那您有什么反应?” “没什么,什么反应都没有。” “您只是孩子。” “没错。” 听他讲故事时,桑德勒在开始那一瞬间感到的同情渐渐变成了尴尬,他会想柯西当时是不是也在大笑。有时他又很讨厌这个人,比如他拒绝把地卖给当地人的时候。人们分成两派,有人觉得应该怪他,有人觉得怪他老婆,就是她把地卖给从住房与城市发展部的经费中牟利的开发商。本地人靠着卖煎鱼、卖面包、卖旧货和什一奉献的钱,已经凑足了首付。他们想搞成一种合作社区:小商户,优质的幼儿教育,艺术和手工艺文化中心,还有黑人历史和防身术课程。开始柯西是愿意的,不过这笔交易拖了很久,最后是他的遗孀做的决定。他的墓碑还没立好,她就把地卖了。和其他人一起搬到滨海时,桑德勒对柯西的看法还是很矛盾。认识和观察他并不足以改变看法;那更像是在受教育。开始他觉得柯西只在乎钱。至少别人都这么说,而且他花钱的方式的确也证实了这种说法。但是和他一起钓了一两年鱼之后,桑德勒渐渐发现,柯西的财富并不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举起的铁锤,而更像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手中的玩具。有钱人也许会像鲨鱼一样贪婪,但他们的动力只不过如同孩子对糖果的喜爱。那种幼稚的渴望,只有在少女梦幻中的草地上才能满足:被爱慕,被顺从,可以从早到晚玩耍。维达以为前台后面挂着的画像是一位强大又慷慨的朋友正在俯视众生。那是因为她不知道他在注视着谁。 桑德勒从地下室走上了楼。他被迫提前退休,似乎也是个好事。半夜散散步,让大脑休息休息,却依然可以保持敏锐。他想自己会不会受了什么未曾预料的脑损伤,因为他越来越多地想着过去,而不是他生活的现在。进厨房时,维达正一边叠衣服,一边跟着收音机里布鲁斯风格的乡村音乐哼唱着。或许是想到了那破碎玻璃般的眼睛而不是画像中的那一双,他抓住她的双肩,让她转过身来,紧紧地搂着她跳起了舞。 或许他那女孩般的眼泪比让他流泪的原因更糟糕。或许眼泪代表了一种软弱,这在他出手之前就被别人发现并认定了。甚至在他的心融化之前——那时他看到她的手,被雪白的鞋带绑着垂下来。好像某个荡妇在晾衣绳上歪歪斜斜挂着的手套,也不在乎邻居会怎么说。涂成深红色、被咬得露出肉的指甲让那手套一般的小手看起来有种女人味,罗门简直以为她就是那个荡妇,那个不在乎别人怎么说的人。 下一个就轮到他了。他已经准备好,尽管他看到她那双小手,听到她喉咙里猫一般的呜咽。他靠床头站着。西奥发出驴一样的叫声,一下下地往前冲,头在女孩的脸上方摆动,那张脸对着墙,藏在因为痛苦扭动而散乱的头发里。他的皮带已经解开,他的期待即将成真,他将要成为自己心目中的那个罗门:残酷的,危险的,放荡的。他是七个人中的最后一个。三个人完事后就走了,离开房间、回到派对之前还互相击掌庆贺。弗雷迪和加摩尔坐在地上,已经筋疲力尽,正看着第一个上的西奥再来一次。这次他慢了些,只听见他轻微的嘶叫,而女孩已不再发出猫一般的声音了。他起身的时候,房间里散发出蔬菜、烂葡萄和湿土的味道。只有寂静是清新的。 罗门上前接替西奥的位置。他惊奇地看着自己把手伸向床头。他一碰,捆着她右手腕的绳子就开了,她的手滑落在床边。她没有用这只手做任何事,没有打,没有抓,也没有理自己的头发。罗门把被鞋带绑着的另一只手也松开了。他用她身下的一摊衣服将她裹住,扶着她坐起来。他捡起她的鞋子,是双高跟鞋,前面有一个粉红色的皮十字,除了跳舞和炫耀之外没有任何用处。开始他听见大笑,后来是嘲弄,之后是愤怒,但他带着她穿过跳舞的人群走了出去,来到门廊上。她浑身发抖,紧紧抓着他递给她的鞋子。也许之前他们两个中有人喝醉了,现在都已经清醒。一阵冷风吹得他们喘不过气。他记得她叫菲或者菲思。他想说些什么,但忽然间却连看都不敢看她。如果她张口道谢,他说不定会掐死她。幸好她什么都没说。她瞪大眼睛,一眨不眨,穿上了鞋,拉直了裙子。他们的外套——他的新皮夹克,还有她的什么衣服,都在房间里。 门开了。两个女孩跑了出来,一个拿着件外套,另一个拿着个包。 “漂亮菲!怎么了?” 罗门转身走开。 “你怎么了,姑娘?嘿,站住!你对她做什么了?” 罗门继续走。 “回来!他欺负你了?哦,那是谁啊?谁啊?看看你的头发!来,把衣服穿上。漂亮菲!说话啊,姑娘!” 他听见她们的尖叫,她们的担忧,仿佛在敲钹,非但盖不住西奥辱骂他的喇叭声,反而令它尤为刺耳:最最难听的字眼,回荡在空中,只有开枪才能终止。否则就不停地响着,永不停息。 过去三天他成了笑话。他轻易得来的友谊——到现在一共四个月——宣告破灭。和他们六人中的任何一个(除了弗雷迪)对视,都是一种冒险,一种挑衅。即使他不回瞪他们,甚至完全不看他们的眼睛,喇叭声还是在喊着他的名字。他们聚在栏杆边,没有他;在派蒂汉堡店,他一坐下,他们就站起来离开。连最骚的女孩也感觉到他不受欢迎了,仿佛他的衣服一下子变得很蠢:T恤太白,裤子太紧,鞋带也系错了。 派对后的第一天,他还可以和别人一起打球,但是没人传球给他。抢断之后,不管在什么位置他都只能扣篮,因为没人接他的球。他们就站在旁边看着。如果他抢下篮板,他们就用犯规动作把球从他手里抢走,然后喇叭声又响了,他都来不及看是谁吹的。最后他们把他绊倒在地,扬长而去。罗门坐在那里喘气。他很想反击,但他知道,如果他对犯规、绊人和吹喇叭做出反应,就和再次捍卫那个女孩一样。他不认识她,也不想认识她。如果他反击,他就不是在为自己,而是在为她,漂亮菲,证明他们之间有关系,错误的关系。仿佛他们俩都被拴在床上,双腿都被扒开。 卢卡斯·布里恩一个人在球场那头运球投篮。他是个球技让人羡慕的白人男孩。罗门走过去想和他一起玩,但是马上想到喇叭还可以吹出另外一个词。他从卢卡斯身边走过,看了他一眼,咕哝了一声,“嗨。” 第二天很悲惨,他更孤独了。弗雷迪把他丢下的皮夹克带给他,说:“嘿,伙计,别冻着。”说完就走了。自从看到漂亮菲的朋友——就是跑出来给她送外套和包的那两个人,隔着校车窗户向他挥手之后,他就改坐公共汽车了。他宁愿费点儿事,来回走上两英里去车站,也不想碰见漂亮菲。他再也没见过她。谁都没有再见过她。 第三天他们把他揍了一顿。六个人一起,包括弗雷迪。他们很聪明,把他全身都揍了个遍,就是没打脸,以防他告状,迫不及待地向别人解释他的嘴怎么破了,眼睛怎么肿了,被人问到时娘们儿似的用软弱的手指着他们。六个人一起。罗门还击得不错,打肿了一两个,用膝盖狠狠顶了一个的裤裆,撕了一个的衣服,直到他们把他的手反剪在背后,想打断他的肋骨,清空他的胃。正准备下手时,一辆车开了过来,按了喇叭。他们一哄而散,包括罗门。他捂着肚子踉跄地走着。他怕自己会吐一裤子,然后晕倒在地。但他更怕的是被人救起来。他走进派蒂汉堡店后的一片树林,在一棵合欢树后面吐了起来。看着外婆做的饭被吐了一地,他开始怀疑自己还能不能活下去。西奥的嘲讽和弗雷迪的厌恶都不奇怪,他跟他们有同感。他不明白那一刻自己为什么会心软;当时他的心突然就胀得要炸开,只是因为那个受伤的小动物。就在几秒前,他还迫不及待地要冲上去啃她。如果是在街头看见她这副模样,他也会有同样的反应。但他可是和那些把她弄成这样的人一伙的,他就是他们中的一个——妈的!是什么让他伸出手给她松绑,把她裹住的,上帝啊,把她裹住!把她用衣服裹住!是什么让他把她扶起来,送出去的?是她那手套一般的小手吗?是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抽动的男人的光屁股吗?还是那股蔬菜味,加上门外轰隆隆的贝司声?搂着她送她出去时他还是勃起的,等到一起走进寒风里他才平复。究竟是什么让他那么做?或者说,是谁? 其实他知道是谁。是他内心那个真正的罗门,破坏了这个新来的残酷而危险的罗门。这个假罗门,这个在陌生人的床上得意扬扬的罗门,被那个真正的罗门打败了。此刻在他自己的床上,这个真罗门还掌着权,让他把头埋在枕头下面,像小姑娘一样流着泪。断断续续的喇叭声依然在脑中回响。 三陌生人 安居村离莫纳克街十万八千里。自从一战以后,拥挤杂乱的房屋便逐渐占据了山坡和山谷。谁也用不着这个地名,包括邮局和人口普查局。警察倒是很熟悉那个地方,以前在救济办工作的几个人也听说过那里,不过县福利处的新员工都没听过。十区的老师班上偶尔会有那里来的学生,但他们也不用安居村这个名字。那些古怪的没法教的学生被称为“乡下人”。尽管这让从正经农村家庭出来的学生很生气,但老师得挑一个社会上能接受的词来称呼那些孩子,还不能惹火他们的父母,他们迟早会有所耳闻的。“乡下人”的称呼似乎还过得去,尽管从来没有安居村的哪家父母来要求、批准、评论、询问或是抱怨。通知单或者表格交到这些孩子脏兮兮的手里就再也不会返回,也没有任何答复。乡下人在教室里坐上几个月,跟别人合看课本,向别人借纸借笔,但是故意一言不发,仿佛他们来不是学习知识的而是检查教学的,不是回答问题的而是旁观他人的。他们在班上不说话,只和自己人来往,一方面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另一方面别人也小心地躲着他们。乡下人会忽然打起架来,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大家都知道,五十年代末有个校长设法找到了一个叫奥蒂斯·里克的乡下人的家,进行了一次家访。奥蒂斯差点把一个同学的眼睛打瞎,而且既不明白也不遵守贴在他衣服口袋上的开除通知。他每天照常来学校,袖子上还沾着受害者干了的血迹。这趟家访本是想正式通知奥蒂斯已被开除,具体过程大家不甚清楚,只听说了一个生动的细节。校长离开里克家时是跑出山谷的,因为他既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回到他的车里去。那辆迪索托最后被警察拖了回来,因为车主宁死也不愿再回去取车了。 年轻时经历过大萧条的老人们现在仍然把那里叫作安居村。如果有人问起,他们就会描述一下那里居民的历史。不过既然很少有人问及,安居村村民就由着外人随心所欲地将他们描画为一群未开化的人,被辱骂,但也被容忍,被忽略,被恐惧。那里基本保持着一九一二年的样子。那时候制麻厂被废弃,能走的人都走了,不能走的人(黑人是因为失去希望,白人是因为没有前途)就留了下来,找个村里人结婚——就算是结婚吧,想办法一天天活下来。他们用别人家的废料盖房子,或者改造一下制麻厂留下的工棚,给在山坡上摇晃或在谷底盘踞的两室一厨的小破房这边加个棚子,那边盖座屋子。他们接雨水泉水,喝牛奶或者家酿的酒,吃打来的猎物、吃鸡蛋、吃家里种的菜。如果出去打工,给别人种田或者做饭,挣来的钱就买糖、买盐、买油、买汽水、买玉米片、买面粉、买干豆子,还买米。如果挣不到钱,他们就偷。 安居村这个名字听上去很安宁,实际上这里却充斥着忠诚与放纵,唯一的罪恶就是离开。曾有一个脚趾并在一起的女孩背叛了这里,她叫朱妮尔。她的母亲薇薇安本想在孩子落地时就给她起好名字。但她的生产很艰难,三天后才能清醒得稍久一点。那三天内,新生儿的父亲已经给她起名叫“朱妮尔”,要么是源于他自己的名字——他叫小伊坦·潘恩(小伊坦·潘恩(Ethan Payne Junior)的“小”(Junior)同“朱妮尔”的名字是同一个词。),要么是出于他的希望,因为薇薇安虽然已经生了四个儿子,却没有一个是伊坦的。后来薇薇安终于给婴儿另起了名字,伊坦搬回父亲家之后她也还用过一两次。但“朱妮尔”这个名字保留了下来。小时候有这么个名字就够了,可后来孩子去十区上学,得有个姓。“朱妮尔·薇薇安”,她嘀咕着。老师捂着嘴笑了起来。她挠着胳膊,才想到她可以只说“朱”的。 安居村的人不鼓励女孩上学,不过朱妮尔那几个舅舅、表兄弟还有同母异父的哥哥都在十区待过。朱妮尔和他们不同,她很少逃学。待在家里要么没有人管,要么随便找个人管,她觉得自己和安居村的狗差不多。这里有五十多只狗,有时被短链子拴着,有时没拴,四处游荡。不打架也不吃东西的时候,它们就被绑在树上,或者蜷在门口睡大觉。它们随意交配,猎犬会和牧羊犬交配,柯利犬会和拉布拉多犬交配。到了一九七五年,朱妮尔出生的时候,它们已经发展成了一种古怪而漂亮的新品种,一眼就能看出是安居村的狗,它们会熟练地赶走生人,但最擅长的还是打猎。 一年又一年,朱妮尔渴望见到父亲,她不停地请求妈妈带自己去看他。 “别吵了行吗?”薇薇安总是这么说。直到有一天,她答道:“他去当兵了。我听人家说的。” “他什么时候回来?” “唉,他算什么啊,宝贝。什么都不是。走,快去玩吧。” 她走了,但她一直在寻找那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他用自己的名字给她命名,为了让她知道他有多在乎她。她必须等他。 整天和狗还有母亲待在一起终于让朱妮尔感到无聊了。她比哥哥们更机灵也更狡黠,她怕舅舅们,又不喜欢舅母们,因此很愿意去十区上学。起初她只是想远离安居村,后来她喜欢上了学校。她是第一个在课堂上发言和交作业的乡下人。班上的女生离她远远的,有几个想要对她抛出橄榄枝,但马上就被迫做出选择,要么和这个脏兮兮的只有一件衣服的乡下人做朋友,要么像其他女孩一样捉弄她。每一次输的都是朱妮尔,但看她的样子,仿佛对她的拒绝倒是她的胜利,见到那个和她维持了一段课间友情的女生回到原来的圈子里,朱妮尔会露出微笑。最后成功地和她做了朋友的是一个男生。老师们觉得那是因为午饭时他把自己餐盒里的奶油蛋糕卷和核桃雪球饼给她吃,而朱妮尔的午餐常常只是塞在她那过大的毛衣口袋里的一个苹果或者一块蛋黄酱三明治。其他学生则觉得是因为他放学后在沟里和她干见不得人的事——他们当面这样告诉他。但他是个骄傲的男孩,是灌装厂经理的儿子,他老爸可以炒他们爸妈的鱿鱼——他这样回敬他们。 他叫彼得·保罗·弗塔斯,十一年来一直被叫作尿尿(彼得·保罗(Peter Paul)的首字母 PP 与 pee pee( 尿尿)谐音。),这让他养成了对公众的看法傲慢而不屈的态度。彼得·保罗和朱妮尔对彼此的身体并不感兴趣。朱妮尔想知道整缸的可乐原料和装瓶盖的机器是什么样的。彼得·保罗想知道山上是不是真有棕熊,引来蛇的是小牛还是牛奶的味道。他们交换着信息,就像出售赛马情报的贩子,省略基本情况,直接跳到关键部分。不过有一次他问她是不是“有色人种”,朱妮尔说她不知道,可以问一下再告诉他。他说不用了,反正他也不能请外邦人去他家。他不想伤害她的感情。她点了点头,很高兴他用这个正式而美丽的词称呼她。 他从家里偷东西送给她,一支圆珠笔芯、一双袜子,还有一个黄色的发夹,可以夹在她用手梳的头发上。到了圣诞节,她送给他一条蜷在瓶子里的小水蝮蛇,他送给她一大盒蜡笔。很难说谁比谁更开心。 但是水蝮蛇毕竟是条蛇。这蛇把他们害惨了。 朱妮尔有几个舅舅是游手好闲的十几岁少年,被荒凉无望的生活损害了脑子,时而残酷,时而麻木。他们问她:“拿那个玩意儿干吗啊,丫头?”他们不相信那条装在瓶子里的蛇像朱妮尔所说,是学校布置的作业。就算她说的是真的,这种行为也深深地冒犯了他们。属于安居村的东西被弄到了他们经历过失败的地方,这失败太彻底,以至于他们不把它视作失败,而视作自然之光对教育之暗的胜利。也许因为捉负鼠的季节过了,或者前一晚有人把啤酒独吞了,反正圣诞节后的早晨,这几个舅舅清醒得很,开始找起了乐子。 朱妮尔还在睡觉。她的头枕在一个写着“耶稣拯救世人”的脏兮兮的枕头上,身上裹着的毯子同时也做床垫用。那枕头是一个舅母从以前雇主家的垃圾桶里捡的,给她做圣诞礼物。睡在上面,朱妮尔常常好梦连连。她把蜡笔抱在胸前,让梦更美了。梦境实在五彩缤纷,一个舅舅用靴子踢了她屁股好多下她才醒来。他们又盘问起蛇的事情。蜡笔色的梦渐渐消散。朱妮尔试着弄明白他们想干什么。根本用不着想他们做任何事情的原因。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拆掉车座而要放火烧掉它,或者为什么一条蛇对他们那么重要。他们想让水蝮蛇回到原来的地方。 他们变着法儿威胁她,如果她不把蛇拿回来,他们就“把你漂亮的小屁股打得稀巴烂”,还要“把你送给沃什”。第二句话她以前听过很多遍,当她觉得自己真的会被送给那个住在山谷里、喜欢抓着私处走来走去、边走边唱赞美诗的老头时,便立刻从地上跳起来,甩开伸过来抓她的手,冲出门去。舅舅们追着她跑,但她跑得很快。被拴着的狗咆哮着,没被拴住的则跟她一起跑。半路上她看见薇薇安从茅厕回来。 “妈!”她喊道。 “放了她,你们这些混账东西!”薇薇安尖叫着。她跑了几步就累得跑不动了,只好向弟弟们背后徒劳地扔着石头。“放了她啊!回来!你们这些混蛋!听到没有!” 这些话或许不算乐观,但急切而真诚,给了奔跑的女孩一点安慰。朱妮尔赤着脚,手里抓着一大盒蜡笔,这里躲躲,那里藏藏,成功地甩开了号叫着的舅舅们。她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让伐木工垂涎的树林里。二十年代之后就再也没见过这么大的核桃树了。枫树伸出六七根和树干一样粗的树枝。还有槐树、白胡桃树、金钟柏、白蜡树。有的树很健康,有的则病歪歪的。有的病树上好像长着一团团巨大的黑色花椰菜。有的树看上去挺健康,但风开玩笑似的那么轻轻一吹,拂过树冠,树便一下子裂开,像心脏病患者一样倒下,从断裂处涌出古铜和金黄的粉末。 一通飞奔之后,朱妮尔停下脚步,眼前是一片阳光照耀的竹林。五叶地锦缠绕着竹子,简直像要扼死它们。号叫声听不见了。她等了一会儿,然后爬上一棵苹果树,望了望山腰,又望了望山谷。已经看不见舅舅们了。只看见小溪从树林里流过。小溪旁边就是公路。 到了路边,太阳已经升得很高。身上被划破的伤口和缠在头发里的树枝都无关紧要,她只是心疼有七根蜡笔在逃跑的路上断掉了。她还一根都没用过。薇薇安没法保护她远离沃什或是舅舅们的侵扰,因此她决定去找彼得·保罗的家。她可以在他家旁边等他,然后怎么办?嗯,他总是可以帮助她的。但她永远都不会向他要回那条小水蝮蛇,永远永远都不会。 她上了公路,还没走出五十英尺,一辆卡车就载着她的舅舅们追了过来。她自然是跳到左边而不是右边,但他们早就料到了。车的前保险杠把她撞倒在人行道上,后轮轧碎了她的脚趾。 无论是被卡车颠簸一路,被扔到薇薇安床上,还是被灌下威士忌,被熏了樟脑,她都没有醒来,直到疼痛变得实在难以忍受。朱妮尔睁开眼,感到自己在发烧,痛苦让她无法呼吸,只能一丝丝地喘着气。她一天天躺在那里,不在薇薇安面前哭,也不和她说话,开始是不能,后来是不愿。薇薇安不停地告诉她,她应该多么感激舅舅们,是他们发现她躺在路边,她的宝贝女儿朱妮尔被车撞倒了,一定是镇上的哪个杂种干的,那么蛮横,轧了一个小女孩之后都不停下来看看她死了没有,也不捎她一程。 朱妮尔默默地看着自己的脚趾肿起来,变红,变青,再变黑,变硬,最后并在一起。蜡笔不见了,拿蜡笔的手如今拿着一把刀,防备着沃什和舅舅们,还有任何阻止她犯安居村之罪——离开,逃跑——的人。彻底远离那些追她,撞她,轧了她的脚,然后撒谎说她很幸运的人。那些宁愿要一条蛇也不让一个小女孩待在身边的人。一年之后她走了。两年之后,她已经被喂饱,洗净,穿上衣服,在学习,在成长。在铁窗后。 朱妮尔是十一岁那年逃跑的。她流浪了好几个星期都没有被发现。有一天别人突然注意到她,是因为她从一家一美元店里偷了个玩具大兵。她不肯交还,于是被拘留了,之后又咬了想从她手里拽走玩具的女人,结果被送进收容所,她除了说自己叫朱妮尔之外,什么信息都不肯透露,因而被关进了少管所。他们只好写上“朱妮尔·史密斯(史密斯(Smith)是美国最常见的姓氏之一。)”,于是在被释放之前她就一直叫“朱妮尔·史密斯”。获释后她改回了原来的姓,加上了一个e,显得独特一点。 在少管所里学的东西有一些是书本知识,更多的则不是。无论哪一种,都练就了她的狡猾;想在莫纳克街的大房子里立足,这种狡猾是必需的。这里没有穿制服的女人在半暗的走廊里走动,不知什么时候就开门检查;也没有挨得过近的熟睡的身体吸走空气。这才是她应该待的地方,他就在这里,用各种方法告诉她,他一直在等着她。她看到那张陌生画像的一瞬就知道,她回家了。第一天夜里她就梦见了他,骑在他肩上走过了一片果园,青苹果茂密地挂在枝头。 第二天早餐吃的是葡萄柚、炒鸡蛋、麦片、吐司和火腿。克里斯廷的敌意减少了,不过还是有些防备。朱妮尔想让她高兴,就拿留心开着玩笑。局势现在还不太明朗,她还没摸到头绪。等吃完早饭回到留心的卧室后,她才确定。她的天赋不会出错。 穿着留心的红套裙,朱妮尔感觉很怪。她站在窗前,又看了看下面的那个男孩。留心正翻着床边的矮柜。之前朱妮尔看见克里斯廷跑过车道,留下那个男孩拿着桶在院子里发抖。现在她看着他用手背擦了擦鼻子,然后把鼻涕抹在牛仔裤上。朱妮尔笑了。留心叫她的时候她还在笑。 “在这儿!找到了。”她拿着一张装在银相框里的照片,“我把贵重东西锁在各种地方。有时候就忘了在哪儿了。” 朱妮尔离开窗边,走到矮柜前跪下,注视着那张照片。是一场婚礼。五个人。他,新郎,看着右边的一个女人,那女人手里拿着一枝玫瑰,对着相机镜头僵硬地微笑。 “她有点像楼下那个人,克里斯廷。”朱妮尔指着照片说。 “不,那不是她。”留心说。 拿玫瑰的女人挽着他的手臂。他看着她,另一只手臂却搂着他的小新娘裸露的肩膀。留心简直要被那件尺码太大、滑下肩头的婚纱淹没了,她手里橙色的花显得垂头丧气。留心左边是个油光满面的英俊男人,正对着他左边的女人笑,那女人紧握拳头,突显了手里没有花束的事实。 “我看起来变化不太大吧?”留心问道。 “您的丈夫为什么看着她而不是您呢?” “想要让她高兴点儿吧,我想。他就是那样的人。” “这是您的伴娘?”朱妮尔问,指着那个紧握拳头的女人,“她看起来也不大高兴。” “她确实不大高兴。这场婚礼不是很开心。比尔·柯西是个抢手的男人。很多女人都想站在我这个位置上。” 朱妮尔又仔细看了看照片。“那个男的是谁?” “伴郎。当时很出名的一个乐手。你太年轻了,不会认得的。” “您想写的就是这些人吗?” “是的,其中几个。主要是写‘爸爸’——我丈夫——他们家的人,包括他父亲。你想象不出他们有多骄傲,多尊贵。奴隶制还没废除的时候就是……” 朱妮尔不再听下去,原因有好几个。其一,她猜想留心并不是想写书,只是想找人说话。朱妮尔不明白她干吗要花钱雇人陪她说话。其二就是楼下那个发抖的男孩。她模糊地听见他用铲子铲着碎冰、敲着冰面的声音。 “他住在附近吗?” “谁?” “楼下那个孩子。” “哦,那是桑德勒家的男孩。他给我跑跑腿,收拾收拾院子。是个好孩子。” “他叫什么?” “罗门。他外公是我丈夫的朋友。他们一起钓鱼。‘爸爸’有两条船,一条是用他第一个妻子的名字命名的,还有一条是用我的名字……” 十六岁吧,也许更大一点。脖子很好看。 “……他会请重要人物一起去深海里钓鱼。比如治安官,他们喊他丝克警长。他是‘爸爸’的朋友。还有著名的歌星和乐队指挥。不过他也请桑德勒一起去,虽然桑德勒只是个普通的本地人,在罐头厂上班。‘爸爸’会和各种人来往……” 他不会喜欢我这身老女人的衣服。 “大家都很爱戴他,他对大家也非常好。当然了,他还是对我最好,虽然有人说,做妻子的不该得到……” 就像A校区的那些男生投篮一样。我们隔着铁丝网看,挑衅他们。他们也冲我们看过来,给我们希望。 “我很幸运,我知道。我妈开始是反对的。因为‘爸爸’的年纪之类的。但我爸看得出什么是真感情。瞧瞧结果怎么样,将近三十年的完美幸福……” 看守很忌妒,对他们动粗。因为我们一直在看,像球迷一样贪婪,看着那些衣服湿透的身影高高跃起。 “我们从来都不看别人一眼。不过经营酒店就没那么顺利了。所有事情都得我管。谁都没法指望。谁都不能……” 至少有十六岁,可能更大一点。他肯定也打篮球。我知道。 “你在听吗?我在对你说重要的信息。你得把这些都记下来。” “我记得住。” 半小时后,朱妮尔又换回了她的皮夹克。罗门看到她走过车道,一下就知道他外公当时想的是什么了,于是不禁咧嘴笑了起来。 朱妮尔喜欢他这个样子。忽然,和A校区的男生们一样,他垂下头,一副冷淡的样子,等着被拒绝,然后一跃而起。朱妮尔没给他时间多考虑。 “别告诉我你也和这些老女人上床。” 也。 罗门有点窘迫,又有点骄傲。她认定了他很行。他睡过无数女人,肯定能随便挑,还成对呢,西奥,还成对呢。 “她们告诉你的?” “没有。不过我打赌她们肯定那么想。” “你是她们的亲戚?” “才不是呢。我在这儿干活。” “干什么活?” “各种活。” “比如哪种?” 朱妮尔绕着她的礼物转。她看着他手里的铲子,然后看看他的裤裆,又看看他的脸。“有很多房间她们从来都不进去。沙发之类的什么都有。” “是吗?” 年轻人,上帝啊。他们还把那称作“迷恋”吗?那魔法之斧一下就砍去了整个世界,只剩下那对恋人在那里颤抖?不管他们叫它什么,它可以跃过一切,坐上最重要的位置,夺走最核心的部分,从高楼大厦到山野沼泽,途经之处无不臣服,它的自私就是它的美丽。当我还不只是哼唱之前,我见过各种男女。大多是两夜情,却想持续一季。有些如激流一般,要求名副其实地占领一切,尽管醒来时人人都被淹死。缺乏想象力的人就用性来喂养它——性是爱的王冠。他们不懂那真正的、更好的、损失最小的、彼此都受益的方式。那样的爱需要智慧,轻轻柔柔,无依无傍。然而这世界往往是一出表演,也许正因如此,人们想要战胜它,他们把全部感情搬上舞台,只为证明他们也可以编造,编出那些美丽而可怖的东西,比如致死的争斗,比如通奸,比如一番云雨。他们自然会失败。每一次世界都胜过他们。当他们忙着炫耀,忙着挖别人的坟墓,忙着把自己钉上十字架,忙着在街上疯跑时,樱桃正静静地由青变红,牡蛎正痛苦地孕育着珍珠,孩子们正张着嘴迎接他们以为是冰的雨滴,然而那雨滴是温热的,闻起来就像菠萝。然后雨滴越来越大,落得也越来越快,已经没法一次接住一滴了。糟糕的游泳者向岸边游去,高超的则等待着银色的闪电。墨绿色的云席卷而来,把雨吹到岸上,岸上的棕榈树装作被风摇动的样子。女人们遮着头发跑开,男人们弯下腰,把女人的肩膀靠在胸前。最后我也跑了。我说最后,是因为我其实很喜欢暴风雨。我就像气象频道里站在风中的那些人旁边的警察用高音喇叭喊着“快跑!” 也许是因为我出生在很恶劣的天气里。一大早,渔民和野鹦鹉就看出了坏兆头。我母亲那时已经软得像块破布,等着那早该出世的婴儿。她说她忽然就振作起来,想去晾衣服。后来她才明白,是暴风雨之前吹来的氧气让她醉了。她朝着洗衣篮才走了一半,就看见天色变黑,然后我就剧烈地动起来。她叫来我父亲,他们俩让我在瓢泼大雨中出世。可以说,我就是从羊水直接来到了雨水里。有件事值得一提,我想,我第一次见到柯西先生时,他正站在海里,怀里搂着朱莉亚,他的妻子。那年我五岁,他二十四岁,我从没见过那样的场景。她的眼睛闭着,她的头上下晃动,她那浅蓝色的泳衣时而鼓起,时而凹陷,随着海浪与他的力量起伏不定。她抬起一只手臂,摸了摸他的肩膀。他把她转向他的胸膛,抱着她上了岸。我想是阳光让我满眼是泪——不是看到海里的这般温柔。九年之后,听说他家里需要帮手,我便一路跑到了他家门口。 外面的牌子写着“马切奥……馆”(原文为“cafe—ria”,意为招牌上字不全。),但这小馆其实是属于我的。看起来也许不像,其实是的。比尔·柯西死的时候,我已经给他做了快五十年的饭。他葬礼上的花还没凋谢,我就转身离开了他家的女人们。我能做的都做了。是该离开的时候了。我不想饿肚子,于是帮人洗衣服。但是家里总有顾客进进出出太麻烦,我终于还是答应了马切奥的恳求。他家的煎鱼不错(外面又焦又脆,里面又嫩又软),但小吃总是很让人失望。我做的羊角豆、红薯、豌豆炒饭或者随便什么东西都让如今这些靠外卖食品持家的妻子无地自容,倘若她们还有什么羞耻心的话——自然已经没有了。曾经每家都有个好厨师,用烤箱而不是什么铝盒做吐司,用勺子而不是什么机器打面糊,并且知道做肉桂面包的秘诀。现在呢,唉,都没有了。人们只有到了圣诞节或者感恩节才会认认真真下一次厨房。其他时候他们就来马切奥餐馆,祈祷我不要哪天一头栽倒在炉子旁死掉。我从前是走路上班的,后来脚肿了,就只好辞职。我在家待了几个星期,养养身体,一天到晚看电视,然后马切奥来敲门了,说他实在受不了餐馆里一个顾客都没有。他说他愿意每天开车接送我上下班,从上滩到丝克,只要我肯再救他一次。我说我不仅不能走路,连站也站不住。不过他已经想好了办法。他给我准备了一把带轮子的高脚椅,这样我就可以在炉子、水池还有菜板之间往返。后来我的脚好了,但是我已经习惯用轮子滑来滑去,没法放弃了。 那些还记得我的真名的人要么死了,要么走了。现在也没有人再问我。就连有无穷多的时间可以挥霍的孩子们,也当我已经死了,不再过问我。有人觉得我叫路易丝或者露西尔,因为他们看过我拿引座员的铅笔在奉献袋上签了“L”。其他人听人说起过我,或者听到有人喊我,就觉得我叫埃尔,是埃莉诺或者埃尔韦拉的昵称。他们都错了。总之他们不再猜下去。就像他们不再把马切奥餐馆叫作马切奥餐馆,也不再补上缺少的那几个字母一样。现在大家就把这里叫作“湾口小馆”,而我就像被便利的交通方式惯坏的人一样,还在那里滑着轮椅。 女孩们很喜欢这里。她们喝着丁香冰茶,向朋友诉说着他说了什么,描述着他做了什么,猜测着他是什么意思。比如: 他三天都没给我打电话,我打给他的时候,他又想马上见面。看到了吧?如果他不想和你在一起,肯定不会那样的。唉,好啦。见面之后我们聊了好久,他头一次真的在听我说话。当然了,有什么难的?只要等你闭嘴,他就可以说他的了。他不是在和那谁谁约会吗?才不是呢,早分手了。他想让我搬过去住。先把该签字的签了,亲爱的。我谁都不要,就要他。这样啊?呃,不要用一个银行账户,听见了没?你想不想吃鲷鱼? 真蠢。不过她们给午餐时间增添了点滋味,让旁边偷听的心碎的男人们振作了一些。 我们餐馆一直没有服务员。菜都盛在加热的盒子里,等你把自己的盘子装满,就去收银台付钱。收钱的是马切奥,或者他老婆,要么就是他的哪个靠不住的儿子。然后你就可以坐下来吃,或者带走。 那个不穿内裤的女孩——她说她叫朱妮尔—经常过来。第一次见到她时,我觉得她像是飞车党里的人。靴子。皮夹克。狂野的头发。马切奥也忍不住一直盯着她——盖了两次才把她的咖啡盖上。第二次见到她是星期天,教堂礼拜快结束的时候。她走过整排装菜的盒子,看菜时的眼神跟 “救救这孩子”广告里的那种眼神一样。我正坐在水池边休息,吹着一杯汤,准备蘸面包吃。她走路的样子好像一只黑豹。蓬松的头发不见了,编成了无数根长辫,每根发梢上都系着个亮闪闪的东西。她的指甲涂成蓝色;嘴唇涂成黑色,宛若黑莓。她还穿着那件皮夹克,下身改穿了长裙,不过几乎是透明的,靴子上摆动的是一片花哨的空气。她的私处在红色大丽花与满天星之间一览无遗。 朱妮尔小姐挑食物的时候,马切奥的一个游手好闲的儿子正靠着墙边。他从来都不开口说“下午好”“需要帮助吗”“您要来点什么”或者任何招呼顾客的话。我吹着汤,看他们谁先恢复正常。 是她。 她肯定是给自己和另一个朋友点的,因为克里斯廷回家时已经成了一流的厨师,而留心不吃饭。总之女孩点了三份小吃、两份肉、一个米粉布丁,还有一个巧克力蛋糕。马切奥的那个儿子,他们喊他西奥,今天老是阴笑着。他从墙边走过来盛菜。他把炖西红柿撒了出来,弄得土豆沙拉一片红,又把烤肉堆在卤汁鸡上面。看着西奥这么作践食物,我很恼火,手里的面包都掉进了汤里,像沙子一样散开。 她的眼睛一直没从菜上离开,一直没遇到西奥那愤恨的眼神。直到他在收银台找钱给她。然后她看着他,说:“我知道你为什么得靠一帮狐朋狗友。你下面那玩意儿一对一就不灵了吧?” 西奥冲着她后背骂了个难听的字眼,不过除了我谁都没听见。门砰地关上之后好久,他还在念叨着那个词。年轻人不会说废话,因为他们知道的词本来就不多。 马切奥走进来准备接手。教堂里做完礼拜的人马上就要过来排队了。西奥正在收银台后对着空气模拟着带球的动作。好像他刚刚被奥兰多魔术队签了下来,又拿到惠特麦片(这个品牌的麦片经常在包装盒上印上各种运动员的照片。)的代言合同一样。这样就能洗清耻辱,也挺好。至少挺快。有些人需要花一生的时间。 这个叫朱妮尔的女孩让我想到我认识的一个本地女人。叫凌霄。她让我想到她年轻时的样子。尽管我觉得朱妮尔这种新潮荡妇没法跟她的气质相比。柯西先生也认识她。不过你要是问他,他肯定不承认。在我面前他不会否认。他从来不对我说假话。没有必要。我比他还了解他的第一个妻子。我知道他很爱她,也知道当她发现他那些钱的来历之后是怎么看他的。完全不像他跟别人说的那样。他夸耀的那个父亲其实是靠向政府告密挣钱的。警察通过他来打听某个黑人男孩躲在哪里,谁是贩酒的,谁觊觎什么财产,教堂聚会时都说了什么,谁鼓动大家去投票,谁在筹钱准备办学校——各种南方警察感兴趣的情况。收入颇丰,通风报信,五十五年来都一直受人青睐,丹尼尔·罗伯特·柯西用他那邪恶的灰眼睛盯着每一个人。他只是喜欢手握权力的感觉,大家猜想,因为他一点都不开心,而且他靠着对白人,特别是对白人警察俯首帖耳挣来的钱没有给他和家人带来任何享受。白人喊他丹尼仔。但是在黑人中间,他名字的首字母DRC,让他有了一个众所周知的称呼——“老黑头”(DRC 发音近似Dark(黑暗))。他崇拜纸币和硬币,不给儿子买像样的鞋,也不给妻子和女儿买像样的衣服。死的时候,他留下了十一万四千块浸满怨恨的钱。他儿子决心好好享受自己那一份。他当然也没有随意挥霍,而是用在了老黑头所诅咒的东西上—好时光,好衣服,好食物,好音乐,从早到晚跳舞。于是就有了一座酒店,把这一切尽收其中。父亲让人们恐惧,儿子却如阳光一般灿烂。父亲被警察收买,儿子收买了警察。父亲所斥责的,儿子则推崇。父亲一毛不拔?儿子出手大方。但是,挥霍也无法融化朱莉亚。她家是农民,总是被白人地主和黑人恶棍欺压,没有一块土地。听说丈夫的钱沾满了鲜血时,她如坠冰窖。但她没有羞愧太久。她生了孩子,等了十二年,看历史是放过这代人,还是在他儿子身上重演。我不知道她是满意了,还是不再感兴趣了,因为她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耳语是:“那是我爸吗?” 四恩人 留心放松下来,滑进泡沫里,熟练地用两根大拇指扶着浴缸边。跪下来之后她就可以转过身,坐下,看着淡紫色的泡沫没过肩膀。 不能总这样,她想。没准哪天我就会沉下去,或者滑一跤,手腕又没力气把自己拉上来不被淹死。 她希望朱妮尔说的——“您要弄头发,我就帮您弄头发。您要洗澡,我就帮您洗澡”——是真的,不是为了找工作而编的假话。留心准备先试试让她做头发,再让她帮着洗澡。她最后一次抓住伊卡璐的瓶子,把银色的发际染成深棕色,还是在七月。为什么,她不明白,为什么她从来没捞过螃蟹,也没弄过虾和海螺,到最后手却比工厂里干这些活的工人变形得更厉害。药膏、芦荟、止痛膏,都没什么用。她还得不停地洗涤,以免那些她从未接触过的海洋生物碰到她的手。总之,给朱妮尔的头两件任务就是帮她染头发,帮她洗澡——如果她能把注意力稍微从罗门身上移开一小会儿的话。 留心不需要知道朱妮尔和他说了些什么。透过窗户看着他的脸,留心想,女孩说的话估计还挺色。他咧着嘴笑了,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在她眼皮底下搞到一起。在车库里钻进被子。或许都不用。朱妮尔胆子很大。她会把他悄悄带进她的卧室,或者随便哪个房间。克里斯廷大概不喜欢这样。不过她也可能并不在乎。如果她感到愤恨或是忌妒,或许会把他们拆开。而如果她想让她的荡妇史发扬光大,也许倒会很喜欢。谁也不知道这只灰眼猫会跳向何处。但愿这是她的第九条命了。留心觉得这种小孩子的爱情也不错,可以让那女孩在发现没什么东西可偷之后留下来。有克里斯廷偷家里的钱去请律师已经足够了。再说,在车后座上笨拙地搞搞也能让罗门活动一下,免得被维达管得太死。他说起话来总是那么谨小慎微:“是的,太太。不,太太。不用了,谢谢您,我天黑前得回家。”维达和桑德勒是怎么向他介绍自己的?又是怎么介绍克里斯廷的?不管他们怎么说,反正没让他不来干活。别和她太熟络就行,维达会说。不过如果罗门自己有常来的理由,他会比现在更有用。她向他口述那则要登在《港口日报》上的广告时,他完全遵照了她的吩咐。朱妮尔那贼一样的精明会教他抬起头来,让他可以应付维达,不再把所有老到要交税的人当作敌人,尤其不再把老女人当作白痴。 留心早已习惯被轻视。她其实依赖于此。她相信看到广告来应聘的人一定是因为缺钱,幸运的是她遇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应征者又油滑又贪婪。昨晚她们两个都在演戏。薇薇安小姐忙着观察房间的时候,留心正忙着观察她;她试着抓住控制权时,留心就让她相信她已经得到了。她的洞察力被一生所受的轻视磨得锃亮。只有“爸爸”了解她,他从所有可选对象中挑了她。他知道她没上过学,没什么本领,也没什么教养,但还是选择了她。那时大家都觉得她会被压垮的。但是现在她在这里,那些人又在哪儿?梅在地底下埋着,克里斯廷一文不名地在厨房里待着,L的鬼魂还在上滩徘徊着。在她们应该在的地方。她和她们所有人战斗,斗赢了她们,并且胜利还在继续。她银行账户里的钱前所未有的多。只有维达活得还算不错,那是因为有桑德勒,而桑德勒从来没有嘲笑或羞辱过比尔·柯西的妻子。就算他老婆不尊敬她,他也很尊敬她。是他来问她能不能雇佣自己的外孙。很客气。在她房间里坐了一会儿,喝了杯冰咖啡。维达肯定不会。不仅因为她不喜欢留心,也因为她害怕克里斯廷——她确实应该害怕。在柯西的葬礼上闪烁的刀光可不是假的。关于克里斯廷混乱生活的流言四处传播,人们说她打过群架,进过局子,烧过汽车,当过妓女。这种被猪狗不如的生活训练过的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别人不可能不知道克里斯廷回来定居时她们之间的争斗。大多是口头上的:她们为银器上两个相连的C是同一个字母的重复还是克里斯廷姓名的首字母(克里斯廷·柯西(ChristineCosey)首字母为CC。)而争吵。都有可能,因为柯西请人来刻时,第一次婚姻已经结束,第二次还遥遥无期。她们为被偷过两次的戒指是不是应该戴在死人手上而争吵。但是她们也会打架,手打,脚踢,牙咬,扔东西。论体形和气势无疑是克里斯廷更胜一筹。双手无力,身材矮小,留心本应该每战必败。但结果至少是平手。留心的速度完全弥补了力量上的劣势,而她的狡猾——预测,保护,躲闪——让对手筋疲力尽。每年她们都会打一次,也许两次,互相挥拳头,抓头发,摔跤,撕咬,扇耳光。从不流血,从不道歉,从不预谋。但每年都会重演这样的一幕,既是打架,也是仪式。最后她们终于停了下来,陷入尖酸的沉默,发明别的方法来表达怨恨。她们不但老了,而且也知道谁都无法离开;她们默默地停火。更重要的是,她们心里明白,打架只会让她们紧紧地抓住对方。她们的怨愤远不止如此。像友谊一样,仇恨不仅需要身体上的亲密,还需要创意和努力才能维持。第一场战争——在一九七一年中断——表明她们想要伤害彼此。起因是克里斯廷从留心的抽屉里偷了“爸爸”玩牌赢的首饰——一纸袋订婚戒指,他曾答应帮一个有前科的鼓手销赃。克里斯廷假装要把这些戒指戴在棺材里的“爸爸”手上。四年之后她冲进留心家,提着一个购物袋,手上戴着那些其他女人的希望。她说自己有权利也应该有个地方照顾梅,她生病的母亲——这么多年来她难得想起,一想起便会冷嘲热讽的母亲。然后那场中断的战争又继续下去,断断续续地进行了十年。当她们想用更有趣的办法给彼此带来痛苦时,就得依靠个人信息,依靠她们记得的童年往事。两人都自以为占了上风。克里斯廷健壮一点,因此可以开车出门,也可以管理家务。但是留心知道,其实还是自己在掌控,在胜利,不仅因为钱在她这里,更因为她很聪明——这一点除了“爸爸”之外谁都不觉得。比那娇生惯养、被私立学校教坏、对男人很无知、不会做实际工作也懒得做的人更聪明。那个寄生虫,靠着男人们过日子,结果被抛弃,被赶回家,来咬这只她本该来舔的手。 留心知道自己肯定比克里斯廷本人更了解她。而且尽管认识朱妮尔还不到十二个小时,她已经认清了她,清楚这个小骚货在想什么:怎样糊弄一个有关节炎的老女人,怎样利用她悄悄满足自己的渴望。留心知道这一切,知道假如渴望到了一定程度,可以让一双成熟的眼中蓄满愤怒的泪水。比如梅,当她知道她公公要娶谁的时候。年轻的眼睛也一样。比如克里斯廷,当她知道她最好的朋友成了那个被选中的人。想到一个上滩姑娘被他选作新娘,她们母女俩都气疯了。一个连睡衣和泳衣都没有的姑娘。从来没有用刀叉吃过饭。从来不知道食物要装在不同的盘子里。在地板上睡觉,星期六在洗衣盆里用姐姐们剩下的浑水洗澡。身上的鱼味也许永远都除不掉。家里捡来报纸不是为了读,而是为了上厕所用。连一句话都说不完整,连字母表都认不全。这种情况下,她必须时刻有人撑腰。“爸爸”会保护她,但他不可能随时随地都在她身边,不让别人找她麻烦。不光是梅和克里斯廷,还有别人。就像那个下午。留心有着超群的记忆力,这对她这样的半文盲来说很有用。她也像大多数不太识字的人一样,对数字很敏感。她不但记得有几只海鸥飞来吃水母,还记得它们被惊扰之后往哪里飞了。她把钱牢牢抓在手里。此外,她还有着盲人一般敏锐的听力。 那个下午很热。她坐在露台上吃着一份简易午餐。蔬菜沙拉,冰水。三十码之外,一群女人懒洋洋地坐在门廊的阴影里喝着朗姆潘趣酒。其中有两个是演员,一个还去《安妮恨史》试过镜;另外两个是歌手;剩下的一个和凯瑟琳·邓翰(凯瑟琳·邓翰(Katherine Dunham,1909-2006),著名美国黑人舞蹈家。)一起学过舞蹈。她们说话声音不大,但留心每个字都听见了。 他怎么会娶她?为了保护她。为什么要保护?因为别的女人。我不觉得。他会出去乱搞吗?也许会吧。你开玩笑啊,当然会了。她长得也不难看。身材还不错。相当不错哦,可以去棉花俱乐部(纽约著名夜总会。)了。就是肤色不行。而且她还得稍微笑一笑。得把头发弄弄。可不是。他怎么,怎么会选中她的?我哪知道。她不好对付。怎么说?她会要很多吧。(长声大笑。)什么意思?你知道的啦,有原始风情。(笑得喘不过气来了。) 她们说话时,四滴水从留心杯子边上流下来,划过杯子外面的一层水汽。甜椒像眼珠一般在橄榄做的眼眶中鼓起来。一圈洋葱上的一片西红柿露出淫荡(淫荡(seedy),也有多籽的意思,此处一语双关)的微笑,这微笑她至今记得。 “爸爸”坚持让她学着管理酒店。她确实学了,尽管别人偷偷取笑,梅和克里斯廷也在捣乱。这对夫妻早餐时的光彩点燃了她们满心的怒火,晚餐时可以预见的恩爱场景又让怒火持续燃烧。一想到她和“爸爸”在床上的那幅情景,两人心中又平添许多新的恶毒念头。战争始于“爸爸”从得克萨斯州订的那件婚纱。很贵,很美,但太大了。L用别针别好准备改小,但婚纱却不翼而飞,直到婚礼当天下午才找到,为时已晚。L折好袖口,用别针别好裙边,不过留心微笑着走下台阶,微笑着走进酒店大厅,微笑着直到婚礼结束,还是很不容易。留心的家人没来参加婚礼,因为除了寂寥和晨之公义,其他人都没有受到邀请。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他们还在为喜乐和欢迎的死而悲伤。(寂寥(Solitude)、晨之公义(RighteousMorning)、喜乐(Joy)、欢迎(Welcome)都是留心(Heed)的兄弟姐妹的名字。)真实原因是梅竭力避免和约翰逊一家来往。她甚至反对“爸爸”替他们出葬礼的钱,嘀咕着说这些孩子本来就不该在“他们家”的海里游泳。只有留心的妹妹们被允许挤进房间,听婚礼上的《请给我承诺》。梅和她女儿开始是不安好心,后来就毫不留情地批评起年轻的新娘:她说的话,她的卫生习惯,她的餐桌礼仪,还有成千上万件留心不知道的事情。“在支票背面签字”是什么意思,怎么铺床,怎么扔卫生巾,怎么摆餐桌,怎么估计需要多少食物。如果不是总被嘲笑不识字的话,她本可以学会的。L那时很喜欢她,教了她很多东西,挽救了她的生活——那生活是“爸爸”给的,只给了她。倘若没有L这股暗流,她永远没法在那片危机四伏的水域找到方向。开始时留心没有多想,只是把丈夫对她的大方视为理所应当。他支付了她弟弟葬礼的钱,给了她母亲一份礼物,让她父亲感激得笑逐颜开。她不知道那么多人——尤其是自家人——正等着占他便宜。她的那些亲戚实在太过分,留下了无法修弥的裂痕。婚礼刚结束,他们就凑上来找她。有暗示的——“听说他们在招人,但没有工鞋他们不要……”“看见罗拉送给她妈妈的衣服了吗?……”有恳求的——“问问他能不能借我点儿……”“你知道我这些天手头有点儿紧……”“一有钱就会还的,只要……”也有要求的——“给我带点儿那……”“就这么点儿?”“你用不着那个吧?”等他们全被禁止踏入酒店时,留心也羞愧得不好意思反对了。连公义和寂寥都开始怀疑她的忠诚。每次回上滩,她遭遇的都是劈头盖脸的指责和谩骂。当她肿着眼睛回家,告诉“爸爸”时,他坚定的回答让她满心宽慰:有他就够了。幸好是这样,因为她也只有他了。 留心躺在没过脖子的淡紫色泡沫里,头靠在浴缸的瓷边上。她伸直腿,用脚趾拽着链子拔开塞子,等着水一点点流下去。假如她筋疲力尽滑进水里,至少还有机会让自己不至于淹死。 这很蠢,也很危险,她想。她爬出浴缸。再也不能这样了。 她身上裹着浴巾,靠在“爸爸”那把红色的理发椅上。她决定请——不,命令——朱妮尔马上开始扶她进出浴缸。这也是迫不得已的,她一点都不想这样。依赖,还有尴尬(她得把自己可怜的松弛的裸体暴露在肌肤紧致的年轻女孩那评判的目光前),都无所谓了。让留心烦恼而犹豫的,是她的皮肤正在失去记忆,她的身体不再记得欢愉。比如她的新婚之夜,被他搂在怀里,潜入水中。悄悄逃离那让她难受的婚宴,从后门出去,走进黑暗中,一个穿着西装,一个穿着过大的婚纱,跑过海边的草地,来到细沙滩。脱衣服。没有进入。没有血。没有疼痛和不适的喊叫。只有这个男人在抚摸她,怀抱她,给她洗澡。她弯下身。他站在她身后,把手放在她膝盖后面,将她的腿张开,迎向浪花。她的皮肤也许会忘记这一切,当她身边出现一个粗鲁的年轻女孩,女孩的肉体如绣上文身般层层积累着自己的性记忆。最新的文身自然是罗门留下的。会文在哪里?是什么样的?朱妮尔身上也许已经遍布这样的文身,再也难以找到空白了。最后它们会织成一张覆盖她全身的网,这个文身和那个文身,这个男孩和那个男孩,都模糊得难以分辨。 在满是泡沫的水里,留心的故事被染上颜色,恢复了原本的清晰。她得想办法不让朱妮尔的出现拭去她皮肤上最初在大海的泡沫里留下的记忆。 从前,有一个小姑娘走得太远,一直来到大海边,周围海浪滚滚,泥土被冲成干净的沙子。海里溅起的水花弄湿了她穿的男士短裤。旁边的一张红毯子上,一个头系白丝带的小女孩在吃冰激凌。海水特别蓝。远处,一群人发出笑声。“嗨,想吃点儿吗?”小女孩问,她的手里拿着勺子。 她们吃着有桃子的冰激凌。一个微笑的女人走了过来,说:“走吧。这里是私人海滩。” 她在泥土上走着,留下一个个脚印,然后听见吃冰激凌的小女孩在喊:“等一等!等一等!” 厨房又大又亮,好多大人在里面忙着做菜,说话,把锅敲得直响。那个说“走吧”的人笑得更灿烂了。吃冰激凌的小女孩和她成了朋友。 留心穿上一件新睡衣和一件老式缎子长袍。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端详起自己的脸。 “走吧?”她问镜中的自己,“等一等?”怎么可能同时做到?她们想追上她,从白沙滩追到泥土地,想拦住她,拿着藏起来的婚纱。但是后来,叫着“等一等”的人离开了,说“走吧”的人没人理睬。她们被慷慨男人的财富惯坏了,没有明白,抑或明白得太晚。就连现在,她也知道,感兴趣的人都以为她的生活就像那些闲着没事的老太太一样,看看报纸,听听广播,每天洗三次澡。他们不明白,胜利需要的不仅是耐心,还有头脑。可是这头脑竟然不知道有个女人可以随时召唤你丈夫。她的名字他在梦中都闭口不言。姑娘啊。姑娘啊。让他呻吟去吧,让他不带鱼竿鱼饵就“钓鱼”去吧。还有补救的办法。只是现在时间不多了。 克里斯廷是知道的,而且突然之间就开车咨询她的律师去了。那是个所谓的新派黑人职业女性,不过上了二十年学,克里斯廷就指望她能比一个战胜了全镇人的女人更聪明。这女人打败了自己的儿媳,赶走了克里斯廷,胜过了那么多渴望讨他欢心的人——不管她做了什么,那些人在背后都觉得恶心。留心记得只要她在旁边,她们就感到反胃。说实话,“爸爸”是唯一没有给她那种感觉的人。无论他在梦中咕哝了什么,她和他在一起是安全的。他死后会留给她什么也是毫无疑问的。反正没人相信,比起他的妻子,他会更青睐那个一九四七年之后就再没见过的克里斯廷。相信这种事的只有那些做律师的黑人女孩。目中无人,看不起留心这一代女人,不知道她们牙缝里的头脑都比这些读了点儿书的半瓶子醋强。 既然没有其他任何文件,那么L找到的那份潦草地写在菜单上的遗嘱提纲就拥有法律效力,除非能找到新的可以推翻它的证据。除非是那样。除非是那样。不过要是之后又找到什么字据,可以证实第一张的内容而且说得更清楚呢。不必是公证过的遗嘱——本来就没有那种东西,就算有,也肯定被梅那个疯子像藏地契一样藏起来了——但可以是另一张菜单,比一九五八年的那份更新,上面写明死者所说的“心爱的柯西孩子”是指留心·柯西。“爸爸”在一九五八年写下了遗嘱,如果留心找到那之后随便哪一年的菜单,上面有他写的同样的内容,那么肯定没有哪个法官会支持克里斯廷上诉了。 这不是什么新想法。留心想象这样的奇迹已经很久了——自从一九七五年克里斯廷冲进家里,炫耀着钻石戒指,还宣称房产属于她之后。不过去年夏天,有些事情重新闯进了她的记忆。留心往手上抹着护手霜,试着把手指弯起来,伸开,看着手背上熟悉的疤痕。她仿佛又回到了事故发生的时候。闷热的厨房里,工作台上堆满纸箱。电动刀具、搅拌器和通用电气生产的烤面包机都是崭新的。L一言不发,就是不打开箱子,更不要说使用里面的电器了。一九六四年?一九六五年?留心和L争执着。梅也抱着纸箱进了厨房,头上戴着那顶愚蠢的军帽。她拿的那个纸箱很大,本来是装林索牌肥皂的。她焦虑得快疯了,觉得酒店和酒店里的所有人随时都可能遭遇危险。她说城里的黑人已经攻到了上滩,拿着打火机油、火柴和燃烧弹,嚷着煽动本地人烧掉柯西度假酒店,让那些汤姆叔叔(源自斯陀夫人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形容逆来顺受的黑人。)、警察的哥们儿和黑种人的叛徒倾家荡产。“爸爸”说抗议者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背叛,还说梅应该嫁给他父亲而不是他儿子。没有一点证据,看不出一丝袭击、威胁甚至无礼的迹象,只有梅的脑子发了霉,她已经不可理喻,觉得自己是酒店唯一的守护者。 她曾经也积极拥护过黑人自有产业、种族分离的学校、医护都是黑人的医院、黑人开办的银行,以及各种服务于这个种族的令人骄傲的事业。之后她发现自己不再相信昔日的种族复兴,而是开始拥护种族隔离,或者说“民族主义”。不是温和的布克·T,而是激进的马尔科姆·X。(二者均为黑人民权运动领袖。)她感到困惑,说话也变得结巴,常常自相矛盾。她强迫和她想法差不多的人同意她说的话。当有些人提出孩子们在主日学校被炸死,还该不该在海边跳舞,一片片住宅区被火烧掉,还该不该继续支持物权法,她就不停地和他们争论。民权运动规模越来越大,新闻里成天报道葬礼、游行和暴动。梅预言大规模的处决即将开始,她不再和正常人来往。就连起先同意她看法的人也开始躲着她,不想听她那些世界末日就要来了的警告。她从服务员身上看出了造反的苗头,在院子里帮工的手中看到了武器。一位贝司手公开羞辱她:“哎,女人,你他妈的能不能闭嘴!”不是当着她的面,而是对着背影说的,但声音响得她能听见。其他客人的表现也渐渐露骨起来,要么就是一看见她就转身走开。 最后梅终于不作声了,但她的想法始终没有改变。于是她到处拿东西,藏在不会被随时可能燃起的火烧到的地方。藏在不会被扔出的手榴弹和埋在沙里的地雷炸掉的地方。她埋东西的地点遍及各处,又精挑细选。她在海滩上巡逻,在卧室门后安上机关。她藏法律文件,也藏别针。早在一九五五年,当她看到一个少年遍体鳞伤的尸体,知道白人多么不能容忍反叛,又听到亚拉巴马州举行抗议活动的流言,觉得混乱就要发生时,她就发现酒店是个要塞,于是把地契埋进沙里。十年之后,酒店那些暴躁而吵闹的顾客把她当作一块木头对待。当黑人潮水一般冲过商业区,涌进安静的住宅区时,她又觉得需要保护莫纳克街的房子。她在这两个地方什么都控制不了,于是开始转入地下,把东西锁起来,藏起来。钱和银器埋在米里。细亚麻桌布里裹着卫生纸和牙膏,树洞里塞着应急内裤。照片、纪念品和各种各样没用的东西都被她包起来,装起来,藏起来。 她气喘吁吁地走进酒店的厨房,手里拿着她的战利品。当时留心正吵着说,L不愿打开纸箱用里面的电器有多么浪费,做饭的速度有多么慢。L头都不抬,只是往鸡块上浇着蛋糊,撒着面粉。一滴滚烫的油从锅里飞出来,溅在留心手上。 直到最近,关于那次烫伤,这些就是她的全部记忆。三十多年后,往左手上抹着护手霜时,她又想起了更多。在滚烫的油溅出来之前,她拦住梅,检查她拿的箱子,看到前一年鸡尾酒会留下的一包包没用过的餐巾、调酒棒、纸帽,还有一堆菜单。她听到梅说:“我得把这些东西收起来。”那天下午,新电器都不见了,后来是在阁楼上找到的——那是L最后的无声的表态。现在留心相信梅的那箱垃圾还在阁楼上。里面起码有五十份菜单。凭L的兴致,每周、每天或是每月出一份新的,每份菜单上都有日期,让客人知道食物的新鲜,家常式烹饪的精致。如果油溅到手上那次是在一九六四或者一九六五年——那时梅被密西西比和瓦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的一个区,1965 年8 月发生大规模黑人骚乱。)的局势吓坏了,以致大家得跟在她后面才能找到需要的东西——那么梅藏的菜单就比一九五八年有比尔·柯西签名、作为遗嘱唯一被认可的那份晚七年。那个箱子里应该还有很多没弄破的菜单。只需要其中一份。一份菜单,一颗贼心,再加上一只年轻的、不颤抖的、会写字的手。 梅这个老东西。几年的狡诈和几十年的疯癫,结果全化作愚蠢,成全了这一天。如果她活着,这肯定会要了她的命。她在死去之前就已经成了孤魂野鬼,从这个房间飘到那个房间,在院子里飞过,躲在门后不出来,直到可以安全地埋藏她那受革命威胁的生命的证据。但是她现在一定安息了,因为一九七六年她死的时候,她心爱的死刑又大摇大摆地回来了,她也亲眼看到了革命的终结。不过她的幽灵依然活着,戴着钢盔,拿着手枪,逐渐强大起来。 克里斯廷记得去港口的路散发着橙子的味道,因为她的三次逃跑都与之相伴。第一次是步行,第二次是坐公共汽车,每次路边的橙树都给她的逃亡染上了淡淡的清香。她对这条路太熟悉了,正是它勾勒出她梦中的生活。无论是傻气的还是可怕的,在她印象中每个梦都发生在十二号公路上或者路旁;即使在梦里没有看见,那条路也潜伏在一边,随时准备让噩梦更加恐怖,或是为支离破碎的美梦提供背景。现在她踩下油门时,那种速度也有噩梦般的感觉——静止的时间,喘不过气的急促——但是寒冷的天气把刚结的果实连同香气一并扼杀了。克里斯廷敏锐地感觉到这种缺失。她摇下车窗,又关上,再摇下。 罗门洗车是不开车门的,因此奥斯莫比轿车外面闪闪发光,里面闻起来却有股看守所的味道。她曾经因为某种味道对一辆比这更好的车动了手。她要毁了那辆车和车所代表的一切,尤其是刺着她鼻子、堵着她嗓子的白色香肩(伊丽莎白· 雅顿公司1945 年推出的一款经典香水。)的气味。车主里奥医生没有见到它被毁之后的样子,因为他的新女友让人把车拖走了,免得他看到会心碎。克里斯廷举起锤子砸着挡风玻璃,用剃刀划着坐椅,把磁带(尤其是还包括阿尔·格林(阿尔· 格林(Al Green,1946- )美国著名R&B 和黑人福音音乐歌手。)那首《为那美好时光》)扯出来挂在仪表盘和方向盘上。他听说了,但没有亲见。这已经足够让他和被他抛弃的人一样痛苦。毁掉一辆凯迪拉克并不容易,但是光天化日之下因为闻到别的女人身上的香水味而疯狂地砸毁车子,则是一项壮举,应该让当事人亲眼见证才是。房东太太告诉克里斯廷,是里奥医生的新女友帮他逃过了这一幕。这是个错误,马尼拉说。那个新女友该让他好好上这一课——看看一个被取代的女人会做出什么事情。如果他见识了抛弃女人的下场,也许她能在他怀里多停留一阵子。 对于混乱生活的悔恨,以及和里奥医生心爱的凯迪拉克的战斗,渐渐都被淡忘,倒是对医生的回忆带来的满足始终挥之不去。尽管他们的关系以一种令人羞耻的方式结束,但和他在一起——不,应该说和他走得很近;他一直不肯离婚——的那三年非常快乐。她看过描述情妇悲惨下场的电影,最后不是她们死了就是她们的私生子死了。有时那些女人不堪忍受愧疚的折磨,跑到遭背叛的妻子面前跪着痛哭。然而在她被新鲜的白色香肩取代二十年后,克里斯廷仍然觉得做情妇的时候是她最好的年月。遇见里奥医生时,她四十一岁,他六十岁,相比之下他更老。如今她也六十好几了,“老”这个字对她不再意味着什么。他现在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就在床上挨着,花一百块钱雇个拿救济金的少女妈妈啃他的脚趾,还要有护士监视着他的氧气瓶。想象这一幕有点难,因为他给她留下的最后印象和第一印象一样性感。穿着优雅、事业成功的全科医生,有激情,又幽默。她最后一次获得幸福的机会被世上第二古老的敌人——另一个女人——给毁了。马尼拉的姑娘们说,里奥医生会给每个新情妇一瓶同样的香水。克里斯廷曾以为那是独一无二的礼物,是一位体贴的追求者私密的举动。他喜欢,她也学着去喜欢。假如她在马尼拉那里待久一点儿,或者时常去见见那儿的妓女,就会马上发现里奥医生那套独特的混账模式:他为她神魂颠倒,被她诱惑,邀请她住进德雷莲街的高档公寓。新女人搬进来的那天,他则送出龙血树和白色香肩。不同于玫瑰或者其他剪下的花朵,龙血树象征名正言顺,天长地久。白色香肩呢?谁知道。大概他在哪里看到的吧,比如那种告诉男人各种洗发水有什么区别的男士杂志。老掉牙的、跟不上潮流的画报,专门给自诩为男人的毛孩子看的,把吸引女人的各种技巧分门别类,仿佛女人决定跟一个男人好真需要什么技巧似的。就算他送一瓶洗洁精或者一棵死了的圣诞树都无关紧要——他让她做什么她都愿意,因为他给了她很多:全然的自由,全方位的照顾,放松的性爱,出手大方的礼物。旅行,短途的,秘密的,以免被他妻子发现,派对,时尚,还有黑人中产阶级社会中一个令人满意的位置,这个阶级很有自知之明,知道怎样的职业和收入才能进入他们中间。 十二号公路空荡荡的,勾起克里斯廷关于过去的零落回忆,让她忘记任务有多紧急。她突然之间就被放逐,原本坐在浪漫游轮的头等舱里,如今被按着后颈塞进巡逻车,原本享受着全国医师协会(美国黑人医师组织。)晚宴的奢华,如今在妓女的床上独自辗转反侧,床垫每天都要拿出去晒,以除掉前一个嫖客留下的臭气。克里斯廷回到马尼拉那里,她很慷慨,但这慷慨终究难以长久。克里斯廷把剩下的白色香肩都倒进了马桶,把自尊和鞋子、吊带衫、胸罩、裤子全都装进购物袋。她把所有东西都装了进去,除了钻戒,还有那把银勺。她把这两样连同马尼拉借给她的五十块钱放进了手袋。马尼拉那儿的姑娘大多数时候都还不错,偶尔有点讨厌。她们非常喜欢自己金子做的心——那金子是她们从人家钱包里掏出来,或是以温和的威胁方式骗过来的——所以她们一直都很乐观。她们让克里斯廷别担心,总有一天他会被哪个女人给阉了;况且她还骚得很,好色的男人多着呢,离开哪个都没什么了不起。克里斯廷佩服她们的乐观,但她开心不起来。她是因为好几个星期都不肯走,最后被赶出公寓的,所以没法带走她的裘皮大衣、山羊皮外套、皮裤、亚麻套裙、圣罗兰牌鞋子,甚至子宫帽——这是永别了。一九四七年她离开家时带走了四个新秀丽箱子,里面装着她觉得自己需要的所有东西。一九七五年回来时她只提了个沃尔玛购物袋,里面就是她的全部家当。想想她得到的锻炼,一次次离开丝克镇并不是越来越可怜。第一次是十三岁的时候,发了一通脾气就离家了,八个小时后宣告失败。第二次是十七岁时,一场逃亡,同样以失败告终。两次都由怨恨支撑,然而一九七一年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却是冷静地想逃避心中杀人的念头。离开其他地方——港口,杰克逊,格拉芬,坦帕,韦克罗斯,波士顿,查塔努加——或者别的曾经吸引过她的地方,对她来说都不难。但是后来她被里奥医生强行赶走了。她想不出什么原因,除了他想要一盆新的龙血树,或者想给他那些从一个情妇传到下一个情妇的裘皮大衣找个更年轻的模特。在马尼拉(她的名字来自她父亲的一次英勇探险)(马尼拉(Manila)是菲律宾首都。)那里思索了很多天之后,克里斯廷想出了一个办法,可以不用靠着借来的钱羞耻地回到丝克镇,而是回去尽孝——照顾她生病的母亲,并且打响维护正义的光荣战役,夺回柯西的财产中她应该继承的那一份。 她记得她坐着公共汽车回去,一路上睡着了几次,周围飘来海水的咸味。除了快气炸了的那一回(当时怒火已经遮住了她的眼睛),这是她二十八年来第一次看见丝克。整整齐齐的房子坐落在街道两边,街道都有着英雄的名字,或是修路前砍掉的树的名字。马切奥餐馆在“角斗士街”上,“上帝的羔羊路”对面。和它竞争的是“亚瑟王子街”上一家新的汉堡店,叫派蒂汉堡。然后就到家了。那本是熟悉的地方,但你一离开,它就背着你不停地变化。你记得这里是奶油色的,像油画一样,现在看着只是一片片油漆。生气勃勃的魔幻般的邻居,样子也模糊了起来。美梦里,噩梦里,那座房子总在那里,如今它不再岿然不动,不再光彩熠熠,而是破败不堪,却让你更加渴望,因为它的变化也正是你的变化。房子并没有缩小,是你缩小了。窗户并没有歪,是你歪了。这座房子从来没有如此属于过你。 留心冷漠地注视了她很久,没有丝毫友好的神色。克里斯廷走过去,重重地关上门。她们简单几句话就算是达成了协议,因为梅已经没有希望了,家里脏成一团,留心的手被关节炎折磨得快要残废,而且镇上的人谁都受不了她们。于是上过私立学校的那个做起了家务,字都不识几个的那个成了一家之主。被男人卖掉的那个和被男人买来的那个较量着。她一定是非常绝望,才会回到这里,因为这里的主人宁愿把房子烧掉也不想让她进来。有一次为了赶走克里斯廷,留心真的把她的床烧了。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这次她住进厨房旁边的小套间。看到留心那双废了的手,她感到一丝安慰,但她也知道,这个女人就算用这样的手也能让自己不得安宁。没有谁比留心更狡猾、更狠毒。因此厨房和克里斯廷的套间之间有个隐蔽的插销,还有一把非常结实的锁。 看到一只海龟从路上穿过,克里斯廷赶忙刹了车。但刚刚避开这只,马上又压到了另一只跟在后面的。她停下车来看了看后视镜——左边的,右边的,前面的——看海龟是死是活,是四脚朝天正在求救,还是已经变成一块裂开的一动不动的壳。她的手开始发抖。后视镜里什么都没有。她走下车,往回跑去。人行道上空荡荡的,橙树纹丝不动。哪儿都没看见海龟。那第二只海龟,落在后面的亚军小姐是不是她的臆想?它被一辆开偏的车压碎了,那车是为了救它更受宠爱的姐妹。她看着路面,没有想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没有自问为什么她的心会被十二号公路上爬行的一只海龟触动。她看见路的南边,第一只海龟走过的地方,似乎有点动静。她慢慢走过去,满心宽慰地看见两个亮亮的绿壳在向树那边移动。轮子没压到亚军小姐,开车的人在那里发抖的时候,它已经追上了前面那只。克里斯廷呆呆地看着两只海龟走远。等到后面一辆车停下时她才回到自己车里。她离开路边时,后面的司机笑着说:“家里没马桶是吧?” “走开,混蛋!” 他对她竖了下中指,开走了。 律师或许有些惊讶,因为克里斯廷并没有预约。但她还是见了她。每次克里斯廷闯进办公室时都会受到接待。她从一个被宠坏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声名狼藉的无家可归者,这变化既不缓慢,也不隐蔽。大家都知道。她可不是坐在事业有成的丈夫开的豪华轿车里回来的。不是学有所成,带着幸福的家人回来的。当然更不是诉说着艰难创业的故事,抱怨着主管、顾客、病人、经纪人、健身教练如何让人应接不暇地回来的。总之,她不是昂着头衣锦还乡的。她的人生是失败的。她名声扫地。但她毕竟也是柯西家的人。在港口一带,柯西的名字依然让人侧目。威廉·柯西(威廉(William)是比尔(Bill)的正式写法。)曾经拥有许多房产,一座度假酒店,两条船,银行里存着大量惹人议论、传说纷纭的资产。他总是让人好奇,但听说他没有留下遗嘱,整个镇的人都沸腾了。只有一张一九五八年的菜单上有他喝了威士忌之后涂写的几行心愿。具体是:一,“朱莉亚二号”送给拉尔夫医生;二,黑山雪茄留给丝克警长;三,酒店留给比利仔的妻子;四,莫纳克街的房子还有剩下的所有钱都留给“我心爱的柯西孩子”;五,一九五五年产的敞篷车送给L;六,装饰别针送给米大叔;诸如此类,直到最后是把他收藏的唱片留给傻瓜汤米——“上帝创造的全世界最棒的布鲁斯吉他手”。毫无疑问,那晚他喝了很多野火鸡威士忌,心情大好,就和几个烂醉的朋友坐下来,在小吃、今日特价、开胃菜、主菜和甜点之间又涂又画,把财产分给了他最喜欢的那些人。他死后三年,几个酒鬼朋友被一一找到,证实了确有此事,笔迹也是对的,并且证明当时他头脑足够清醒——这头脑之后就再也没有想过这件事。问题像蛇一般绵延不绝:他为什么把他的新船给拉尔夫医生?什么雪茄?巴迪治安官已经去世多年,那东西是给他儿子的吗?可博斯·丝克根本就不抽烟。米大叔又是谁?留心说是紫调乐队的主唱。梅说不是,是第五大道舞厅的经理,不过他坐牢了,囚犯能继承遗产吗?就是些唱片罢了,白痴,他都没写你的名字,那又怎样?他提都没提你!为什么要把敞篷车给不会开车的人卖车又不需要会开车这不是什么遗嘱这简直就是本漫画书!大家专注于别针、雪茄,还有老唱片现在值多少钱,一直没有问最关键的问题——“我心爱的柯西孩子”是谁?留心声称是她,这很有道理,尤其是她喊她丈夫“爸爸”。但是从血缘上来说,克里斯廷才是唯一剩下的“柯西孩子”,她作为后代,权利不亚于作为遗孀的留心。至少她和梅是这么想的。但她离开家那么多年,而且除了在一个暑假来打过杂之外,从没在酒店工作过,这削弱了克里斯廷的地位。法庭乐呵呵地查看了油迹斑斑的菜单,估计还懒洋洋地在菠萝味菜丝和牛肉炖豆之间打量了一番,在三个法官的意见之后,暂时(在没有别的证据之前)判定留心是那个喝醉的人所说的“心爱的柯西孩子”。 不过格温多琳·伊斯特律师不这么认为。最近她告诉克里斯廷,如果上诉的话,改判的希望很大。她说就算没找到改叛的证据,也有重审的余地。克里斯廷找了好多年,在酒店,在家里,结果什么都没找到(只翻出一堆梅疯癫时留下的垃圾)。如果真有什么别的东西——一份打印出来的能看懂的真正的遗嘱,那么也是在留心卧室某个锁着的写字台抽屉里,卧室门晚上也会锁起来,防止有人“闯进去”。现在情况有些紧急。等不到另外那个人死掉或者至少突然中风不起,因为她们中间又出现了第三个人。留心雇了一个女孩。帮她写回忆录,吃早饭时朱妮尔·薇薇安说。想到一个断断续续上了不到五年学的人“写”什么东西,她差点把一口咖啡喷出来。朱妮尔一面舀着葡萄柚,一面笑着说“肥忆录”(回忆录(memoir)源自法语,发音规律与一般英语单词不同。),模仿不识字的留心的发音。“写她的家庭。”朱妮尔说。什么家庭,克里斯廷想,海边那一窝老鼠吗,在桶里洗澡、睡觉不脱衣服的?抑或她觉得自己不仅拥有柯西家的房产,还拥有柯西家的血缘? 想了想女孩说的话之后,克里斯廷回到她的套间里——两个房间、一个卫生间,和厨房连在一起。这里是L以前住的佣人房。房子的其他地方都塞满了回忆和垃圾,这里却整洁而宁静,给人一种安慰。除了天气恶劣时从外面抢救回来的几盆植物以外,这里和五十多年前她躲在L床下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给海棠花浇水时,克里斯廷觉得自己想不出接下来该干什么了。所以她决定去咨询一下律师。等到罗门走了,朱妮尔上了三楼之后。吃早饭时朱妮尔穿的那身衣服肯定是留心借给她的(朝鲜战争之后街上就再也没人穿那种衣服了),她穿着看起来简直像逃难的。前一天晚上的皮夹克不见了,只有靴子还穿着。她带进房子的流浪气息也没有了。看见罗门在阳光下磨洋工,摆弄着被冻坏的灌木,克里斯廷就喊他帮忙打开冻住的车库门,然后又让他洗车。洗完之后她开车离去,尽可能提到最高速度,以便赶在律师事务所关门前见到格温多琳·伊斯特。 克里斯廷卷入过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所以她很明白,格温多琳并不可信。这个律师也许了解法庭,却不了解警察——在见到律师之前,他们会怎样帮忙或者捣乱。把她从被肢解的凯迪拉克前带走的警察和巴迪·丝克治安官一样和蔼客气,仿佛她的暴力行为不仅可以理解,甚至理所当然。他们对待她的方式就好像她攻击的不是一辆车,而是一个猥亵儿童的坏蛋。她的手被铐在前面而不是背后,而且铐得很松。坐在巡逻车里时,巡警递给她一支点着的烟,又帮她把头发上一块车灯的玻璃碴弄下来。两个警察既没有捏她乳头,也没有暗示给他们吹箫就能让她得到种族正义。那是她唯一一次心中燃起杀人的火焰,手里没拿弹簧刀而是拿着铁锤,结果他们对她像对待白人女性一样。之前四次被捕时—分别因为纵火、煽动暴乱、妨碍交通和拒捕——她手里什么致命武器都没有,却被像垃圾一样地对待。 现在想来,她每次认认真真的恋爱都让她进了牢房。第一次是和厄尔尼·侯德。她十七岁时嫁给了他,结果两人双双在一个非法社交俱乐部被捕。然后是和果子,她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最长,她散发他写的小册子,然后被关了三十天,没有缓刑,理由是煽动暴乱。其他的恋爱演出终结于各种戏剧性场景,在法律里都有具体的名字:骂人就是袭警,被铐上手铐时挣扎就是拒捕,烟头扔得离警车太近就是蓄意纵火,为了不挡住骑警跑过马路就是妨碍交通。最后就是和里奥医生。凯迪拉克轿车。铁锤。礼貌的、简直不情愿的逮捕。等了一小时之后,什么罪名都没有,没有笔录,没有讯问,他们就把购物袋还给她让她走了。 去哪里?她想。她在街上溜达着。她是被推出她的(他的)公寓门外的,之前有两分钟的监视缓刑期,让她拿走她的手袋。什么衣服都不能带走,他们说,不过她可以拿几件内衣,还有她的化妆包。这些被律师雇佣的混蛋们不知道,那里面放着一个银勺,还有十二枚钻戒。那些钻戒她是死也不会去当掉的。除此之外就只有一张刚刚被注销的信用卡和七块多钱。那种孤独就像十二岁的孩子眼睁睁地看着海浪把自己的沙堡冲毁。她那些要好的朋友都不愿得罪里奥医生,不那么要好的则对她的遭遇幸灾乐祸。因此她走到马尼拉那里,说服她让自己住下来。就住几天。不给钱的。这是个冒险甚至莽撞的要求,因为马尼拉并不像某些伪君子说的那样,是开妓院的。她只是出租房子给有需要的女人。那些孤苦伶仃的、被人抛弃的、路过的女人。至于她们一直有固定的客人,或者一待就是好多年,那就不是马尼拉能管得了的了。 一九四七年的时候,孤苦伶仃、被人抛弃、路过这些条件克里斯廷都具备。公共汽车司机指给她第二街187号,说:“在玻璃厂旁边,一个粉红色的门。”也许是误解了她,也许是太了解她。她问他知不知道哪里出租房子,他就给了她马尼拉的地址。尽管她的白手套、小无边帽、素净的珍珠还有彼得·潘式的小圆领和马尼拉那儿的女人的打扮很不同,她的绝望却和她们一样。她下出租车时是早上九点半。房子看起来很理想。安静。整洁。马尼拉看着四个箱子,笑着说:“进来吧。”她说了房租的数额,房子里的规矩,还有对访客的政策。到了吃午饭的时候,克里斯廷才明白访客指的是嫖客。 她很惊讶自己居然如此淡定。她本来的计划是找份秘书的工作,如果能找到工厂里的工作(战后工资比较高的那种)就更好了。刚刚开完迟来很久的十六岁生日派对,也刚刚从枫林谷毕业,就到了一个她母亲会称作“臭妓院”的地方(比如“他想把这地方变成个臭妓院吗……”),克里斯廷大笑起来。有点紧张。这是凌霄的领域,她想。她回忆起海滩上那个脸上有疤的女人。姑娘们从餐厅晃悠悠地走到客厅,克里斯廷正坐在那里。她们打量着她的衣服,互相说着话,却没有和她交谈。她想起了第一次走进枫林谷时那些冷漠而细致的观察,试探的、暗含敌意的问题。后来马尼拉的几个姑娘开始跟她说话——“你哪儿来的?帽子挺好看。鞋子也不错。哪儿弄的?头发很漂亮嘛。”——于是就更像了。年轻的几个谈论着外貌和她们的男朋友。年长的几个冷嘲热讽地评论着。就像在枫林谷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女舍监掌控整个舞台。她什么都没有逃掉。枫林谷,柯西酒店,马尼拉的妓院——三个地方都在性的焦虑与怨恨之中漂浮。三个地方都由金钱决定地位。三个地方也都围着男人迫切的欲望旋转。克里斯廷第二次逃跑源自家中日益增长的危险,再加上自己获得隐私和独立的梦。她想自己制定规则,自己选择朋友,自己挣钱也自己管钱。同样因为这些,她也相信她根本不会待在马尼拉那里。但是她从不知道,像她这样生活在四十年代的黑人女孩,受的教育都是关于如何做一个合格妻子的,所以厄尔尼·侯德当晚就轻而易举地领走了她。别了,独立。别了,隐私。他把她带进了最没有隐私、规矩最多、选择最少的地方——世界上最大的男性群体。 上等兵厄内斯特·侯德本来是想到马尼拉这儿找点乐子的,结果看见一个穿着海蓝色裙装、戴着珍珠的漂亮姑娘坐在沙发上看《生活》杂志。克里斯廷答应他一起吃晚饭。吃甜点的时候,他们就计划好了未来。心愿如此急切,仿佛这就是命运。他们的恋情有过快乐的时光,他们的婚姻则是一场闹剧。 克里斯廷停了车,翻下遮阳板上的镜子,看看自己的样子是不是还说得过去。之前她并不习惯这样,这是从第一次去格温多琳·伊斯特办公室时的一场偶遇之后开始的。她正要走进大门,忽然感觉有人拍了下她的肩膀。一个戴着棒球帽、穿着运动服的女人朝她笑着。 “你是克里斯廷·柯西吧?” “对。” “我就知道你是。我以前是在柯西酒店上班的。很久很久以前了。” “哦,是么?” “我记得你。海滩第一美腿。天哪,你以前那么好看。你的皮肤,还有漂亮的头发。不过你那双眼睛一点都没变。上帝啊,你那时候真性感。你不介意我这么说吧?” “当然不介意了,”克里斯廷说,“丑女人总是对美了若指掌。不这样没办法。” 她没有回头看那个女人是笑了还是吐了唾沫。不过之后每次去见律师,她都忍不住先照照镜子。“漂亮的头发”需要剪了,还需要做个发型,什么发型都可以。皮肤还没什么皱纹,不过“那双眼睛”——只看周遭,从不看内心——简直就像是另一个人的。 格温多琳·伊斯特很不高兴。办公室是要根据预约来安排会面时间的。克里斯廷的到来就像是非法入侵。 “我们一定要采取行动,”克里斯廷说,边说边把椅子拉近桌子,“发生了一些新情况。” “您说什么?” 格温多琳问。 “遗嘱的事。一定要阻止她。” 格温多琳心想,就为了那些遥遥无期的律师费而迎合这个难缠的客户实在不值得。“听着,克里斯廷。我很支持你,你知道的,你也会获得法官的支持。但您现在就住在那里,不用付房租也不用付生活费。事实上可以说柯西太太在照顾你,而她本没有这个义务。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你已经在享受得到这个房子的好处了。说不定现在还更好一点。” “你说什么?只要她想,她随便哪天都可以把我赶到大街上。” “我知道,”格温多琳答道,“不过她二十年了都没这么做。你觉得呢?” “我觉得那是因为我在给她当奴隶。” “好啦,克里斯廷,” 格温多琳皱起眉头,“你又没有住养老院,也没有靠福利生活……” “福利?福利!”克里斯廷先是轻轻说,接着叫了起来,“你想,如果她死了,房子是谁的?” “要看她愿意给谁了。” “给她弟弟啊,侄子啊,表妹啊,或者哪个医院什么的,对吧?” “谁都可能。” “不一定会给我吧?” “只要她愿意。” “那把她杀了也没什么用?” “克里斯廷,别开玩笑了。” “你听我说。她刚刚雇了一个人。一个女孩。年轻女孩。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嗯,”格温多琳沉思了一会儿,“你觉得她会同意签个租约什么的吗?能够保证你有地方住,有一定的经济来源,用来交换你的……服务?” 克里斯廷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似乎想找出一种新的语言来表达她的意思。和这个女律师说清楚不应该这么难的。不管怎么说,伊斯特小姐也是有上滩背景的,她就是这里一个中了风的罐头厂女工的孙女。她用中指在律师的桌子上一下下敲着,强调她说的某些字眼,“我是威廉·柯西的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我分文不取地照料这座房子和他的寡妇已经二十年了。我做饭,打扫卫生,洗她的内裤,熨她的床单,买菜……” “我知道。” “你不知道!你不知道!她要找人取代我!” “别着急。” “她要找人取代我!她一辈子都是这样,你不知道吗?把我取代,把我赶走。我永远是最不重要的那个。永远是被赶走的那个,滚蛋的那个。” “克里斯廷,你冷静一点。” “这是我的地方。我十六岁生日派对就是在这房子里开的。我出去上学的时候,地址写的就是这里。我属于这里,谁也别想对我挥着什么沾满油的破菜单把我赶走!” “但是你离开这处房产已经很多年了……” “去你妈的!你要是不知道房子和家有什么区别,就该被人一脚踹在脸上,你这个蠢货,白痴,罐头厂的垃圾!你被解雇了!” 从前有个小女孩,她梳着四根辫子,每根上面系着一朵洁白的蝴蝶结。她有一个自己的房间,在一座大酒店的阁楼下面。房间的墙上贴着勿忘我图案的壁纸。有时候她会让她的新朋友留下来一起住,她们会笑啊,笑啊,直到笑得在床上打起嗝来。 有一天,小女孩的妈妈告诉她,她得从她的房间里搬走,去另一层楼的小房间里睡了。她问妈妈为什么,妈妈说,是为了保护她。有些事情她不该看见,不该听见,也不该知道。 小女孩逃跑了。她在一条飘着橙味的路上走了好几个小时。后来一个戴着大圆帽和徽章的人找到了她,把她送回家。回去后她还争着要回自己的房间。妈妈让步了,不过晚上会用钥匙把她锁在房间里。没过多久,她就被送到了很远的地方,远离了她不该看见、不该听见也不该知道的东西。 除了那个戴圆帽和徽章的人之外,谁都没有见她哭过。从来没有人见过。就连现在,她那双“一点都没变”的眼睛也依然不流泪。但那双眼睛也第一次看见了她妈妈心中那个凶险的世界。她曾经恨她的妈妈,因为妈妈要把她赶出自己的房间,而且巴迪治安官把她送回家时,妈妈又狠狠打了她的脸,让她的下巴磕到了肩膀。被打之后,她在L的床下躲了整整两天。所以他们把她送到了枫林谷学校。她在那里受了很多年的煎熬。在那里,有梅这样的母亲让她很尴尬。尽管枫林谷的老师对积极活动的黑人很谨慎小心,但当他们读到梅写给《亚特兰大环球日报》诉说白人“荣耀”和指责被误导的“自由乘客运动(民权运动者搭乘黑人、白人混杂的大巴,进入实行种族隔离政策、禁止黑人和白人同乘的南方诸州的示威运动。)的语无伦次的信时,公开表示无法接受。克里斯廷很高兴她和母亲的关系仅限于写信,因为这些信她可以藏起来,也可以毁掉。除了偶尔说一些名人的小道消息之外,信里没什么内容能让一个想受人欢迎的十三岁小女孩感兴趣。一年年过去,她简直都读不懂那些信了。克里斯廷现在可以嘲笑自己的无知,不过那时梅写的看起来就像密码:“CORE(CORE 是种族平等大会(Congress of Racial Equality)的缩写,下文“Cora”是对时事不关心的克里斯廷的误读。)”在芝加哥静坐抗议(这个“Cora”又是谁?),墨索里尼辞职了(去干什么?),底特律着火了。是希特勒杀了罗斯福还是罗斯福杀了希特勒?——反正他们是在同一个月死的。大多数信件都是关于留心的所作所为。阴谋,诡计。现在她终于理解了她的母亲。梅心中的那个世界永远在倾颓,在那里她的地位永远受到威胁。梅是个穷得吃不饱饭的牧师的孩子,她觉得自己的人生依靠的是黑人的安分守己。从一九四二年她公公再婚开始,整个二战期间直到战后,事情越积越多,直到她因为挣扎着对抗家庭内外的某种东西而变得滑稽可笑。不过克里斯廷想,她的方法也许不对,她的直觉却没有错。她的世界被入侵,被占领,变成了一片狼藉。如果不警惕,不去持续地保护它,这世界会从你身边悄然溜走,让你心脏颤抖,太阳穴抽搐,从一条不再有橙子香气的路上仓皇逃遁。 大家都觉得她母亲疯了,并且猜测是什么原因:丧夫,过度操劳,没有性生活,民权运动。其实都不是。梅的问题就是太清醒。到了一九七一年,克里斯廷回家参加柯西的葬礼时,她母亲的清醒已经累积了很多年。从一点点的敏感(被他们称作“偷窃癖”)变成完全的智慧。她用漆红的胶合板把她卧室的窗户封了起来。她在海滩上点燃瞭望的烽火。博斯·丝克不同意她买枪,她纠缠了他好久。他的父亲丝克警长就会让她买,但儿子对于黑人持枪有不同的看法,尽管他和她想瞄准的人都一样。如今克里斯廷明白了,梅对局势的理解其实很深刻。一九七一年的时候她嘲笑克里斯廷的假军装、切·格瓦拉式的贝雷帽、黑色紧身裤和超短裙,现在想想也没错。梅的洞察力尖锐得像虎牙,一下就能看透本质。就像她自己穿的那套行头。大家都笑她。那又怎么样?梅戴的头盔是她真实的姿态,有力的宣言。即使在葬礼上,被L劝着换了一条黑头巾之后,她还是把头盔夹在胳膊下面;那时候克里斯廷还不懂,在敌占区——当时梅住在那里,现在轮到了克里斯廷——随时都需要保护自己。在这里,防备就是一切。克里斯廷又一次感到满心怨恨。过去的二十年,她在楼梯上爬上爬下,端着她因骄傲而不愿马虎对付的饭菜,穿过一重重争奇斗胜的香水气味,努力不在诡异的床头后面挂着的画像里那双仿佛说着“来吧”的眼睛前面颤抖,收拾脏衣服,刷洗浴缸,从下水道拽出头发—如果这不是地狱,也是地狱的门口了。 留心一直想把梅送进疯人院,但L阻止了她。L认为事态不像柯西想的那样严重。宣读菜单上的遗嘱时,“比利仔的妻子”得到了酒店,听到这里,留心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给一个疯子?他把我们的生意交给一个疯子?” 事态乱了起来,闹了好久,最后律师拍了桌子,明确告诉留心谁也不会(不能?)阻止她管理酒店。酒店需要留心,况且她丈夫把房子还有钱都留给她了。这时梅扶了扶头盔,说:“您再他妈说一遍?” 此后的争执是这么多年来争执的一个缩影:谁都认为自己被取代了,谁都觉得柯西更喜欢自己,谁都要么从某场灾难中“救”过他,要么让他脱离将来的一场灾难。唯一没有参与葬礼前这场争吵的是L。她一贯的沉默这时简直显得冷冰冰的,因为她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看起来没有在听,也没有任何感觉——什么都没有。留心趁L漠不关心,就嚷着说不应该允许精神状态不稳定的人继承遗产,因为他们需要“专爱(留心说的是“perfessionate”,英文中没有这个词,是“专业”(professional)的讹误,听起来又有些像“affectionate”(深爱的)。)”照顾。后来负责葬礼的人来了,告诉她们必须立即出发去教堂,克里斯廷才没有挥拳头。不过只是暂时的。之后到了墓地,看到假惺惺流泪和夸张地抽动肩膀的留心被乡亲们当作唯一的哀悼者,而柯西家的两位真正的成员被当作不受欢迎的客人;想把戒指戴在柯西手上,又被拦住时,克里斯廷爆发了。她把手伸进口袋,跳向留心,然后抬起手。L突然复活了,把她的手拉到身后。“那我说出来了。”她轻轻说,对她,或者对她,抑或谁也不对。留心见事态安全了,把脸凑到克里斯廷面前,马上又退回来。L从来不说空话。克里斯廷悲哀的人生中有些细节是不愿被人知道的。她可以忍受厌恶甚至嘲笑。但她受不了怜悯。惶恐中,她收起了刀,只冷冷地看着。但是留心呢,为什么她也收敛得如此之快?她怕什么?倒是梅明白了该怎么做,她马上就站在女儿一边。她冲入这激流里,把留心那顶郝思嘉式的帽子扯下来扔到空中。太棒了。有人笑起来,趁着这个当口留心过去把帽子追了回来,克里斯廷也冷静下来。 拙劣的表演。口口声声说尊敬他,其实只有自私,完全不顾死者应该享有的仪式。人们很生气,而且说了出来。他们没说的是他们觉得墓地上汇集了贝雷帽、宽边软帽和头盔的娱乐节目是多么有趣。不过在那一刻,当梅把留心的蠢帽子扯下来,在全世界面前摘下这个假王后的王冠时,她到达了清醒的顶峰。就像她在留心和克里斯廷小时候极力把她们分开一样。她本能地知道这个入侵者是条毒蛇,会刺伤,毁坏,玷污,吞噬。 按照梅在信里说的,早在六十年代,留心就开始想方设法要把梅送进养老院或者疯人院了。不过留心所做的一切,不管是散布谣言、编造丑闻还是咨询精神病院,都没能把梅赶走。有L盯着,而且没有同谋,留心终究失败了。她只能忍受这个几乎和克里斯廷一样恨她的女人那炫目的清醒。柯西死的时候,梅的战争并没有结束。在人生的最后一年,她欣喜若狂地看着留心的手慢慢变成翅膀。不过,留心想出的解决办法其实也不错,尽管用错了人。况且L也不在了。医院倒是个更舒服的地方。如今,稍微哄一哄,就会有一个同伙了。 可怜的妈妈。可怜的梅。为了生存下去,为了保护她所拥有的,她能想到的也就是变得像狐狸一样疯狂。丈夫死了。她名下风雨飘摇的酒店被海边的一只疯老鼠管理着。让她拼命操劳的人忽视她,满脑子怪想法的女儿抛弃她,邻居们取笑她。她无处容身,一无所有。因此她认清有人向她宣战,并且独自应战。在她自己搭建的掩体里。在她自己挖的海边烽火旁的战壕中。一颗孤独的、不被人理解的心,塑造并控制着自己所处的环境。现在想起来,克里斯廷从前的混乱是源自懒惰—情感上的懒惰。她一直觉得自己凶猛而主动。但她和梅不同。她只是一个引擎,司机怎么换挡,她就怎么发动。 不能再这样了。 如今大海是我的男人。他知道什么时候弓起背,什么时候只静静地看着一个女人。他有时也会说谎,但他不是个虚情假意的男人。他的灵魂埋藏得很深,饱受痛苦。我关注他,了解他的一切。那种理解只能来自练习。我和柯西先生就有过很多练习。可以说,我懂他的心思。当然了,不是一下子就懂的。我去给他干活时只是个小女孩,他是结了婚的男人,有个儿子,病重的妻子每天从早到晚都要人照顾。他喊着她的名字,朱莉亚,轻轻地,你可以感到他的温柔,还有他的歉意。朱莉亚·柯西去世时,他们的儿子比利仔刚刚十二岁。尽管那时我也只有十四岁,但我觉得留下来照顾他们是天经地义的。只有他那样宽广的心,才能在装了对妻子那么多的爱之后,还有剩余的空间。朱莉亚死后,柯西先生对她的感情都转移到了儿子身上。那孩子很幸运,他有聪明的小孩所具有的对成人的洞察力,可以让自己始终不被忽视。不是靠听话,而是明白大人真正想要什么。爸爸也许会说“你可以独立了,孩子”,而实际的意思是“别让我难堪了,快点认输吧”。他也许还会说“让我来教你世界是怎么样的”,意思则是“你让我担心死了”。除了这几句,我不知道柯西先生对他儿子还说过什么。不过不管他说什么,比利仔都明白,那意思就是“让我早上起来有个奔头吧,让我划船的时候有事做吧”。所以他是好孩子还是坏孩子都不重要。他只需要有趣。我觉得他只是幸运地选择了做好孩子。比利仔不论说什么做什么,柯西先生都高兴。他舍得为他花钱,带他去各种地方。比利仔头发梳成中分,戴着和他爸爸一样的帽子,看起来真是一对父子。他们一个坐在理发椅上剪头发,一个坐在长椅上跟顾客们闲聊。他们坐在看台上看老鹰队的比赛,坐在小马扎上看唱歌比赛,坐在乡村酒吧窄窄的桌边看天才乐手演出。他们睡出租屋,或者就敲门借宿。柯西先生说,他想让比利仔看看男人是怎么快乐地将工作做得完美的,因此,他们去珀迪多大街听国王奥利弗(著名爵士乐大师。),去孟菲斯听老虎乐队,去伯明翰听巴朗乐队。他们去看厨师怎么在市场上挑菜,看渔夫怎么分拣牡蛎,看酒吧招待,看桌球馆的小痞子,看扒手,看唱诗班指挥。这些都是对自己的技术感到骄傲的人教授的一堂堂劳动课。柯西先生说,这才是真正从生活中学习;不过我觉得这倒像是从他自己父亲的学校里逃学。一种在他父亲老黑头的课堂上不及格的方法。 一味的关注并没有宠坏这孩子。他明白自己的责任,也做得很好。即使父亲在哈欠连天的朋友面前吹嘘他,他也能面带微笑。吹嘘他打球的那双手,吹嘘他紧急时刻冷静的头脑。吹嘘他是怎么把一根弯钉子从一个小姑娘脸上拔出来的,而且拔得比所有医生都好。那次我是亲眼目睹的。有一天,我去给他们送午饭。他们正在沙滩上消磨时光,用棒球棍把鹅卵石打进海里。不远处一个小姑娘,大概九十岁的样子,正在往海里抛鱼钩。谁知道要钓什么。有鳞片的东西都不会游得离岸这么近。忽然间风向转了,土鱼钩钩住了她。比利仔赶过去时,血从她手指间滴下来。他动作很敏捷,她很感激。她站在那里捧着脸,既不哭也不叫。不过我们还是把她带回了酒店。我让她坐在露台上,清理了她的脸颊,在伤口上涂了芦荟胶和蜂蜜,希望她足够强壮,别得破伤风。渐渐地,柯西先生又给故事添油加醋了。这要看他心情,还要看听众是谁。有时你会以为如果比利仔不救她,她就要被一条剑鱼拖进水里了。或者他是从一个婴儿眼球里拔出钩子的。比利仔笑着听他说这些他心爱的愚蠢的假话。而且他凡事都听父亲的,包括婚姻:娶一个甘于奉献、不算计的姑娘。于是比利仔选择了梅。人人都看得出,她既不会妨碍也不会威胁到父子间的关系。因为事先不知道儿子选择了谁,柯西先生开始时有些担心。但他后来放心了,因为他看到新娘不仅对酒店非常赞叹,而且似乎很清楚高高在上的男人需要什么。如果说我是那里的佣人,梅就是那里的奴隶。她一辈子都在努力让柯西家的男人得到他们想要的。父亲甚于儿子,父亲甚于她自己的女儿。丧妻的柯西先生在一九三○年想要的东西看起来是不大可能的。那一年,全国的人都开始和上滩人一样靠救济生活了——如果他们足够幸运,要不就自杀或者乞讨。但柯西先生却抓住了机会。他买下了苏克湾一家破产的“只限白人”的夜总会。卖家很坦诚地告诉他,虽然自己向上帝也向他爹发过誓,永远都不会卖给黑鬼,但他还是乐得违反誓言,把全家从那个群鸟避风的地方搬出来。 谁会想到在大萧条时期还有黑人愿意去娱乐呢,就算愿意,又哪来的钱?柯西先生却这么想。因为他和街头吹口琴的人一样明白,有音乐的地方就能赚到钱。如果不信就去教堂看看。另外,他还相信——如果好好对待黑人乐手,给他们高工资,捧着他们,他们就会口口相传,说有这样一个地方,可以从前门而不是侧门进;可以在餐厅而不用去厨房吃饭;可以在床上而不是在轿车里、公共汽车上或者镇子对面的什么妓院里睡觉。在这里,他们的乐器很安全,他们喝的酒没有掺水,他们的才华会被欣赏,因此他们不用跑到哥本哈根或是巴黎就能得到认可。很多黑人都会愿意花钱来这里。有钱的会付钱,没钱的会弄到钱。黑人都是一文不名的,那些挣钱多而且小有积蓄的都是可耻的奇迹——这种说法让每个人都感到宽慰。白人喜欢这说法,因为有钱又有头脑的黑人让他们紧张。黑人也觉得这说法挺好,因为在那些日子里,他们信任贫穷,相信贫穷是一种美德,是诚实的象征。太多的钱散发着邪恶和血腥的气味。柯西先生不在乎。他想建一个度假酒店,建给那些和他气味相投的人,那些设法反抗历史的人。 不过这里必须足够特别:晚上穿晚礼服,运动时穿运动服。不能穿佐特套装(20 世纪三四十年代流行的一种服装,高腰、阔筒、窄踝长裤配大领宽肩长外套。)。卧室里摆着鲜花,桌子上放着水晶。可以听音乐,跳舞,愿意的话还可以玩牌,钱在几个朋友之间转手——要么是乐手,要么是医生,觉得丢掉大多数人都挣不到的钱很刺激。那时柯西先生仿佛活在天堂。他喜欢乔治·拉夫特(乔治·拉夫特(George Raft,1901-1980),美国演员,擅长出演黑帮片。)穿的衣服,喜欢黑帮轿车,但他却有一颗圣诞老人般的心。如果哪家付不起葬礼的钱,他会悄悄和殡仪馆的人谈好。他通过自己和治安官的关系把很多人家的孩子从局子里弄了出来。很多年来,他默默地承担了一个中风病人的医药费,还帮她孙女交了大学学费。那段时光里,拥戴他的人比忌妒他的人多得多,酒店也在他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梅是牧师的女儿,性情温顺,从小就习惯了重活和责任,对待生意像是蜜蜂对待花粉。开始时我们一起管厨房,比利仔管吧台。她很快发现我才是厨房里的女王,于是开始管起了家务、记账、进货,她丈夫则去联系乐手。我觉得酒店的繁荣有我一半的功劳。可口的食物加上胖子沃勒(著名爵士音乐家。),那真是世上少有的美妙组合。不过你还是得佩服梅。是她把方方面面都打理得井井有条:置办寝具,付账单,管理员工。我们俩就好像钟背面的机芯。柯西先生是钟面,告诉你现在是什么时间。 只有我们两个女人的时候,一切都很不错。姑娘们——克里斯廷和留心——到来之后,局势才紧张起来。唉,我知道他们说的那些原因:罐头厂的气味,民权运动,取消种族隔离。一九五五年那个想装大人的芝加哥男孩被打死后,(艾米特· 提尔由于生长在北方不了解南方禁忌,在密西西比州朝一位白人妇女吹口哨,被其丈夫伙同他人殴打致死,年仅14 岁。)梅也确实表现得有些奇怪。那件事是密西西比州对取消种族隔离或者随便什么妨碍他们性生活的事情的反应。听到他们是怎么对待那个男孩的,我们都在颤抖。他的眼睛是那么明亮。不过对于梅来说,这件事是一个征兆。所以她跑到海滩上,不但埋了地契,也埋了一个手电筒,天知道她还埋了什么。不知哪一天就会有黑人得罪了虎视眈眈的白人,然后他们就有理由把人吊死,让酒店关门。柯西先生对她的恐惧不屑一顾。我猜也许正因为那戳到了他的痛处。柯西先生是白人爪牙的儿子,此时他只是跳舞跳得更凶了。至于酒店的情况,一九五五年之前很久就开始走下坡路了。一九四二年我就已经预见到,那时柯西先生还在大把大把地赚钱,酒店还赫赫有名。看到那扇窗户了吗?从窗户望过去就是乐园,我和梅建造的乐园,因为比利仔死后,柯西先生就买回了他们俩在理发店轮流理发时坐的那把椅子,然后差不多一年时间都坐在那把椅子上。忽然有一天,他振作起来,订了一些高档银器,和我们一起打理起酒店,希望这里依然能吸引客人。他真帅。就算在那个男人都戴帽子的年代——戴帽子的男人真是英俊——他也出奇地好看。到处都有女人围着他。我睁大眼睛,看他会挑谁。银器上连在一起的两个C让我担心,因为我觉得他对随便的女人很随便。不过假如两个C代表的是凌霄·柯西(凌霄如果嫁给比尔·柯西,就会叫作凌霄·柯西(Celestial Cosey),首字母为CC。),那他就是疯了。但在一九四二年他当真做出选择时,我还是不禁目瞪口呆。人们说是因为他想要孩子,很多很多孩子,可以像比利仔当年一样成为他镜中的影子。选母亲得选没用过的姑娘。结束了一段风流时光后,柯西先生选了最能生育但最不可能存在处女的地方。上滩。那里每个女人的讣告上都可以写“死于生产”。娶了留心,就为毁灭埋下了祸根。看,他选了一个已经被人预定的姑娘。并不是她父母把她许配给了谁。那些垃圾像丢弃小狗一样把她丢了出去。不。我觉得她就属于克里斯廷,克里斯廷也属于她。总之,倘若他想像曾经一样改变自己的家族,那么他失败了。留心连只蝌蚪都没给他生出来。和大多数男人一样,他觉得问题在她。他在婚姻里守了几年,然后回到了他的最爱身边,那就是凌霄。也许你会觉得,既然他的某个女人因为和他在沙滩上做爱而中了风,他就不该再去沙滩寻欢作乐了。但不是这样的。他的新婚之夜都是在那儿度过的,看得出他有多喜欢那里。不管天气好坏。我也是。 蚊子不喜欢吸我的血。从前我还天真地觉得很不高兴,不知道那种拒绝其实是福气。所以你明白为什么不管天气有多闷热,我都喜欢沿着海边的路走回家了吧。如今的天空空空如也,仿佛被拭去了一切,但那时银河像尘土一样常见。星光让一切都成了迷人的黑白电影。无论你处于人生中的什么位置,无论你心情如何,倘若夜里有一片布满星斗的天空,你就会觉得自己很富有。此外还有大海。渔民说,海底有的生物看起来好像新娘的面纱,有的好像镶了红宝石眼睛的金色绳索。还说,有的海洋生物会让你想起老师的衣领,或是花朵做的阳伞。那个夜晚,在迟到的生日派对之后,我想到了这些。每当我有兴致的时候,就会到我母亲在上滩的房子里过夜。那天夜里我正往那儿走,累得像狗一样,忽然就看见柯西先生拎着鞋子往北走回酒店。我走在草地上,想吹吹风,让工作服上的烟味和糖味散一散。他走在下面的海水里。我举起手来想喊他,但某种东西——或许是他扬着头的样子,或许是围绕在他身旁的一种私密气氛——让我停住了。我想提醒他一下,但是疲惫和心乱如麻让我继续往前走。过了一会儿我看到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女人坐在毯子上,用双手按摩着头。我看见她站了起来,像真理一般赤裸,然后走进海里。潮水退了下去,她得走很久才能让海水没过腰际。月亮前面飘过狭长而破碎的云。我记得我的心怦怦地跳。警头怪蠢蠢欲动。它们已经淹死了约翰逊家的男孩们,让罐头厂的那个姑娘差一点死掉,谁知道它们还惦记着谁。但这个女人一直蹚到水深处。我看得出,她不怕警头怪,或许她不怕任何东西,因为她展开身体,举起双臂,跳进了水里。那道弧线我如今记得比从前还要清楚。有一会儿,她消失了,我屏息等待。最后她终于浮了起来。我长出一口气,看着她游回海边。她站起来,又按摩了一下头。下水后贴在脑袋上的头发现在渐渐蓬起来,像是拖着月亮的云朵。然后她,嗯,发出了一个声音。到今天我也不知道那是在说话,在唱歌,还是在尖叫。我只知道那声音让我想回答。尽管我通常像石头一样沉默,凌霄。 我不否认,她的美确实无法抗拒,能够擒住人心。她谋生的手段让我感到悲哀,但她做得那么安静,那么矜持,你会觉得她是红十字会的一位护士。她全家都是放荡的女人,不过她和她们不同,她不理解金牙的致命诱惑。她的牙齿洁白如雪。当柯西先生改变——嗯,减少——她的工作量时,他们谁都无法打破这个魔咒。坟墓也无济于事。 我可以坐在门廊上看着我的男人。大多是在傍晚,有时也在清晨,那时我可以看见他的肩膀上海水的泡沫做的衣领。这里曾经放着白色的藤椅,漂亮女人们坐在上面喝着冰咖啡,咖啡里加了一滴杰克丹尼或者顺风威士忌。现在一把椅子都没有了。我就坐在台阶上,或者手臂撑在栏杆上。如果我安安静静地聆听,就会听见他的声音。也许你觉得他那么有力,一定是个男低音。但,并不是这样。我的男人是个男高音。 五情人 桑德勒承认,那表情也许是他想象出来的,但那种光芒绝对不是。这一点很肯定。维达两者都不相信。她觉得外孙走路的样子才是证据。不管是从什么迹象看出来的,两个人一致认为,罗门在和谁约会,或许已经在和谁谈恋爱了。他们很喜欢这些说法,听着好像只是见见面,谈一谈似的。而并非猛烈的交媾,产生那种让桑德勒确信察觉到的表情,还有一眼就看出的湿润的光芒。不过维达说的走路的样子也没错。罗门现在开始走得趾高气扬,而不像过去那样鬼鬼祟祟了。桑德勒心里五味杂陈,无奈,骄傲,警惕,忌妒,他决定专注于最后一项,试着唤起青春期欲火高涨的记忆,发泄后的成就感能筑起一层保护罩,让他自我感觉良好。他记得他的第一次(如今想来已经不觉得窘迫了),那样激烈,从未柔和下来成为习惯性的快感。罗门走进成人世界也许不仅让人忌妒,也让人珍惜。尽管最后的结果或许不是荒唐就是悲惨,但假如在这孩子正得意的时候强行阻止,似乎并不公平。他觉得如果现在打击他——告诉他什么是羞耻并给他忠告——并不会让他止步,反而会让他今后的交往变得反常。因此桑德勒看着他的变化:开始注意卫生,意味深长的微笑取代了哈哈大笑或是暗自偷笑,和维达说话时语气中也带着优越感。特别是他开始注意护肤,还有维达从他走路的姿态中注意到的一起一伏。他也很高兴罗门现在不会不停地晃腿和挠裤裆,用一种令人厌恶的方式表达自己“需要”而不是“拥有”。就让他得意一阵子吧,桑德勒想。免得他一辈子都像狗一样追逐女人。永远徘徊着想重复最初的那一次,就会变成比尔·柯西那样,在女人们的怀抱里浪费时间,不记得她们的名字,不敢看她们的眼睛。只有一个人不同。除了她,柯西说,他从来没有觉得和其他任何女人联系紧密。他深爱的第一任妻子觉得他的兴趣很无聊,他的胃口太过分。所以他选择在当地女人、游客还有男友没有随同巡演的半醉的歌手眼中看到自己。这样兴起又平息之后,他让妻子放了学,把她想要的出门卡(美国学校中使用的一种许可证,学生有事情时可以凭此卡离开教室。)给了她。或者用柯西自己的话说,“小猫睡下,狮子起来。” “您错了,”桑德勒说,“狮子从一而终。” “我也是,”柯西轻声笑着说,“我也是。” 也许是吧,桑德勒想,但这种婚姻并没有让柯西改变单身时的作风。在很多年逍遥的鳏居生活之后,他希望娶一个女人,把她塑造得适合自己的口味。假如真像他计划的那样,柯西在船上也许会用鱼钩而不是钱包钓鱼。桑德勒渐渐喜欢起钓鱼来。他那时才二十多岁,不怎么想和老头子混在一起,但既然他父亲搬走了……当然,这和跟自己的父亲在一起还不同,但他们之间的交流越来越自在。桑德勒把一团棉花浸在熏肉的油脂中,笑着说:“这是我爸教我的。” 柯西看了看鱼饵,“你和他熟吗?” “还行。” “他还活着?” “嗯,是啊。在北边。我妈去世之后,他就和我妹妹住在一起。老头子一般和女儿在一起会开心点儿。小姑娘比较容易使唤。”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说法可能有点问题,所以澄清了一下,免得柯西听着不舒服,“我想让他和我们一起住的。我是说,我们住的是他的房子。但他固执得很,不过他肯定有他的道理。” “老头子们是很麻烦的。”柯西说,似乎没有受到“老头子与小姑娘”说法的影响。 “您父亲不错。我听说他给您留了一大笔钱,是吧?” “他总得留给谁吧。” “我家老头子对我也不错,”桑德勒说,“倒没有给我钱。他一直就没什么钱,不过我总能依靠他,他也知道他事事都指望得上我。” “我恨我爸。” “真的?”让桑德勒更惊讶的是他的坦率而不是事情本身。 “真的。他是圣诞节那天死的。他的葬礼就像是给全世界的一份礼物。” 两人独处的时候,他们就是这样说话的。有一次柯西邀请桑德勒参加他举办的著名的船上派对。那次之后桑德勒发誓再也不去了。不仅是因为不喜欢派对上的人,尽管和一帮中年白人男性开玩笑确实难受——其中一个还佩着枪,有钱的黑人男性也让他觉得自己格格不入。笑并不难。引起笑声的三四个女人也令人愉快。他难以忍受的是说话的方式,那种腔调,那种虚伪。谈话是燃料,让幻觉得以维持,这幻觉造就了船上虚假的世界。在这几个小时里,真实世界被抛在一边,女人主宰一切,男人尽力讨好,黑人可以羞辱白人。直到船靠岸。然后治安官重新戴上徽章,喊黑人医生 “小子”。女人们脱下鞋,因为她们得独自走回家。派对上有个女人一直保持着疏离和清醒,还有点苛责的味道。她巧妙地躲开勾引,没有纠缠,没有热情。桑德勒问起她时,柯西说:“如果你拥有了生命必需的东西,别的什么都可以不在乎了。”显然她就是他必需的。柯西的画像是根据一张照片画成的。桑德勒知道,照片中的他就在看着她。那张画像曾经挂在维达工作的前台后面,后来又挂在了留心·柯西的床头。那张脸上的眼神,桑德勒到哪里都认得出来。罗门如今也渐渐有了那种眼神:第一拥有权。桑德勒知道,有时第一也会是最后。假如那孩子的灵魂被拴在一个他没法信任的女人身上,那就要等上帝来拯救了。 不过这只是他作为男性的观点。维达肯定会有不同的理解。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谁。这个让男孩皮肤放光、脚下像上过油似的姑娘是谁?罗门没参加什么派对,该回家的时候就回家,也没带朋友回来玩。说不定她比他大,是个成年女人,整个下午都空闲。但罗门周末和下午放学后都得干活。他怎么会有时间的?桑德勒把问题丢给维达。维达正催着他找罗门谈谈。 “我得先知道是谁,然后才能对他训话啊。”他说。 “有什么区别吗?” “看来你对他的床单很满意?” “洗床单的事我来操心就可以了,”维达说,“你先注意着别让他染上性病吧。那玩意儿可说不清。我是在医院上班的,你忘啦?你不晓得我看到的有多吓人。” “好吧,那我来打听是谁好了。” “怎么打听?” “去问他。” “桑德勒,他不会告诉你的。” “总有办法的。咱们镇子就这么大,我可不想等到谁的爸爸或者哥哥跑过来砸门。” “现在没人这样了。那是我们那个年代的事。普拉克芒追多莉的时候你去砸他们家门了没?” “本来要去的,结果他一进门你就看中他了。” “别瞎说了。普拉克芒上过两年大学呢。这儿没人能和他比。” “谢谢你提醒我。那我觉得现在我们什么都不用管了,让他那个上过大学的爸来管吧。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圣诞节吧,多莉说的。” “看到没?就三个星期了。” “到那时候姑娘肚子都大了!” “我以为你担心的是性病。” “我担心的事多着呢!” “好啦,维达。那孩子回来得又不晚,现在也不和那帮不三不四的朋友鬼混了,早上不用拽就会自己起来去上学。他比你出门还早呢,在柯西家干活也勤快得很,而且从不间断。还加班呢。” “哦,上帝啊,”维达说,“哦,上帝啊。” “怎么了?”桑德勒看着妻子,然后忽然大笑起来,“你脑子进水了吧,老婆。” “没,”她说,“没进水。你说‘从不间断(“从不间断”(steady)的另一个含义为“关系稳定的情侣”。),好。” 忽然间,桑德勒就看见了黑色长筒靴上露出的大腿,又想,这皮肤摸起来该有多么冰凉,多么光滑。 也许那双她从没脱过的靴子和她的裸体一样让罗门兴奋——事实上,穿着靴子比脱掉靴子让她看起来更赤裸。所以他自然就想到去偷外公的保安帽。帽子是灰色的,和靴子的黑色不算太配,但帽檐闪闪发光。当她站在那里,全身上下只剩帽子和靴子时,罗门知道,他的冲动上来了。他一个十四岁的要干一个十八岁或许二十岁的女人。她不仅想要他,而且迫不及待地要得到他。她和他一样饥渴,而他的欲望是个无底洞。他不记得十一月十二日之前的自己是谁。因为几头纸老虎就在枕头下哭泣的那个窝囊废是谁啊?他现在可没空做那个哭鼻子的罗门。贝休恩高中的走廊是他踱步的广场,储物柜前的人群是来瞻仰王子的臣民。再也不用靠着墙鬼鬼祟祟地行走,不用在人群中寻找安全感。再也听不见那喇叭声了。一切变得如此简单。 第一天他走向储物柜时,他们就知道了。对不知道的人,他会告诉他们——用某种方式。凡是需要先喝醉,需要把人绑起来,需要和一帮人一起上的,都是废物。两天之前,西奥或许还能把他往墙上撞。但自从十一月十三日开始,罗门有了一双新的眼睛,犀利、勇敢的眼睛。男生们拙劣地勉强嘲笑了他几下,但罗门那淡淡的深沉的微笑让他们手足无措。关键是女生们。她们感觉到他举手投足间的某种能力,于是不再翻白眼,不再偷偷取笑他。现在她们挺着胸,掩饰性地打着长长的哈欠。他一经过,她们就投以好奇的目光。罗门不仅搞上了,而且搞的还是一流货色。是哪个老师吗?他们猜。谁的姐姐?他不肯说。甚至到嘴边的“你妈”也忍住了没说。无论如何,他现在不用再缩着脖子做人了。不伸长脖子的时候他就看着窗外,回味着之前发生的,想象着新的做法。靴子。黑袜子。再戴上保安帽,她看起来就像个警察。罗门硬得可以钻油井了,他调整了下椅子,试着集中精力听老师讲解宪法第十八修正案,她讲得那么认真,罗门简直快听懂了。朱妮尔的脸就是一门学问,他怎么能专心去听历史课呢?她的双乳,她的腋窝,都需要专心研究,她的皮肤也需要仔细分析。那香水的味道是花还是雨?此外,他还得记住她的三十八种微笑和每一种微笑的涵义。他得花一个学期来弄明白她那双科幻的眼睛;她的眼皮,她的睫毛,她的虹膜如此黑亮,看起来简直像外星人。那么他可一定要登上宇宙飞船,就算要杀了宇航员也在所不惜。 朱妮尔可以用柯西家的车,去购物,去银行,去邮局,帮柯西太太跑腿,做那些她需要而克里斯廷小姐又不愿做的事。假如他逃掉第六节课,或者午餐前有自习时间,朱妮尔就会开车去亚瑟王子街接他,他们去事先选好的地点。(她的)计划是做遍全镇。用缠绵和欲火绘制本镇的地图。列在单子上但还未做到的地方包括贝休恩高中(最好在某间教室里)、电影院、海滩、废弃的罐头厂,还有酒店。巴朗街快餐店旁边的电话亭是她的最爱。除此之外,他们只在她卧室之外另一处地方完成了冒险——某天晚上在湾口小馆的停车场里,汽车后座上。今天他会在影碟店后面和她见面,飞快地爽一把,然后她开车载他去莫纳克街,他要把下水道里的叶子弄出来。之后她再开车送他回家,路上或许会在另一个电话亭停下。这些安排想想就让人激动,镇子也变得越来越令人难忘(现在他差不多拥有湾口小馆了,还有西奥),但什么都比不上在床上张开腿的朱妮尔,穿着靴子,戴着帽子,帽檐给眼睛罩上一层阴影。至于西奥、加摩尔,还有弗雷迪,他们在派对上找到的随便什么穿着塑料高跟鞋的十年级女孩,都留给他们自己吧。有什么可骄傲的?没有紧紧相拥的臂膀;没有热烈亲吻的嘴唇;没有欢愉的呻吟,全都只有他们自己一厢情愿。尤其是没有隐私。他们需要一帮人给彼此打气,让一切真实起来,让自己耳中尖利的喇叭声弱下去。他们在那儿做着,不是和女孩做,而是做给彼此看,甚至可以说是和彼此做。然而他,被揪着痛扁的他,有自己的女人,这女人在愚蠢而瞎眼的公众面前站出来,一把抓去了隐私。 罗门抬头看了看钟。离下课铃响还有两分钟,却好像一辈子那么长。 * * * 朱妮尔没有让车熄火。她没有驾照,随时准备看到警察马上就跑。她又饿了。两小时前她吃了四块火腿、几片吐司,还有两个鸡蛋。现在她又想去快餐店里买汉堡和奶昔带到影碟店去。她可以同时做两件事。甚至三件。罗门会喜欢的,她的好男人也会。他有时会坐在她床边,高兴地看着她睡觉;她醒来时,他就朝她眨眨眼,然后微笑着离开。真奇怪,在少管所里无时无刻不被人看着,从早到晚处于监视之下让她怒不可遏。但是被她的好男人看着,却让她特别开心。她不用回头就知道他的脚踏上了门槛,他的手指敲着窗台。须后水宣告了他的到来。倘若她非常非常安静,他就会轻轻地说 “头发真不错”,“送给你”,“好姑娘”,“胸很美”,“好啊!”,比任何美国大兵都体贴。她的好运还在继续——有一个温暖舒适的地方睡觉,有很多好吃的东西,有一份(带薪水的)工作——这些比她从少管所出来时料想的要多。因为到了年龄,少管所把她放了。不过罗门是意外的惊喜,仿佛A后面的那个加号。她还是模范生的时候,总是得A+。她一直被当作模范学生,直到他们觉得她想杀死他。她怎么会那么干?快毕业了还把事情搞砸。 她从没想过要杀所长,她只是想阻止他。有的姑娘喜欢和他“面谈”,用来交换办公室的工作、性感内裤和出少管所的机会。但朱妮尔不这样。她的打字技能已经很受认可,因此总是有在办公室工作的机会。此外,她觉得棉内裤也不错,而离开少管所的快乐会被镇上人提防的眼神一笔勾销——每当你在商店里溜达或是把手肘支在汉堡王的柜台上时,就会看到这样的眼神。反正她从A校区的人或者一个哭着要回家的姑娘那里都能得到性满足。谁会喜欢、谁又需要这么一个老男人(他至少有三十岁)?戴着末端指向阴茎的宽款红领带,他可比不上生蔬菜、肥皂块、餐具、棒棒糖或是随便什么别出心裁的姑娘能想出的东西。 离所面谈本来定在星期五,后来他改到了星期一,提前了四天。朱妮尔想,也许是要讨论一下奖励或者工作机会什么的。她十五岁,就快要离开了,一洗让她来到这里的罪恶,回到家里去。整整三年,那个家没有一个人来看过她一眼。她一点儿都不想回到安居村。少管所把她从那里解救出来。她却很想看看安居村之外的世界,就像电视上放的和刚刚来少管所的同学口中谈论的那样。既然这么想出去,那么她不可能在最后时刻违纪,而她广为人知的良好品行也不会允许她违纪。然而委员会拒绝相信她,而是信了所长,也信了心知肚明的辅导员。 离所面谈一开始很不错。所长放松而且健谈,描述了他对少管所以及对她的期望。他慢慢踱到通向小阳台的拉门前,喊她过来,一起欣赏周围的大树。他坐上栏杆,建议她也坐上来。他祝贺她,提醒她随时保持联系。需要的时候他会在这里。他微笑着,说她该在走之前剪个头发。“头发真漂亮,很野性。”他摸着她的头发,轻轻地拍着她的头,然后凑近前去一把按住。那一下很重。朱妮尔跪倒在地。所长的手正忙着解裤带,她的手就伸到他膝盖后面,把他掀下了栏杆。他从一楼跌了下去。只有一层楼。辅导员看见他摔下来,跑过去营救,也看见了他解下的皮带和敞开的裤链。他的证词支持了所长,当然那都是为了保住工作而事先编造的。所长说自己和大家一样困惑不解,为什么这样一个曾经的模范学生会做出如此“突然、奇怪、自我厌弃的行为”。朱妮尔为自己辩护时说的“舔”字让委员会无法忍受,于是他们立刻把她由学生转为犯人,因为她的暴力行为——他们不禁叹息。 之后三年,朱妮尔明白了很多。即使偶尔一闪念,觉得自己离开少管所后的生活会一蹶不振,这样的念头也很快就会消散。先是管教,后是坐牢,都磨炼了她的洞察力。在少管所,时间不是度过的,是一点点存下来的。下面半小时做什么,下面十分钟做什么。剪指甲,七分钟;洗头发,二十分钟。从体育馆走到教室,一分半钟。游戏,九十分钟。熄灯前可以看两小时电视,然后是年复一年的坠入梦乡,醒来时靠着的是别人的身体。和人们所认为的不同,在每天固定的活动安排中,做计划是要命的。时刻警醒,踮着脚尖,迅速观察:姿势,眼神,嘴型,语气,动作——内心。判断这一时刻。发现机会。全靠你自己。如果运气好,正好靠近一个开着的钱包,开着的窗户,开着的门,上吧!全靠你自己。全靠自己。运气是你发现的,机遇却是你创造的。她的好男人一定也同意。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想看到她赢。 第一天晚上,当他从画像里注视着她时,他们就认出了彼此。但他们是在梦中熟悉起来的。没有讶异,没有讥笑,没有指责,他把她扛在肩上,带着她走过果园。果园里满是青苹果。当她在明亮而寒冷的房间里醒来,梦中的温暖比毛毯更管用。她在浴缸里洗了澡(终于),然后就急切地上了楼。一方面是想让她的新老板看到她有多准时,更主要的是再去看一眼她的好男人的肩膀。留心坐在床上,头顶上就是镀金的画框。朱妮尔说自己不想回去拿衣服了,她就穿现在的衣服,直到有钱买新的。留心指着一间壁橱,里面挂着件套着塑料罩的红套裙。那衣服又大又丑,但朱妮尔想,她多么愿意在留心的房间里脱衣服啊,这样他就可以看见了。 “去吃点早饭,然后马上回来。”留心说。 她去吃了:葡萄柚、炒鸡蛋、火腿、麦片和吐司,穿着老女人的衣服和克里斯廷聊天。 吃完饭走回留心房间的路上,她确定了。在二楼的走廊,她被与他同在的感觉所淹没:清脆而响亮的快乐,并且保证会有更多。然后她的注意力被卧室对面的一扇门吸引了。门半掩着。空气中有淡淡的男士发油或是须后水的味道。她走了进去。里面是一个办公室,有沙发、写字台、皮椅和衣柜。朱妮尔仔细打量着这一切。她摸着壁橱里的领带和衬衫,闻着他的鞋子,用脸在他的泡泡纱外套上蹭着。然后她发现了一叠内裤。她脱下红套裙,穿上内裤,躺在沙发上。他一定很高兴。她能在这儿尽情享受也一定让他满心宽慰。 之后走回留心的房间时,朱妮尔回头看了看那扇依然半掩着的门,看见白衬衫的袖口,是他伸手关上了门。朱妮尔笑了。她知道,她微笑时,他也微笑了。 你知道吗?留心的窗外有一个男孩。那是她的。一切都清晰起来。如果她让两个女人都开心,他们就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她只需要研究她们,了解她们。克里斯廷不在乎钱,喜欢做东西给她吃,乐意让她开车。留心操心着油价、过期牛奶和前一天剩下的打折面包的价钱。朱妮尔看得出来,克里斯廷的慷慨和留心的吝啬都意在拒人于千里之外。一个是“想要什么就拿什么,让我一个人待着”,另一个是“我是控制一切的,你不是”。两个女人对她都没有兴趣,唯一感兴趣的是她能否让两人的关系更简单,或者更复杂。她并不是什么中间人,也不是什么知己,而是一种暧昧的身份,这让她发现了许多小秘密。锁着的旅行箱里有一堆从没穿过的新衣服,其中有一条短而薄的睡裙,下摆是水蓝色的绒毛边;一个装着女用冲洗液的纸盒;还有一罐芥末黄的马森吉尔爽身粉。这些是为度假还是逃跑准备的?克里斯廷吃很多维生素片,把米狮龙啤酒倒进空的可乐罐里。两个人都定期买卫生巾,然后扔在垃圾桶里,上面却不见一点血迹。留心在支票上的签名是她连在一起的姓名首字母,“HC”,歪歪扭扭地往左斜着。 这两个人总有一天会打累了,把一切都交给她。只要愿意,她可以让两个人和平共处,就像在少管所时一样。圣诞舞会上贝蒂抢了莎拉的舞伴,结果两个人因为打架都被关了禁闭。出来之后,两个姑娘气鼓鼓地走进公共休息室,用能毁掉整个玛利亚楼的气势互相威胁。朱妮尔从中斡旋,恢复了平静。如今,两个女人都觉得朱妮尔站在自己一边,也都觉得她不可或缺。对付这种累得不想购物、虚弱得不能给自己染发的女人能有多难?老得忘记了汽车的真正用途。他窃笑着。 她踩下油门。香草味的?草莓味的?看见罗门了。 六丈夫 少管所的姑娘们知道不能相信标签。“停留五分钟后冲洗干净”只是建议,不是规定。有的产品需要十五分钟,有的一下子就好了。少管所的姑娘们很会打扮:编辫子,烫鬈发,洗发,拉直,剪发。还没有禁止染发——因为芳用染发剂把海伦的眼睛给弄瞎了——之前,她们染发时都带着职业般的专注。 朱妮尔用细齿梳梳起留心的头发,然后在银色的发根处一点点涂上染发剂。之前她已经在发缝上抹了凡士林,以免染发剂刺痛头皮。然后她轻轻拨动着留心的头,拨向这边,拨向那边,看看前后是不是都染到了。留心的耳边有一点小伤,不知道是以前染发还是拉直头发时灼伤的。朱妮尔用戴手套的手指轻轻滑过伤痕上方。然后把耳朵压下去,用棉花吸干多余的染发剂。她满意地看到发根都染上了色,然后把浴帽套在头发上。她洗净工具,叠好毛巾,听见留心在一旁轻轻咕哝,那是弄头发时总会发出的轻柔妩媚的声音。按摩,被专注的手抚弄,这些是热水的冲洗和干净头发发出的羞涩的吱吱声的天然伴侣。留心用慵懒而愉快的声音谈论着她坐的这把理发椅。“爸爸”说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椅子比这把更舒服了,他买这把椅子就花了三十块,但其实它值一百块。虽然它的样式跟房子的装修风格可能不太协调,但他还是执意把椅子从酒店搬回新家的卫生间。留心也很珍惜它,因为刚结婚的时候,他就是在这把椅子上教她怎么修手指甲和脚指甲,怎么让他的指甲一直保持完美,还有怎么使用剃刀和磨刀带帮他刮胡子。她个子太矮了,得站在小板凳上才能够得着。但他真的非常耐心,她也学会了。朱妮尔顺从而又兴致勃勃的沉默鼓励了她,她又接着说道,那些日子里她总觉得自己不够干净。大家老是嘲笑她们住在鱼类加工厂一带的人,因此,尽管她从没在厂里工作过一分钟,却也总是怀疑别人是不是觉得她也受了影响。如今她的手变成这样,最大的麻烦就是保持她原有的卫生习惯。 朱妮尔心想,她是不是想让自己帮她修脚指甲,帮她洗澡?尽管在少管所里和一群人一起洗澡并不是什么开心的事,但给身体擦肥皂——不论是谁的身体,都有一种少管所的孩子才懂的满足。况且,他看到她在照顾他的妻子,一定会很高兴,就像他看到她和罗门在他那辆有二十五个年头的汽车后座上一丝不挂地摔跤、知道她穿着他的内裤,也一定会高兴一样。 她拿起电吹风。先是用暖风,然后用凉风吹着留心的头皮,唤起留心更多的回忆。 “我们是丝克镇的第一户黑人家庭。没有一个白人说什么。一九四五年。仗刚刚打完。大家都有钱,但‘爸爸’的钱尤其多,所以他就在岸上盖了一座房子,就是你看到的这座。现在这里叫滨海了,那时候只是一片到处是鸟的破败的果园。把毛巾递给我一下。” “我们庆祝了两次胜利。一次是在酒店,面向公众;还有一次是私人的,就在这座房子里。大家谈论了好多年。整个夏天就是一场派对,五月开始,八月十四号结束。到处都飘着旗子。海滩上放着爆竹和烟火。那时候肉是定量供应的,但‘爸爸’在黑市上有点门道,所以我们有的是肉。他们不让我进厨房,但其实是需要我的。” “为什么不让您进厨房?” 留心皱起鼻子,“哦,我不太会做饭。而且我是当太太的,是女主人,女主人是不能……” 留心停住了。一九四五年在两场庆祝派对上做“女主人”的回忆,被两年之后另外一组庆祝活动的回忆淹没了。是克里斯廷的十六岁生日暨毕业派对。同样先是在这座房子里开家庭宴会,然后去酒店公开庆祝。一九四七年六月,留心已经有四年没见过她的朋友了。从“爸爸”的凯迪拉克里走出来的克里斯廷和一九四三年用手掌抹着脸上的眼泪离开家的克里斯廷判若两人。那双眼睛变大了,也变得冷漠。两根小辫子变成了童花头,和她的微笑一样顺滑。她们并不假装喜欢彼此,坐在桌前,她们老练地掩藏着好奇。太阳像西瓜一样鲜红欲滴,留下热气,潮湿而喧嚣。留心记得栀子花盆里婴儿爽身粉的味道。花瓣边缘像烤面包一样棕黄。她也记得一只只手的样子:随手挥走苍蝇,用餐巾擦着上唇;“爸爸”的手指摆弄着胡子。他们静静等待着L。她做了一顿丰盛的饭菜,还准备了一个蛋糕。十六根蜡烛立在糖玫瑰和蓝色杏仁糖丝带组成的花园里,等待被点燃。谈话客气而空洞,夹杂着吊扇的声音,还有梅与克里斯廷意味深长的对视。“爸爸”沉浸在战后的兴奋中,大谈着他的酒店发展计划,包括想安装开立(美国著名空调品牌。)冷气系统。 “那真是太棒了,”克里斯廷说,“我都忘了这儿有多热了。” “我们先给酒店装,”柯西说,“然后再给家里装。” 留心心中升起一股权力在握的感觉,便插话进来:“卧室的电扇还挺好用,不过这个房间的我感觉很糟糕地。(原文为:“I do feel badly about the one in this room.”)” “你的意思是‘糟糕的’。你感觉‘很糟糕的’。” “我就是这么说的。” “你说的是‘糟糕地’。‘感觉’在你这个句子里是用副词修饰的不及物动词。如果你确实想说你感觉‘糟糕地’,那你指的应该是‘我手指麻了,所以摸不了东西’之类的意思。如果你——” “别坐在我的桌子旁边还教我怎么说话。” “你的桌子?” “别吵了,你们俩。行不行?别吵了。” “你站在谁那边?” “听话,留心。” “你居然站在她那边!”留心站了起来。 “坐下,听到没有?” 留心在死寂中坐下,一双双手在她眼前变得无比的大,栀子花的气味也无比清晰。然后L拿着一桶香槟进来了。看见她,留心冷静了下来,拿起杯子等着倒酒。 “另外一个杯子,”他说,“这个是喝水的。” 梅和女儿交换了一下眼色,脸上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看到那微笑和眼神时,留心一下就爆发了,把那个拿错的杯子朝她丈夫扔过去,然后从他身边跑向楼梯。“爸爸”站起来抓住她的胳膊。带着一种旧式的优雅,他把她拉到膝盖前扇了她。不重,不狠。讲究方法,不太情愿,就像对待一个淘气的孩子。他停手时本没有为她走出房间上楼而让出路来。没有路,但她还是走开了。等她跌跌撞撞上了楼之后,谈话继续下去,并且轻松起来,仿佛困扰客人的一股恶臭终于被除去了。 朱妮尔关上电吹风,“那您自己的家人呢?您从来没提过他们。” 留心从喉咙里发出一个声音,摇了摇鱼鳍一样的手。 朱妮尔笑了,“我明白您的意思。就是让我喝碱水,我也不愿和我的家人住在一起。他们让我睡在地上。” “有意思得很,”留心说,“我结婚后头几个星期,除了地上哪儿都睡不舒服。我已经那么习惯了。” 留心瞥到镜子里朱妮尔的脸,心想:就是这个原因,我才雇她的。我们都是独自离家在外的人。对家充满怨恨。婚姻让我有机会走出来,知道在一张真正的床上睡觉是什么感觉,知道有人问你想吃什么然后就会去做, 是什么感觉。一切生活都在一座大酒店里,衣服会被熨好叠整齐或是挂起来,挂在衣架而不是钉子上。你可以看城里的女人跳舞,可以躲在舞台后面看乐手调乐器,看歌手忙着扯好内裤或者最后抿一口酒,然后上去唱“在夜里,在夜里……”婚礼刚结束,她的家人就开始一窝蜂地来吸血了。无论有多少羞辱,柯西家就是(就成了)她的家。尽管她发现自己需要为保住位置而战斗,但至少“爸爸”给了她这种可能。他在的时候,大家都会收敛。他一次次地让大家明白,他们得尊重她。比如他们两个度完三天的“蜜月”回来的时候。留心有一肚子故事想讲给克里斯廷听。她摇摇晃晃地穿着一双新的露跟鞋,踉踉跄跄地上了楼,结果她遇到的不仅是梅的鄙夷,还有克里斯廷的愠怒。 一开始当然是梅挑起的,她大声取笑着留心的新衣服。但克里斯廷也加入了进来,一副冷嘲热讽的样子,那是留心从未见过的。 “上帝啊,你穿的这是什么衣服?”梅边说边摸着额头,“你看起来像个,像个……” “喂,喂,”“爸爸”说,“我不喜欢这样。你们两个,够了。听到了吗?” 留心浑身发抖,用求助的眼神看着克里斯廷。但没有看到一点援助。她的朋友的眼睛是冷漠的,仿佛是留心背叛了她,而不是她背叛了留心。L拿着剪刀走上前,剪下了留心袖子上的标签。留心想,她们究竟在笑什么呢?古巴式高跟鞋?网眼丝袜?漂亮的紫色套裙?“爸爸”可是被她买的衣服迷住了啊。他带她去了家百货商场,没有挂“有色人种谢绝入内”的牌子,在那儿可以用洗手间,可以试帽子(帽子里垫着纸巾),可以在后面一间特殊的房间里换衣服。留心挑了那些酒店里的光鲜女人们穿的衣服,也相信售货员满面的笑容和其他顾客欢快的笑声表明他们很喜欢她的选择。“你看起来像梦一样。”其中一个说道,开心地结结巴巴的。她从试衣间里出来,穿着奶油般的米色礼服,肩膀处缝着红色的丝绢玫瑰,低开的胸口等待着未来的双乳。“爸爸”笑了,点着头说:“我们要了。都要了。” 那三天他们每天都去买东西。她想要什么,“爸爸”都让她买,包括巴黎之夜口红。他们早上玩“摔跤”,然后去雷诺餐馆吃午饭。和他们自己的酒店不同,他们住的这家没有餐厅,这让“爸爸”很高兴,因为他总在寻找不如他的酒店那样令人满意的黑人企业。他带她去宽街,去爱德华兄弟,去伍尔沃斯,去汉森,(这是当时的几个百货商店。)在这些地方她不光买了高跟鞋,也买了平底凉鞋、亮闪闪的居家拖鞋,还有渔网袜。只有到了晚上他去看朋友或者处理工作时,她才会一个人待几个小时。留心并不介意,因为她有填色本,有画报,有可以剪下来玩换装游戏的纸娃娃。还有马路。从二楼的窗户她可以入迷地看着下面的行人和车辆。黑色方头汽车按着喇叭。士兵,水手,戴着针垫般小帽子的女人。“山姆大叔需要您”(美国的征兵广告。)的征兵海报前的蔬菜摊。 “爸爸”带她去看《青山翠谷》(1941 年上映的电影,获得第14 届奥斯卡最佳影片奖等多个奖项。),看《女人万岁》(1940年底上映的电影,获得第14 届奥斯卡奖多项提名。)。看《愤怒的葡萄》(1940 年上映的电影,改编自著名作家斯坦贝克同名小说,讲述大萧条时期穷人背井离乡的故事。)时她大声地哭了好久,他的手帕都可以拧出水来。尽管蜜月很棒,她还是迫不及待地想回去,把一切都告诉克里斯廷。但克里斯廷的态度让她很伤心,于是她只把故事藏在心里。那次她想同克里斯廷和好,提出让她戴一下自己的结婚戒指,结果整个厨房都爆了。当时她们四个人,梅、L、克里斯廷、留心,正在洗菜,留心取下戒指递给克里斯廷,说:“喜欢的话你可以戴着。” “你个小蠢货!”梅大叫起来。 梅的样子连L都看不下去了。“注意一点,”她说,“这儿不是大街上。” 克里斯廷大哭起来,跑出后门。留心听见她在接雨水的桶旁边叫着:“Ou-yidagay a ave-slidagay! E-hidagay ought-bidagay ou-yidagay ith-widagay a ear's-yidagay ent-ridagay an-didagay a andy-cidagay ar-bidagay!”(克里斯廷和留心两个小姑娘发明的一种暗语。意为:你这个奴隶!他用一年的租金还有一块糖就把你买下了!) 留心紧紧盯着手里的菜豆,脑中萦绕的都是“Ave-slidagay! Ave-slidagay!”(这句暗语意为“奴隶”。)的声音。 那晚克里斯廷出走不成却被巴迪·丝克治安官拖了回来,并且被扇了一个耳光。留心一句话都没和她说。留心和“爸爸”一起站在楼梯上,拉着他的手。两周之后,克里斯廷不见了,留下留心一个人。L和“爸爸”是她在这个令人迷惑的世界里的救星。 “我都不认得我爸,”朱妮尔说,“他打仗死了。在越南。” “至少他去了。”留心说。 “我妈一点都不在乎我。” “我妈也是。” “也许我应该结个婚,像您一样。” “小心点儿。” “嗯,您结了婚就得到了这座大房子。” “这里是我的越南。只是我活下来了,”至少目前还活着,她想,“但你说得没错,他确实给我留了不少财产。” “对吧?您是不是很高兴他可怜您?” “可怜?”留心有些生气,“为什么这么说?” “呃,也不是‘可怜’。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他应该知道您很孤单。” “他当然知道。但那不是可怜。那是,那是……”她没法说出那个字。一九四七年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听他说过了。至少没对她说过。她等了二十四年。他死的时候她发出尖叫,就是因为知道她再也听不到那个字了。 “听着,”她转身碰着朱妮尔的胳膊,“有件事我需要你帮忙。帮我一起做。我们得一起做。有你要做的,也有我要做的。” “没问题。什么事?” “我需要找一些文件。不过放在一个我自己没法拿到的地方。你得跟我去那儿,然后帮我找到。” “去哪儿?” “去酒店。阁楼上。我们需要一支钢笔。” 朱妮尔找不到他了。她去别的房间找过。因为当她戴着他的领带坐在他的书房里时,没有闻到须后水的味道,也听不见“嘿,小可爱”的低语了。也许她不需要他告诉她。支持她。也许他认为她理应知道该怎么做。首先,试探克里斯廷,确定就算留心的计划败露,自己还能和她保持友好。避开克里斯廷把留心弄到车里应该很简单,因为这里的作息和少管所里一样固定。 那晚,她蹲在克里斯廷身旁。克里斯廷正坐在后门廊上,一手拿着一罐汽水,一手拿着烟。她不在乎寒冷的天气,围裙里面只穿一件无袖衬衫。朱妮尔指着烟盒。 “能给我一支吗?” “自己去买。你拿工资,我又不拿。” “要是我买不起呢,克里斯廷?” “你买得起鼻子上戴的那个东西,就买得起烟。” “好吧,反正我也不抽烟。真难闻。” 克里斯廷大笑,想起朱妮尔来的那天给这家里带来的一阵轻风,“挺好。”她说。 “您为什么不拿工资?您工作比我辛苦。” “因为你那个女老板是个疯狂的恶棍,还需要人帮忙。” “我能帮她。” “不是那种帮。你没发现她有点奇怪?” “可能有一点。” “有一点?除了疯子之外,有谁会多少年都不出房间?你们在楼上都说些什么?” “各种东西。她的人生。” “哦,上帝。” “她给我看照片。结婚照。我看到一张您在她婚礼上的很好看的照片。您真性感,克里斯廷。太性感了。您认识她很久了吧?你们是表姐妹什么的吗?” “表姐妹?”克里斯廷撇了下嘴。 “你们不是亲戚?只是朋友?” “她不是我朋友。她是我奶奶。” “什么?” “你听到了。奶奶。明白吗?” “可是你们差不多大啊。” “我还大一点。大八个月。” “等一下,”朱妮尔皱着眉头,“她说她结婚三十年,她丈夫是二十五年前死的。那么她那时候不过是个……孩子。” “没错。”克里斯廷拿起汽水,喝了一口。 “那您那时候……有多大?” “十二岁。我爷爷娶她时她才十一岁。我们那时候是最好的朋友。前一天我们还在海滩上堆沙堡,第二天我爷爷就把她抱在腿上了。前一天我们还在一床被子下面过家家,第二天她就睡在我爷爷床上了。前一天我们还在玩抓子游戏,第二天她就操起我爷爷了。”克里斯廷看着她手上的钻石,手指像跳草裙舞一般晃动着,“前一天这房子还是我的,第二天就成她的了。” 她收起烟,站了起来。“还没来月经就结婚是会把脑子弄坏的。她得去看看医生,你觉得呢?”克里斯廷吹了吹戒指,“处女和孩子是不一样的。”她说道,留朱妮尔一个人在那里琢磨。 回到厨房后,克里斯廷开始出汗。她把额头靠在冰箱门上,又打开门吹着冷气。热浪退去了,就像刚刚在台阶上一样,但很快又回来了,让她颤抖起来。幕布拉开已经有一段时间,露出一片广阔而荒芜的满是石头的高原。她想,需要去看医生的也许是她,而不是留心。她取出几块冰包在毛巾里,敷着喉咙、太阳穴和手腕,直到她感觉平静下来。那种凄凉还在。那是世界本来的样子。荒芜黑暗丑陋无情。她在这儿干什么?她的脑子胡思乱想,她的计划徒劳无益。她知道她很忙的样子是装的,但除此之外又如何忘却那绿色褪尽之后一片荒凉的岩石呢。她闭上眼,把冷毛巾贴在眼皮上,轻轻说着:“不!”然后挺直了脊背。这真的很重要。她和留心的斗争既不愚蠢也不徒劳。她忘不了自己是如何维护她的。如何违抗自己的母亲去保护她,给她各种衣服:裙子、短裤、泳衣、拖鞋,还和她单独去海边野餐。她们一起笑到肚子疼,一起发明一种秘密的语言,一起睡觉,知道彼此做着同样的梦。然后,你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离开了你浴缸中的水花,用你们在床单下编织的轻声讲述的故事换取了走廊尽头一间幽暗的散发着酒味和老男人味道的房间,做着谁都不愿描述,但恐怖得谁都无法忽视的事情。她不会忘记。为什么要忘记?那改变了她的人生。也永远改变了梅。连L都目瞪口呆。 婚礼之后,她们偶尔也试着一起玩,但两个人都在等着彼此的羞辱,结果每次努力都以争吵告终。然后是眼泪、梅伸过来的手和轻声耳语:不能让柯西爷爷听见你在取笑他的新娘。 要指责的事太多了。他是大人物,没有人能阻止他,他可以满不在乎,为所欲为。还有她的母亲,宁可选择把她送走,也不与他对抗。把她扔在一个遥远的学校,劝她不要回家过暑假。这是为了她好,母亲安排她参加教会的夏令营或者和同学住在一起时这样说。有一次梅帮她报名当了一个社会服务所的辅导员,那里都是因为不堪虐待而离家出走的黑人女孩。纵使圣诞节寄来礼物,九月里寄来昂贵但尺码不对的鞋子,时不时寄来装着满满的谎言和钱的信封,那拒绝却是明显的。还要怪罪L。她是这群人里唯一充当调解员的角色,只需要瞪一下眼睛,或是摇一摇头。但她谁都不偏袒。然而真正的背叛却来自她的朋友。她满脸笑容地被牵着手穿过走廊,步入黑暗,步入酒气,步入老男人的味道中。究竟是谁得走?谁得离开她的卧室,离开她的玩具房,离开大海?是这里唯一无辜的人,是她。甚至当她回来之后,十六岁,从容地,准备回到家中属于自己的位置上时,他们又抛弃了她,因为那时留心已经长成恶心的大人了。恶毒到要烧死她。 克里斯廷回到房间,坐在破躺椅上。相比那张戳人的沙发,她还是更喜欢这把椅子。汗渐渐止了,头晕也好了些。但忧伤依旧。一定是我的想象造就了这个世界,她想。好人并不会如此。 原本不该这样的。她本不想这样。从枫林谷回来的火车上,她仔细计划好了她的态度,她的举止。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因为她一回来就是一场庆祝会,庆祝一切:她的生日,毕业,新房子。她决心对留心客客气气的,做出主人的样子,但要很礼貌,就像在枫林谷学到的那样。她是怎么或者为什么忍不住卖弄起语法来,她自己也不记得了。她记得最清楚的是爷爷打了留心,还有她心中涌起的无穷喜悦—看到他难得站在孙女一边对抗妻子,做出姿态表明什么才是他赞许的行为。只剩下他们三个,三个真正的柯西家的人,他们坐着大轿车离开,身份不配的那个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想法让克里斯廷的快乐强烈而深沉。 她和梅回去时,发现她的房间里冒起了烟。她们尖叫着跑进房子,上了楼,看见L正在把一袋二十磅的白糖撒在烧黑了的床单上。用糖覆盖罪恶。 这一次要走的又是克里斯廷,而不是留心。柯西爷爷突然间离开酒店的派对,不知去了哪里。母女俩又害怕又生气,直到凌晨三点都没睡,然后他回来了,狗一样赤着脚,手里拿着鞋子。他并没有找到留心,然后把她扔回她原来的地方。他在大笑。 “她要杀了我们。”梅吐出蛇一般的声音。 “床上没有人嘛。”他说,还是笑个不停。 “今天是没人!那明天呢?” “我会和她谈谈。” “谈谈?谈谈?比尔,求你了!”梅哀求道。 “冷静点,梅。我说了我来处理。”他转身走开,仿佛谈话已经结束,他需要去休息了。梅碰碰他的胳膊。 “克里斯廷怎么办?这样她没法在这儿住下去。太危险了。” “不会再发生了。”他说,强调着“不会”。 “她太危险了,比尔。你知道的。” 他看着梅,看了简直有一个世纪,然后点了点头。“可能吧。”然后他摸了摸胡子说,“有什么地方可以让她待上一两个星期吗?” “留心吗?” “不是,”他有点惊讶地说,然后皱了皱眉头,“克里斯廷。” “但是,是留心点的火。是她的错啊。为什么让克里斯廷走?” “我娶的不是克里斯廷。我娶的是留心。而且就离开一小段时间。等事情解决。” 就这样,克里斯廷要被打发走,送到一个同学家里。待一两个星期。“去度假。”他们会告诉别人,不管有没有人相信。克里斯廷会打电话,梅会来接,在电话里做出安排。 穿着镶着莱茵石的电影明星般的礼服站在那里,克里斯廷已经打定了主意。他甚至没有看她一眼。他还在笑。他那个小贱婆娘想要杀死她——差不多了——说不定哪天就成功了那时候他是不是也会笑他会不会终于看一眼他烧焦了的亲骨肉是不是就像处理一张客人拒付的支票或者一个无故缺席的乐手或者和缺斤少两的威士忌销售员吵架一样?别了,什么去同学家住。别了,疯子们。把鞋子穿起来吧,老头子,好好看我一眼,因为你再也不会见到我了。 你总是想着死亡,我对她说。不,她说。死亡总是想着我。其实她对死亡一无所知。她以为死亡就是上天堂或者下地狱。她从没想过天堂和地狱之间也许并没有什么区别。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只是你得独自一人。但梅就是这样解释她为什么要汇聚和收藏,为什么要储存和偷窃的。死亡想撬开门,她得用她的全部狡猾去抵挡。她女儿是那条松脱的铰链,这弱点可以让一切功亏一篑。不仅要保护克里斯廷远离那闯进门来夺走她父亲的死亡,还要保护她远离那生不如死的贫穷,那种黑人特有的梅最熟悉的贫穷。无家可归,乞讨,基督教信仰要他们永远为一盘玉米粥而心存感激。除了反对白人的浪潮之外,没有什么让她更害怕的。她总是说,柯西先生的家族曾经是安静富足的奴隶和节俭的自由民,每一代都增加了前一代留下的遗产。独立承包商,她这么称呼他们。鞋匠,裁缝,木匠,小五金商,铁匠,不拿钱的劳工,还有努力改进技术的手艺人,专门为那些能给他们礼物和小费的富人干活。做木匠的做出了高档钢琴,小五金商卖货给当地大学的实验室。铁匠带着手艺来到一个马场,先让自己受到信赖,然后不可或缺,然后带来利润。这样,当他提出除了食宿,他也要工资时,雇主就同意了。一点点地,故事继续着,他们积攒和守护着为子孙所挣的钱,给后代以建议,也教育后代做得更好。但他们一直保持低调,不自夸,不顶嘴,只是拍着白人的马屁,和他们保持紧密关系。总之,这就是那个感人的故事。这故事本来是别人的,被她和柯西先生归到了自己头上。他其实知道真相,但梅相信他所说的,因此穿的不是裙装而是男士短裤的留心在她看来就是这一切的终结——像一只从门外飞进来的苍蝇,对着食物嗡嗡叫,倘若停在克里斯廷身上,会用垃圾堆的味道玷污她。她忍受着两个小姑娘的友谊,直到柯西先生也插手进来。这样她就得赶紧想办法了。假如留心和克里斯廷有心要做朋友,以姐妹相处,只是因为一个老不正经的有了兴致,那么梅阻止了她们。就算不能拍死苍蝇,她还能扯下苍蝇的翅膀,在空气中喷上杀虫剂让它窒息—或者让女儿成为自己的同盟。 真可怜。她们还只是小姑娘。一年后她们就会开始流血——大量地。她们的皮肤还是透亮的,她们可以藐视死亡。她们和那些事无关。 柯西先生告诉我们他要娶谁的那天,就是梅的珍珠港事件爆发的日子。眨眼间她从防御走向了战争。每个诚实的老兵都会告诉你,打仗对孤独的人是很好的,对傻子则是无与伦比的安慰。她从前并不是那样。我第一次见到她是一九二九年,她站在比利仔旁边,看起来就是她该有的样子:巡回牧师的小女儿,家里的衣服全靠父亲能吸引到的会众捐赠。漂亮而没有受到精心养育的姑娘,穿着满是补丁的衣服。一小片毛领子,翠绿色的裙子,还有黑白相间的高跟鞋,让你想到卖旧衣服的集市。我正在想柯西先生的儿子是从哪儿找到她的,她就抓起比利仔的手放在嘴边吻了一下。看着她用眼睛紧紧盯着一切,上下打量着酒店大厅,我以为她会像客人一样等着被伺候。结果我大错特错。她还没顾上打开她带来的纸箱,只是脱下那件不知谁传给她的衣服,就开始干起活来。“我们来,”她用温柔甜美的声音说,“我们来擦擦这个。我们来搬走那个,打扫一下这个下面,抹一抹那里……”我们怎能不微笑呢?她奶油般的声音,她淑女般的举止。看着儿子挑了这么好的妻子,柯西先生笑得尤其开心。 她的到来让比利仔从服务员转去管理吧台,之后又负责联系乐手,这样柯西先生就有空操心钱和玩乐了。甚至怀孕都没能让她慢下来。我从没见过像梅这样三个月就给宝宝断奶的母亲。比利仔是一九三五年死的,走得太快了,我们都没来得及照顾他。克里斯廷爬到我的床底下。我找到她之后,就让她和我一起睡。她不是个爱哭的孩子,所以听到她在梦中抽泣,我感到很宽慰,因为比利仔的死对于梅而言更多的是羞辱而不是悲剧。梅像海龟一样没有流一滴泪,把克里斯廷丢给我拉扯。柯西先生非常低落,所以就只有梅和我在努力维持生意。此后七年,她把全部精力都用在打理酒店上。七年的辛劳换来的就是一句“我要娶个妻子了。你认得的。克里斯廷的小伙伴”。换来的就是眼睁睁看着公公娶了她十二岁女儿的玩伴,让这个玩伴凌驾于万物之上,她自己,她女儿,以及她为之操劳的一切。不仅如此。她还得教这个玩伴如何管理我们。那时大多数人都很早结婚(姑娘越早被男人娶进家门越好),可是,十一岁?这不能不让人担心,不过担心的可不仅仅是年龄。梅的新婆婆不仅是个孩子,而且是约翰逊家的人。她做梦也想象不出比他们更可怕的家庭了。德国糖浆罐上的傻瓜。沙皇牌发酵粉盒上的野人。奥登果醋瓶、科恩·金斯麦片盒、高士牌缝衣线盒上的植物人。还有桑福德生姜瓶子上被苍蝇叮着的婴儿。(这些都是当时常见的食品和用品,包装上有较为恐怖的图案。)看到约翰逊一家,她就想到这些东西。不管她是在卧室里编头发,还是在厨房里把凉水拍在太阳穴上,无论在哪里,她都这么说:懒惰不是一种习惯,而是一种品质;无知就是命运;灰只落在脏地方。她边说边浑身发抖。她是牧师的女儿,努力想重拾基督徒的爱心,但只要看到约翰逊家的人,她就无能为力。只要听人提起他们。甚至只要听到他们的名字,她说。装腔作势的名字,一般只给骡子或者渔船起的名字。新娘。欢迎早晨。星光公主。公义之灵。寂寥。留心黑夜(留心的全名为“留心黑夜”(Heed the Night)。)。还有那最大的灾难——威尔伯和萨蕾这对父母的懒惰,他们觉得拿着根线坐在小船上就是工作。他们的两个孩子死在海里;他们先把自己的哀恸当作讨饭的碗,然后当作搜刮邻居的理由。那让他们的小女儿嫁给一个五十二岁的男人又何乐而不为呢,谁知道他给了他们多少钱。如果给了他们两块钱,应该要回一块五,梅说。但我们都知道柯西先生从不买便宜货,即使买了,过些日子也会变得值钱。比如一个孩子很快就会长大,生出更多的孩子。这让我想起另一件困扰着梅的事。约翰逊一家不仅又穷又懒,而且大家都知道,他们家的姑娘掀裙子一向很快。因此留心最初吸引柯西先生的地方(想必是那样),也会影响到她的女儿。甚至在梅还没开始告诉她月经的事,还没想过要保护她远离那些不合适的男孩,她家里就晃动着被当作性感尤物的小姑娘的肉体。这样的气氛克里斯廷吸收起来会比水果蛋糕吸朗姆酒还快。这一切都是因为柯西先生想要孩子。 嗯,他是这么告诉别人的,或许也是这么告诉自己的。不过对我不会这么说。他从来没有对我这么说过,因为我从十四岁起就开始给他干活了,我知道真相。他喜欢她。此外,兵工厂取消种族隔离之后,他常找的那个妓女和很多人一样离开了镇子。这些是真相,但不是全部。我记得他给我讲过一个小孩追着民防团跑,结果踩在马粪上摔倒了,然后白人哈哈大笑的故事。真残忍,一群人围观谋杀取乐。每次他提到没心没肺的白人时就会把这个故事重复一遍。所以我猜关键是他也笑了,而娶留心仿佛是一种谢罪。就像他躲着克里斯廷,因为她有一双他父亲那样的灰眼睛,他挑了留心,是为了让老黑头痛苦。我渐渐相信,每个家里都有一个老黑头,也都需要有一个老黑头。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都是叛徒促进发展。就像肺结核。弄死无数人之后,让活下的人坚强,让他们明白强大的心和健康的心有什么区别,正义和正确有什么区别——归根结底,这就是进步。对于活下来的人来说,问题在于如何看待报复,如何远离那腐朽的甜蜜。因此你会明白为什么家人能够成为最势同水火的敌人。他们有时间也有条件往他们的邪恶上涂满蜂蜜和奶油。然而这实在是目光短浅。固守那怨恨又有什么好处?你用那个人毒害了你的一生,到头来正是那个人(也许只有那个人)在你不能自理的时候扶你进浴缸。我坐在梅的床边,有时坐在她的梳妆台上,看着留心:她在梅的臀部抹肥皂,把做得很难吃的食物捣烂调成恰好的浓度。她给梅剪脚指甲,擦掉她眼皮上的白屑。梅活着就是为了折磨这姑娘,现在却得靠她扶着自己的头喝水。留心不停地抱怨着,但还是在做:晾晒,清洗,喂饭,擦拭,在热得让人想哭的夜里给她翻身,让她凉快一点儿。浪费时间和生命千方百计要把一个女人送进疯人院已经没有意义了,也就只能省下敲冰块给她吮吸的时间。放火烧掉你住的窝又有什么好处呢,倘若你要在灰烬中生活五十年?我看见柯西先生在生日派对上对留心做了什么。我心中为她鸣不平,我也告诉了他。他在口袋里摸索着什么,梅和克里斯廷在车里等他。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以后不管发生什么,别再动她一根手指。不然我肯定走人。”他用和比利仔一样的眼神看着我,说:“我犯错了,L。犯了大错。”“告诉她。”我说。我听到他叹了口气。如果我不是太激动,我肯定知道他是在为谁叹气。 我其实并不清楚派对上发生了什么,但我妈可没白生我。他们走后我就知道留心肯定会做出些事来。她给一个酒店服务员打了电话,让他来接她。她走了大概一个小时之后,我听到一辆卡车开过来,然后是重重的摔门声。接着我听到高跟鞋在走廊里发出的声音。不到五分钟我就闻到了烟味。我还算清醒,马上就拎着一桶水爬上楼,然后又提着桶一趟趟跑到卫生间装水。但水对床单起火并不管用。你觉得好像浇灭了,可火还在里面潜伏着,一转身就又烧起来。然后就会把整个家都烧掉。我拖来能找到的最大一包白糖。梅和克里斯廷回来时,床上已经平静下来,如同糖浆。 留心从来都没承认也没否认是她放的火。我那时不明白如果她是对他生气,为什么要发泄到克里斯廷身上。现在我不觉得奇怪了。我也不奇怪为什么他知道留心所做的事之后心情依然愉快。梅自然不肯原谅,二十八年后,看着她的敌人不得不喂她,她还感到很痛快。比她女儿的照顾更能让她满足。当然她女儿最后还是回来照顾她了。 你能想象,当克里斯廷闯进来时,留心咆哮起来。不过她很乐意把梅转交给她。为了防止克里斯廷看到要做的事之后改变主意走人,留心上床睡觉,撒手不管了。开始我以为梅看到女儿回来会很欣慰,尽管克里斯廷一直让她失望。她们一旦吵起架来就成了对骂比赛,不吵的时候就毫无联系。然而梅的反应让我吃惊。她很害怕。不知道能不能信任自己的女儿。但克里斯廷立即就接过手,带来了美妙的厨艺,还有满屋子的植物。这两样,说实话,都让这个生病的女人走得更快。克里斯廷扮演了一年的浪子回头的女儿,然后在一个很美的清晨,梅死了,带着微笑。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微笑。她想要的一切都没有如愿——除了在留心和克里斯廷小的时候往她们中间扔斧头。只有那留了下来。割裂了她们站立的土地。因此,当克里斯廷俯下身子擦掉母亲脸上的食物碎屑时,梅在女儿眼中看到了一种熟悉的神情。和过去一样,她们轻声谈论着留心,重温着老故事,说留心是怎么骗她们相信她会写字的,说排骨掉在地上因为她不会用刀,说她再怎样对柯西先生言听计从也没法让他不出去乱搞,说他的葬礼上她戴的帽子。母亲和女儿终于成了朋友。几十年的怨恨,包裹在关于马尔科姆·X、马丁·路德·金牧师、塞尔玛、纽瓦克、芝加哥、底特律和瓦茨(塞尔玛、纽瓦克、芝加哥、底特律、瓦茨都是民权运动中发生大规模抗议活动的地区。)的争吵中,如今全都烟消云散了。不必再问如何才能对黑人种族最有利。因为留心已经替她们回答了。她是她们两个都想要击败的那种造成退步的东西。谁都没有取胜,但她们有了同一个目标,我猜想,正因如此,梅对着那个美丽的清晨露出了微笑。 留心合上了她的手指。克里斯廷装饰了她的手指。这些都无关紧要了。她们继续战斗着,仿佛她们不是牺牲品,而是胜利者。真悲哀。 七监护人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孩子说。” “哎呀,想想。快点。不然我说了。” “你说?你能跟他说什么?” “拉链是干什么用的。当父亲的责任。艾滋病死亡率有多高。” “艾滋病?” “谁知道她是从哪儿来的,和谁搞过?她究竟是什么人?没人听说过她。穿得跟个卖淫女似的。举止像个,像个……” “她要是健康有问题就不会给她们干活了。总会有推荐信什么的。” “你是老糊涂了还是装的啊?” “你看你说的。” “克里斯廷是出了名的荡妇,留心是约翰逊家的,别忘了。” “什么意思?” “就是说那家子不知道什么叫作道德。留心十一岁那么老才结的婚,怎么会知道什么是道德,操守……” “她从来都没做过对不起柯西的事,而且你知道她一直都没原谅克里斯廷的过去。你不能把她爸做的事怪在她头上。” “我没怪,但我知道她爸是什么样的人。而且她不是还想把她家房子给烧了吗?” “我从来都不信那个。” “反正有其父必有其女。如果她们弄个这样的姑娘来给她们干活,谁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事情?她们俩有谁能相信?留心同意让罗门帮她打扫院子,不代表她就变了个人。” “变之前是什么样的人?” “是个喜欢撒谎的婊子,不控制别人就不快活。” “我觉得罗门看起来才是这样。” “没错。被一个当过妓女的人和一个巫婆影响的。听着,桑德勒,我可不想当上曾外婆、免费保姆,或者被什么一文不值的少女妈妈当成冤大头,就因为你不知道该怎么教育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况且我们是要对罗门负责的。女儿还指望我们,还靠我们呢。” 桑德勒嘟囔着,任凭妻子一句句地说下去。他知道该怎么和罗门说,但他知道说了也没用。禁止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火热更刺激。他不是要让罗门挑这个姑娘别挑那个,而是要让他放弃他唯一可以得到的身体。就像要让鸭子走路别摇摇摆摆似的。桑德勒得想个别的办法。起码说一下避孕套的问题。但维达期待的不止这些,她想要终结这个关系。他不但觉得这不大可能,而且还觉得其实罗门的表现挺不错。他没吸毒,没参加帮派,没被抓过。他在家中的行为也确实变好了。不过维达说得没错。这里变了,时代也变了。他们不认识这个姑娘,也不知道柯西家的女人们现在是什么情况。只有当地人的流言、猜测和怨恨,而他们知道的一点儿都不比他们俩多。曾几何时,大家什么都知道。曾几何时,男人可以和别的男人谈论自己的儿女,一群女人会一起抨击一个放荡的姑娘。除了约翰逊家的人。没人抨击他们。他们一点都不典型,甚至在上滩都不算,那里的人对所有人的情况都一清二楚,每一声咳嗽,每一个眼神,都被监视着。 哦,上帝啊,他想,已经五十年了。怀念这些过去的好时光有什么用,仿佛他们从前很纯洁似的。他很清楚,那只是压抑罢了。维达讲的那个邪恶的故事里 ,一句都没有提到比尔·柯西。那口气就好像是留心追求并勾引了一个五十二岁的比自己父亲还老的男人。好像嫁给他是她选择的,而不是被安排的。和大多数人一样,维达之所以对留心感到不满,是因为他们的婚姻一直维持着,她很享受,还接管了他的生意。在他们心中,她生下来就是个骗子,是个财迷,来不及等到十二岁生日就迫不及待地收网了。他们原谅了柯西。原谅了他的一切。以至于把一个大人对一个小孩的兴趣怪罪到小孩头上。她又能怎样?逃跑?逃到哪里?有什么地方是柯西或者威尔伯·约翰逊找不到的么? 最近见过留心的也只有他了。那天他敲门问她能不能让罗门放学后在她那里干活。她很客气。一如既往的整齐。请他喝冰咖啡。可能为了让他看看克里斯廷在家中的地位。桑德勒一直不像别人那样讨厌她。可能因为和她丈夫是朋友吧,他想。她的轮廓在他心中变得柔和起来,因为他想起比尔·柯西曾经告诉他,在她来月经前他一直都没碰她,等了一年后才带她去度蜜月,作为她的成人仪式。不过她还是不太好相处。桑德勒不记得她到底好不好看了,因为关于她他脑中想到的只有“虚伪”和“敏感”这些字眼。凡是一夜之间从乡下跳进豪宅的人都会有的那种虚伪。凡是承受着忌妒还有梅的算计的人都会有的那种敏感。不过桑德勒看到的和比尔·柯西所见的完全不同。对他来说,似乎二十五年的时光并不存在。柯西在船上喝着酒回忆起的留心——仿佛她已经死了似的——并不是一个整天皱着眉头、随时注意看别人的轻视、借机找茬的女人,而是一个天使,有修长的双腿,明亮的眼睛,还有那微笑,让他也不禁微笑起来。 其他男人在性方面的秘密让桑德勒不大舒服(他当然没说自己在这方面的经验),所以每次他都会想办法转移话题。但他记得柯西的表情,一遍遍说起第一次见到留心的时候——窄窄的屁股,平板一样的胸,又软又湿宛若嘴唇的皮肤,在新生的稀疏毛发之上小得看不见的肚脐。柯西从没用别的方式解释过那种吸引,只是说他想抚养她,等不及要看着她长大。大多数男人不懂那种快乐,那种长久的近距离的观察,不仅真实,而且生动。听到柯西如痴如醉地说着自己的太太,桑德勒没有想象中那么反感,因为柯西描绘的那幅画面让他想到的不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时装模特。不过尽管那时柯西已经经常和成年女人搞在一起,但想到他曾经娶了一个孩子做新娘,桑德勒还是有些不舒服。维达对此没什么说的,桑德勒也不想再提了,不想用犀利的观察一下戳穿他妻子的偶像,平白带来痛苦。 唉,好吧。这是我该干的事了,他想。罗门住过来的第一天,他就知道自己得保护他。保护他远离坏警察、街头屠杀、吸毒致死、监狱斗殴和白人战争中的友好炮火。他从没觉得一个女人会成为真正的威胁,会是他遇到的第一个实在的危险。 因此他和维达想了个办法,创造了一个让他和外孙单独待在一起的机会。他很惊讶这孩子和他一样愿意。难道他也想谈谈吗? 维达站在窗前搓着手,这是种充满成就感的姿态。看着丈夫和外孙一起开车去办事,她感到很欣慰。罗门这一代人让她焦虑。她自己小时候学到的,或者带多莉时学到的,对他们都不适用了。所有当父母的都不知所措。现在一过圣诞节,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孩子;在她那个年代,孩子要排在最后。如今孩子过生日如果没有大摆筵席就会哭;她那个时候根本就没人记得孩子的生日。当年父母给她讲那些苦难的故事让她听得着迷,也让她坚强;现在如果她讲起这些故事,罗门就会用手捂着嘴,掩饰自己的哈欠。如今嫌隙已经很平常,但并不是一直如此。往比尔·柯西身上倒了一桶粪的孩子可不孤单。很多人都在喝彩。 在那个火炉般酷热的夏日午后,笑声和掌声打断了歌声。柯西在酒店后面修着鱼竿。甩出去,收回来,再甩出去。然后他绕到酒店前面去看看大家在吵什么。也许想听一听歌声,或是看一看高举的手势,一些在请求,一些在要求。他走过去,手里拿着鱼竿,这在某些人眼里是一个让事态由劝说变为争论,再变为精心筹划的戏剧的理由。一个孩子拿着桶跳上前,把桶里的东西浇在比尔·柯西身上。柯西站在那里,鞋子和裤子上满是牲口的粪便。欢呼声褪去了。他一动不动,甚至都没有看一眼身上的污物。相反,他逐一看着每个人,仿佛在给他们一个个拍照。然后他把鱼竿靠在门廊的栏杆上,走向他们。缓缓地。 “嘿,贝拉。下午好,巴恩斯小姐。见到你真高兴啊,乔治,卡车修好了吗?” 他对年轻人和老人都打招呼。“最近怎么样了,彼得?女儿还在上大学吧?气色不错啊,弗朗西。你好啊,舒夫利……” 他打招呼,别人客气地回答,抵消了挂在他袖口和流了一地的牛粪的臭气。最后他举起手和大家告别,转身走开,仿佛刚刚举行了就职典礼,或是接受了一次洗礼。人们还站在那里,不过已经乱糟糟的了。这就是一九六八年时的嫌隙;不过柯西成功地跨越了它,解了它的毒。他说:“我不是路人,也不是敌人。”那时,谈话——客气而认真——就是桥梁。要么就是牛粪填上了嫌隙。他一直没答应他们的要求——卖出一些土地,不过他确实努力了。维达不知道是梅还是留心阻止的,不过她很庆幸有人阻止了。住房比什么陶艺课更重要。不然他们现在成什么了?无家可归的太极拳大师,学了一肚子无用东西的流浪汉,在摇摇欲坠的房子里或者在平板货车上养小孩。她觉得,关键不在于选择顺服还是反抗权力,而是对家庭尽责。此刻就意味着和外孙认真谈谈。维达相信罗门天生就很体贴人,只是他如今不知该怎么使用这种天赋。 十五个锡纸餐盘堆在车后座铺着的报纸上,每个盘子边上都贴着名字。维达在汽车遮阳板上夹了一张卧病在床的人的名单,上面还写着地址,仿佛他会忘记爱丽丝·布伦特住在租来的房子里,忘记乔伊斯先生搬去和他上夜班的女儿同住,忘记还拄着拐杖的科曼小姐,现在和她瞎眼的兄弟一起住在总督街上。病人有三种选择:鱼肉,鸡肉,或者烤肉。浓浓的菜香让他的车由机器变成了厨房,在厨房里说话就容易多了。 罗门一钻进车里就打开收音机,不停地拨弄着旋钮,直到找到他爱听的音乐。在家的时候,维达要他戴上耳机听,那样的话,让她难受的就只有节奏和罗门听音乐时的表情,而不是那些歌词了。桑德勒挺喜欢那种音乐,不过觉得他妻子的看法没错,和他们那个年代的暗示性语言(“我想吃海鲜,妈妈,鸡肉和米饭蛮好的,但给我来点海鲜吧,妈妈”)不同,罗门听的音乐不再有那种含蓄。“把人脑子都弄脏了。”维达说。桑德勒伸手关了收音机。他本以为罗门会发牢骚,但是没有。他们一言不发地往前开,到了名单上的第一户人家。桑德勒好不容易拉开三个扯着自己裤子的小孩的手,走到了门口。爱丽丝·布伦特执意要请他进去,直到听说她是名单上第一个,后面还有十四个人等着送饭才作罢。她感到受宠若惊,便让他走了。罗门迅速把广播关上,不过还是让桑德勒听见了。至少他尊重我的感受,桑德勒想。他把车开下路边,心里想着可以聊些什么。在审问或者上课之前,他们可以聊一些共同关心的事。他和维达没有儿子。多莉是个脾气很好很听话的孩子,把她心中所有的叛逆先是投入过早的婚姻,后来又投入了军队。不过应该也不会这么难。桑德勒自己的父亲和祖父让他做什么就容易得很。简短而尖锐的命令 “别学懒汉的样子”,如果他一次拿太多东西,想少跑几次的话。“如果她不尊重自己,也不会尊重你”或者 “挂不了帽子的地方就挂不了裤子”,如果他觉得自己很快就征服了谁的话。没有长篇大论,没有回嘴顶撞。这些对罗门都没用了。说这些话只会让桑德勒生闷气。九十年代的孩子不想听什么“谚语”,也不想被什么陈旧的训诫所管束,更不用说理解什么了。他们从轰隆隆的音乐中得到建议。不加水的酒。无糖咖啡。子弹一般直接。 “她怀孕没?” 罗门很吃惊,不过没有生气,也没有含糊其辞,“没有!为什么这么问?” 不错,桑德勒想。和他的父亲一样直接,只是没有那么凶。“因为你一天到晚和她在一起。都干吗呢?” “随便干点儿什么。” “比如?” “开车兜风啦,什么的,”罗门说,“上个星期六去那家老酒店了。就到处看看。”地板啦,床啦,什么都可以,只要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就好。他激动得满手是汗,因为她坚持让他开车。他不仅不会开车,而且在他努力控制住方向盘的时候,她喜欢在他身上蹭,分散他的注意力。一边相互挑逗着,一边差点撞上树或者滑进沟里,真是刺激。 “进去了吗?”桑德勒问。 “嗯。那儿开着。”门锁着,窗户结实得像铁一样。罗门气得一拳打向玻璃,像朱妮尔伸进他牛仔裤里的手一样坚决。他们本以为那里很恐怖,蜘蛛网啦,堆满垃圾的角落啦。结果并不是。厨房在夜色下闪着光,欢迎他们爬上台面,或是钻入桌腿之间。别的房间是昏暗的,不过同样大可利用。朱妮尔一间间数着,他们在每个房间里探索着自己,从大厅一直到顶楼。 “我觉得好多年都没人进去过了。老鼠能在里面开赌场了吧。”桑德勒说。 “差不多。”没有老鼠,只有鸟。在房梁上盘旋着,窃笑着。整个地方散发着一股酒味。 “没碍着你们事吧?” “没。我的意思是,我们就到处看看,到处玩玩,懂吧?” “你以为你在和谁说话?” “不是,呃,就是——” “罗门,咱们都是男人对吧?” 罗门看了看他的高帮鞋。黑色帆布面,上面有很酷的白圈。 “好了。别绕弯子了。直说吧。” “好吧。嗯,她想,她想要……”罗门摩擦着膝盖。 “你不想?” “唉,你懂的。” “你们干什么了?” “没什么。呃,算有吧。我们亲热什么的,然后,呃,到处看看。没什么大不了的。”阁楼除外。要想爬上去得站在椅子上够到链子,拉下折叠梯。“得要火柴,”他对她说,“或者手电筒。”“不用,”她轻轻地说,“我喜欢黑一点。”他们进去时响起了鸟振翅和鸣叫的声音。蝙蝠吗?他想。不过那飞过的翅膀,从照亮阁楼的走廊灯光中掠过的翅膀,是黄色的。他正要说“哇,金丝雀”时,她把他拉向自己。然后他们玩起了捉迷藏,在挂满蜘蛛网的架子间狂奔。迷失了,又在一间漆黑的房间里找到彼此;跌跌撞撞,磕磕碰碰,摔倒在地,抓住脚,抓住脖子,然后是整个人。他们公然挑战这黑暗,用他们响亮的笑声,还有或快乐或痛苦的呻吟。鸟在尖叫。箱子倒下来四分五裂。地板嘎吱作响,在他们身下裂开,刮擦过他们的赤裸,使他们的嬉戏更加尖锐,平添了一种他从未想象过的高度的严肃。 “没什么大不了的?” “呃,是有点,那个什么,粗暴,你大概会这么说。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她捏了他的私处之后,他把她推到——不是,撞到墙上。他咬她的乳头,狠狠地,她没有大叫,而是快乐地呻吟着。然后就变了。从黑变红。他仿佛可以从身外,从一旁清楚地看到黑暗中的自己——他那擦伤的、出汗的皮肤,他那闪亮的牙齿,他那半闭的眼睛。 “你们都干吗了,罗门?说说看。” “不是我,是她。” “能不能说明白一点儿啊,小伙子?” “她比较粗暴,就那样。我的意思是她喜欢被伤害。” 桑德勒在十字路口刹了车。过了一会儿才发觉是绿灯。罗门看着车窗外,等着回应,等着值得他相信的大人的意见,等着纠缠在他忏悔中的那个问题的答案。外公的低笑是一种。指责是另一种。还有什么吗?信号灯变了。 “你觉得怎么样?”桑德勒没管红灯,慢慢往前开着,装作在找一个地址。 “挺诡异的。感觉很怪。”她不仅喜欢那样。那可是她的最爱。不过他心里也同样充满兴奋。他站在自己身旁,冷漠,没有微笑,看着自己施加着也承受着痛苦,痛得要尖叫了,那时会有一种新鲜的快感。那个罗门——受不了床头上拴着的手套,涂着紫色指甲油的咬过的指甲,抽动着的身体发出的泥浆和蔬菜的味道——已经烟消云散了。再也见不到了。他很确定。至少不再完整。只剩下褪了色的版本,心中对那场景的感觉从羞耻变成了厌恶。从酒店开走时,他抱怨着(“好啦,姑娘。行啦。你要让我出车祸了”),她用腿撞他的腿,用舌尖舔他的脖子,把乳头挤进他耳朵里。此外还有另一件事。朱妮尔头一次把靴子和袜子都脱了。他们在厨房里脱衣服时,她一如既往地穿着袜子。在阁楼上她脱下袜子,把一只系在他脖子上。他爬下阁楼的梯子,爬了一半时往上看了看。朱妮尔坐在折叠梯的开口处,穿着另一只袜子。他不确定——走廊里光线很暗——不过她穿袜子时他看到的那只脚就像马蹄一样。 “很乱套(“怪”(wack)和“乱套”(whack)同音。),是吧?嗯,我从来都不相信自由意志。假如你控制不了什么,给你选择也没有用。”桑德勒在一幢浅蓝色房子前停下。房子前面的草地斑斑驳驳,渴求着雨水。“不过有几件事你还是可以决定的,比如和谁交往。听起来你好像和一个让你烦恼,让你心里不踏实的人勾搭上了。这种感觉就不仅是直觉了,而是给你的提醒,可靠的提醒。不能总在意别人说什么,不过你应该在意来自内心的提醒。别觉得放手就是懦夫。说不定能救你的命。你不是无可救药的,罗门。永远别那么想。有时候放弃比继续更需要勇气。有些朋友你知道是不能带回家的。不是没有道理,能明白吗?” “明白,先生。我听到了。” “女人很重要。有时候你可以一举三得——好的饭菜,好的性生活,好的交流。大多数男人只要一样就够了,有两样就非常高兴了。不过你听我跟你说,好男人是不错,可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很好很好的女人更好的事了。她可以是你妈,你老婆,你女朋友,你姐妹,或者你同事。都可以。找到一个,乖乖留下。看到吓人的,就离得远远的。” “明白了。”罗门说。 盘子里的菜凉了,不过还是可口得很。送完之后,桑德勒心情很好。罗门很乐意帮忙,每次一停车他就马上下来,像服务员一样端着盘子往人家门口跑。维达会很开心的。别担心,他会告诉她。放宽心。他看着自己的外孙,罗门没打开收音机,只是靠在座椅上睡着了。 罗门闭着眼,咽下嘴里的口水,期待着朱妮尔的。单单谈到她就让他兴奋不已。不管有什么烦恼,她终究征服了他。比开始时还棒。那时她是主动的。如今温柔混着粗暴,老套的情话被淫言浪语击碎,如今由他掌权了。如果他想,他可以打她,而她还是会顺从。真有趣。她就像一个可爱的宠物。喂它也好,打它也罢,它都会来舔你。 能放磁带的收音机是给她自己的。短把的海绵刷是给留心的。那个鬃毛发刷也是给她的,比她之前用的细一点儿。朱妮尔把买来的东西铺在餐厅的桌上。留心不一定喜欢那个发刷,不过她会很乐意用这个海绵刷更方便地解决个人卫生问题。海绵刷上甚至还有一个腕环,所以不会从不太灵活的手上滑下来。朱妮尔想,最好的办法是劝她别在浴缸里洗澡了,改洗淋浴。在喷头下放一把椅子。更安全。也更简单。让她装两个淋浴喷头,二楼也装一个。有那么多钱都没地方花。晚上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白天哪儿都不去。现在她又想让朱妮尔开车送她去酒店,神不知鬼不觉地。留心和克里斯廷都不在乎家里别的地方怎么样,需要些什么。餐厅很大,但从来不用,得重新装修一下了。把吊扇拆了,把那张难看的桌子扔了。放上几张沙发,几把椅子,一台电视。朱妮尔笑了,发现自己要把这地方变成少管所的活动室了。不过有什么关系?客厅也需要规划一下。看起来仿佛重播的节目,就好像老电视剧里的房子,住着富人家里吵闹的小孩和啰嗦的父母。她穿过走廊,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绿松石色的组合家具堆在原本白色的地毯上。茶几上几盏华丽的梨形灯都裂开了。两幅条纹窗帘在竿子上耷拉着,其他几幅都被撕破了。打架的痕迹,她想。之后她们太老、太累了,再也没法这样打下去,就接受了这无法打破的沉默。 朱妮尔坐在那里,觉得很兴奋。这是她第一次待在,住在,一栋房子里,一栋真正的房子里。这里每个房间都有不同的用处,每间都摆放着不同的东西。她在想,她的好男人喜欢什么呢。天鹅绒吗?藤条吗?东西是他挑的吗?他会在乎吗?你不喜欢这里对吧?谁把灯打碎了?谁又把它们粘了起来?克里斯廷吗?是留心拽的窗帘吗?她总是说到你。说她多么爱慕你。不过她是装的对吧?克里斯廷是恨你的。照片里你的眼睛在微笑,但你的嘴看起来却很饥饿。你娶了一个十一岁的姑娘。十一岁的时候我逃了出来。他们把我抓了回去,后来又送进了少管所。我有过一个美国大兵,不过他们把它抢走了。假如那时你认识我,那么谁都没法欺负我了。你会照顾我,因为你理解我,理解一切,不会让任何人来抓我。你娶留心是为了保护她吗?是不是只有这种方法?有个老男人想让我跟他那个。强迫我。不过我没有。假如你在那里的话一定会杀了他的。他们说我想杀他,但我没有。我是说,我没想杀死他。我知道是你召唤我到这里来的。我在汽车站的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报纸就在椅子上,在我旁边。我赌了一把。我从一个女人的钱包里拿了两张二十的钞票。她把包放在洗手间的水池旁边,自己去另一边把手吹干。我把她的包碰在了地上,然后向她道歉。她都没检查一下。泰丽借给我几件她的衣服。算是借给我吧。我是说如果不向她开口,她是不会借给我的。我是在红月亮碰见她的。少管所给了我一百块钱作为三年的工资。我都花在看电影下馆子上了。泰丽在红月亮做服务员。我们关系不错,总是一起笑。她听说我白天随便找个地方睡觉,就请我去她家住。之前嘛,教堂的长椅啦,电影院啦,码头旁边的沙滩啦,一直在换地方,这样警察就不会发现我,觉得我喝醉了或者嗑药了。我从来不喝酒也不吸毒。那样是感觉爽,但是如果脑子被操坏了你的损失会很大。我什么都不想错过,什么都不想。我被关了那么多年呢。是我的错吧,我猜。我那时十五岁,就要被放出去了。我应该知道的。但我只了解男孩,不了解男人。你喜欢我的男朋友吗?他很漂亮对吧?那么好,那么难缠。谁有他那样的腿?他的肩膀有一英里宽,走路的时候也不动。上帝啊。我想留着他,好吗?今天他来得迟了点儿,因为他得和他外公待在一起。车库里冷得要死,不过我们还是干了,边干边吃着烤肉。你应该来看看。不过你看见了,对吧?你想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我也知道比起这里你更喜欢酒店。和男朋友去那儿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我在那里到处都感觉得到你。留心想让我在那里做什么事。她不告诉我是什么,不过我知道是要把克里斯廷永远地解决掉。别做梦了。她们在玩游戏吗?两个人都输了。我得确保输的不是我。也不是你。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说。对不起。我还是不太习惯。有时我忘了你是我的好男人。 八父亲 如今她需要的,是那双在安娜·克里格建议下买的山地靴。到酒店的路,对寒夜里一个穿着网球鞋不穿袜子的歇斯底里的行人来说,是危机四伏的。坚强的安娜·克里格会做好准备:背包、水、手电筒、面包、鱼干、坚果。克里斯廷的厨艺就是向她学的。那时她们都是驻德美国士兵的妻子。安娜还不到二十岁,总在军人合作社买东西,很擅长做新鲜蔬菜,各种土豆,还有海鲜,尤其擅长做诱人的甜点。烹饪课和啤酒让每晚都变得愉快,延缓了克里斯廷婚姻的破裂,让它变得像营房一般荒芜。作为友谊的回报,克里斯廷答应有一天要和安娜一起去登山。她买了安娜推荐的好靴子和背包,在某天清晨和她一起出发了。还没走到一半,克里斯廷就停下,央求着取消旅行,搭车回营地。她的脚像被火烧一样,她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安娜露出一脸非常失望的表情,但也表示理解。“可怜娇气的美国人啊,既没体力,又没毅力。”她们一言不发地回去了。 克里斯廷一开门,就发现厄尔尼正被上士的老婆搂在怀里。她本想一脚踹向他的光屁股,但是脚太疼,于是她将就着拿了六瓶啤酒,飞快地一瓶接一瓶砸在他头上。 为了这个刚刚取消种族隔离的军队里其他妻子的利益和士气,她觉得有必要装作忌妒又愤怒的样子。但她与其说愤怒,不如说惊愕。真不明白厄尔尼·侯德以为他自己是谁,不就是个衣衫褴褛的上等兵嘛,用他的忠诚、一身制服和逃去另一个国家的机会,换得了她美丽高贵的自我。她第二天就离开了他,带上背包、厨艺和山地靴。她从艾德尔怀尔德给母亲打电话。梅听到她的声音似乎很欣慰,但对于她要不要回丝克镇态度暧昧。她东拉西扯地啰嗦着,似乎对克里斯廷的处境并不关心,只是念叨着那个“乡下婆娘”和一辆被烧掉的“自由”公共汽车。显然是在警告她别回去。 梅描述的气氛如此阴冷压抑,克里斯廷犹豫了。差不多在街头(公共汽车站也许算不得街头)睡了两天,又被基督教女青年会打发走之后,她住进了一座菲利丝·惠特利(菲利丝·惠特利(Phillis Wheatley,1753-1784),美国第一位黑人女诗人。以她名字命名的慈善组织致力于救助贫困妇女,尤其是从南方移民北方的无业黑人妇女。)救助站。她离开时,这个国家是那么欢乐自信,如今却沉浸在对红色威胁和黑名单的恐惧中(暗指战后美国的麦卡锡主义。)。凭长相,她找到了一份在餐馆做服务员的工作,直到他们发现她会做菜。那是一片友好的街区,她在那里笑看着顾客们抢免费食物,花了好多年一边躲避和欺骗梅,一边寻找丈夫。她找到了三个丈夫,不过都不是自己的。然后她遇到了果子。那时她已经流言缠身,让她厌烦。流言也牵扯进了老板、老板娘、收银员,还有快餐厨师。无端的恶意,还有跟那些与自己有关系的已婚男人的交谈,都让她感到很累。她其实并不在乎他有没有和妻子分开,有没有和他孩子的母亲一起睡,给她的圣诞礼物够不够好。只是他们没有共同的朋友,因此除了喜欢的明证和分手的威胁之外,也没什么话题好谈。那是生活的轮廓,那是餐巾纸上还没有填上颜色的涂鸦,让她远离梅所描述的那个家。在那种无意义的生活中,果子来了,背着帆布包,穿着熨得笔挺的工装衬衫。 “别把肉藏在下面。我想看清楚我吃的是什么。”克里斯廷停住了在肉上浇红酱汁的手,讶异于他的清晰。之后她发现那是他的习惯,也是他的天赋。当她听他说话时,一切都在一瞬间变得如此清晰。于是她陪伴了他九年。他骨架宽大,感情强烈,有一双美丽的大手和迷人的声音。他让世界在她面前清晰起来。她的爷爷(资产阶级叛徒);她母亲(奴隶);留心(农村野心家);厄尔尼(叛徒)。他们都是马尔科姆·X所说的那种“木鱼脑子”,这个词浸饱了尖酸。然后他列出她的职责。为了弥补她的浅色皮肤、灰眼睛,还有丝一般致命的秀发,克里斯廷成了一个忠实的伴侣,非常配合,乐于服务。她改穿“祖国”式的服装,把说出的话变成尖锐的口号,随身带着刀自卫,把那不像黑人的头发藏进精致的盖丽头巾(黑人妇女的一种头巾。)里。她戴着贝壳耳环,坐下时再也不交叠双腿。 她害怕自己会让这样一个男人失望,这个狂热、清高、严格的男人,也害怕他会待她如粪土一样,但这种害怕从没有变为现实,因为果子喜欢粪土。在他眼里,泥土、大地和庄稼是他和她之间的浪漫。如果有一个农场,他说,就可以做我们的基地了。克里斯廷也同意。不过事态变化迅速,钱(筹来的、骗来的、敲诈来的)需要用在别的更紧急的事情上。 全国上下到处都有沉睡的街区需要唤醒,到处都有麻木的年轻人需要关注。山地靴在游行时穿得越来越合脚,背包在静坐时让她倚靠。火热的兴奋感与目标鼓舞了她;克里斯廷的小虚荣变成了种族合法性,她行动力的天赋变成了勇气。现在她已经不记得那些争吵了:众多告密者,脏钱,是随机行动还是长远计划,是地下活动还是利用媒体。他们一伙有十七个人——十一个黑人,六个白人,是提尔案(即艾米特· 提尔一案,见113 页注释②。同年进行的审判中,两位被告被判决无罪。)之后成立的秘密组织。独立,自治,只有在评估过某一行动具有足够影响后才和其他组织合作。她热爱这份工作,喜欢这种严肃的感觉,并且全然委身于果子。和他在一起,她不再是碍事的人,她是自己人。不再是爱吵架的妻子,多余的情妇,没人要的讨厌的女儿,被忽视的孙女,可以随时抛弃的朋友。她是有价值的。他们没有理由不继续下去。一九五五年深植下的急切意识到一九六五年开了花,在一九六八年愤怒地成熟了。到了一九七○年,被一系列葬礼搞得元气大伤后,在她眼里活动已经衰弱了。妮娜·西蒙(妮娜· 西蒙(Nina Simone,1933-2003),美国黑人女歌手,作曲家,民权运动期间创作了大量反映黑人不平等境遇的歌曲。)延缓了结束的步调。那声音让女性的降服变得重要,用浪漫磨钝了罪行。因此当结束来临时,倒显得难以辨认。轻轻地,静静地,无关紧要地冲一下马桶。又一次例行堕胎,七次中的最后一次。她站起来,扳了一下手柄,转身去看那旋涡。在那里,一团模糊的红色血块中,她觉得她看见了一个轮廓。不到一秒的时间里,那断无可能的形象浮了上来。克里斯廷洗了澡,回到床上。她向来对堕胎无动于衷,觉得那让约束她的链条又少了一环。况且她不想做母亲,永远不想。此外,没有人阻止她,也没有人建议她做别的选择——革命需要的是男人,不是父亲。因此这第七次的干预一点都没让她苦恼。尽管她觉得红如覆盆子的一团中那未出世的眼睛是她想象出来的,可她偶尔还是会想,那如此安静而好奇地向上看着她的会是谁。最古怪的时候——在医院的候诊室里,和一个因为孩子死在枪下而哭泣的母亲在一起;或是给筋疲力尽的学生们发矿泉水和葡萄干——那只模糊的眼睛又在那里了,安然盘踞在满是警察与眼泪的混乱中。她如果再仔细一点,也许可以拖延,甚至阻止,那真正的结束。但是她爷爷死了。果子劝她回去参加葬礼(家人终归是家人,他微笑着说,即使他们是政治白痴)。克里斯廷犹豫了。回去的话她就要遇见杀气腾腾的留心,她母亲也会和她继续争论政治,就像她们时断时续在电话中那样尖叫着互相指责:你们就不能安静一点?安静了三百年还不够吗?我们会失去一切的!辛辛苦苦得来的一切!砰!!!!挂了。 他死了。那个恶心的人,他让她知道了什么是龌龊,还怪在她头上。 他死了。那个一手遮天的人,抛弃了自己的亲骨肉,把大权交给自己的玩伴。 他死了。嗯,挺好。她要去看看他留下的残局。 如今没有什么在注视她了。那只公正客观的眼睛早已远去,一如那个背包和那双山地靴。此刻她迫切需要那双靴子,如果她想阻止那条蛇还有她的爪牙,不让她们毁掉她生活的平静。那两个人,留心和朱妮尔,不在家里。车库是空的,车道上也没有车。除了作恶,没有什么能让留心踏出房间。而且还是在夜里?只有一个地方她会感兴趣——酒店。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可耽误了,尽管她得一路跑过去。 谁都猜不出来,果子其实比她小八岁,所以他很自然也会用别的女人来取悦自己。这是他们关系中的美丽与诚实。众人中能理解的正是她,被勾引的丈夫们的女王。她在酒店里长大。在那里,踮着光脚走路,小库房后面的沙沙声,一个女客用刀子般的眼神剜着另一个女客,这些都是家常便饭。她难道没听过她爷爷当着别人的面对妻子说 “别在我面前摇你的小尾巴。我不想要也根本不需要”,然后留下妻子一个人在生日派对上跳舞,而他跑去见那个他真正需要的么?不去管那个厄尔尼·侯德,还有朝他头上飞去的啤酒瓶,对她来说拥有男人就意味着分享他们。习惯如此,并且保持风度,对吧?别的女人的床不是个问题。反正有那么多工作要做,谁有时间监视每场风流韵事。她才是那个固定的女人,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他们的名字在筹备会时被提起,听起来好像是什么糖果:果子克丽丝,克丽丝果子。 糖果一直没有碎,直到有人强奸了一名学生志愿者。一个同志干的。那姑娘太过羞耻,都顾不上感到愤怒。她求克里斯廷别告诉她做大学系主任的父亲。 “拜托了,千万别告诉他。” “能告诉你妈吗?” “哦别!她会告诉他的!” 克里斯廷很愤怒。宛如训练中的杜宾犬,那姑娘进入了保护模式。好爸爸大人物不能知道。没管她怎么说,克里斯廷还是告诉了所有人,结果让她很满意,尤其是听到果子的反应。他们都去关心那个姑娘,咒骂和痛斥那个同志的所作所为,答应要和他谈谈,处罚和开除他。但是实际却没有。下次他出现时,迎接他的是“嘿,哥们儿,过得怎么样”。克里斯廷去质问果子,他告诉她那个同志的解释:不是他的错是那姑娘不戴胸罩衣冠不整地对他投怀送抱他甚至还拍了拍她的屁股警告她为了他着想结果她没有打烂他下巴而是偷笑着问他想不想来杯啤酒。果子摇着头,为人类的愚蠢和政治的倒退感到悲哀。然而他只是悲哀罢了。无论她怎么要求,“谈谈”——更不用说“处罚”或者“开除”——他一直都没有去做。是的,果子觉得那个同志很讨厌,但他没法和他那么说。是的,他觉得那个同志危害了他们事业的原则,但他没法面对他。那姑娘受的伤害比起更大的伤害——对男性友谊的伤害来说,是无足轻重的。果子可以训斥,可以开除,可以揍一个叛徒,一个懦夫,或者随便什么白痴,只因为一点小小的冒犯。但不是这种冒犯——强暴一个十七岁的姑娘,都算不上他的“不可接受行为”清单中匆匆加上的一个脚注。因为被强奸的不是他的人。克里斯廷列了个种族方程:受害者是黑人,强奸犯是白人;两个人都是黑人;两个人都是白人。哪种组合会影响果子的决定呢?可惜其他姑娘对受害者的哀叹也加上了这些恼人的问题:她做什么了?她为什么不……? 最后克里斯廷闭嘴了,继续着公民的不服从和个体的服从。只是偶尔被那张面孔打扰——旋转着,露出不加批判的眼神。从爷爷的葬礼上回来之后,她打开背包,倒出那一纸袋订婚戒指。大大小小的单粒钻石。足以让十二个女人在假想酒店的登记簿上签名。问题显然是套房究竟有多舒服?一九七三年特雷梅恩街的高级享受很吸引人。尤其是因为每个人,不管是激进派还是温和派,都想既置身其中又超然其外,光荣的反抗和暗暗的默许融为一体。时局变化了,扩张了,从街头巷尾走进了办公室和高级酒店的会议厅。没人再需要一个街头工作者保姆厨子油印工游行狂热分子和带着葡萄干的女人,与那些新潮的讲战略的学生相比,她太老了,想做大学生工作,受的教育又不够,整天看电视的话,又没那么肤浅。那只被最高法院细细审视过的漠然的眼睛如今闭上了。她不再有用了。果子感受到她的绝望,他们分开了,像朋友一样。 她觉得他是她最后一个真正的朋友。如果他知道她之后的选择,一定又会感到悲哀:她做了人家的情妇,那人简直是她的资产阶级祖父的翻版。他是该感到悲哀,因为里奥医生把她赶走之后,再没有其他像家的地方,她只有回家去。她的家。留在家里,不让一条疯蛇把自己赶走。 上次经过这条路时,克里斯廷坐在汽车里,而且坐在前面,因为她宽大的裙子——浅蓝色的雪纺裙——需要空间。她穿着电影明星般的露肩礼服,上面镶着闪光的莱茵石。妈妈坐在后座,爷爷开着那辆一九三三年的庞蒂克,这让他很不满,因为已经是一九四七年了,可大多数人还没法买到战后生产的车。他是那么说的,为了解释在这炫目的庆祝时刻——克里斯廷的十六岁生日和毕业派对上,他的情绪为什么那么古怪。她觉得他不安的原因正是令她和她母亲兴奋不已的理由。酒店派对前的家庭晚宴上,她们排挤了留心,又开心地看着她被她丈夫惩罚。最后只剩他们三个。没有什么无知的缠人的小婆娘来玷污这场壮丽的还乡演出。 克里斯廷挽着爷爷的手臂走出轿车,光鲜地入场了。一位漂亮的姑娘穿着美若天仙的礼服——这是种族振兴与伟大梦想的见证和结果。在众人的掌声中,乐队奏起《生日快乐》,接着又奏起《海港之光》。梅喜形于色。克里斯廷光彩照人。酒店里满是穿着军装的老兵,来度假的夫妻,还有柯西的朋友们。乐手们又奏起了《月亮高高挂》,因为未来不仅是光明的,而且就在那里,可以在工资单上看见,在《退伍军人权利法案》中摸到,在爵士歌手的音域中听见。只要往露天舞场旁宽敞的门外望去,看一看星星飞去的方向。听一听海浪翻滚的声音。闻一闻大海那古龙水般的味道,多么甜美,多么阳刚。 然后就是一阵骚动,还有不敢置信的低语。人们纷纷转头。留心在房间中央,和一个穿着绿色佐特套装的男人跳着舞。他把她举过头顶,又放在两腿之间,甩向一边,分开,然后及时伸直弯着的腿,用收紧的胯骨迎接她摇摆而来的臀部。乐队奏着乐。人群分开了。比尔·柯西把餐巾放在桌子上,站了起来。客人们闪开看着他走过。穿佐特套装的人停下舞步,口袋里的链子低低地晃着。留心的礼服好像一条红衬裙,肩带滑落在肘上。比尔·柯西没有看那男人,没有喊叫,也没有把留心拉走。事实上他都没碰她。乐手们对人群戏剧性的一举一动都异常警觉,于是安静下来。然后大家都听见了比尔·柯西的驱赶与纠正。 海涛声回荡在克里斯廷耳中。她离海边没那么近,应该是听不见的,那么这一定是血压升高的表现。之后就会眩晕,眼前会晃动着光影。她得休息一下。但留心没有休息。留心在悄悄做着些什么,还有一只身强力壮的蜘蛛帮忙。 她本应该知道的。她确实知道。朱妮尔没有过去,没有历史,只有她自己。她不知道或从没听说过的事情也许可以装满整个世界。那姑娘刚在厨房的桌边坐下,边撒谎边说着“是的,太太”,叫喊般强烈地散发着街头的气味时,她就知道了:这个姑娘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然而那正是吸引人的地方。并且所有没有枪就在街头活下来的姑娘都值得崇拜。无畏的眼神,顽皮的微笑。她愿意为任何事跑腿,解决任何困难,这是克里斯廷的幸运。不仅如此,朱妮尔还能倾听。倾听抱怨、笑话、辩解、建议、回忆。从不指责,从不评判,只是表现得感兴趣。在那座寂静的房子里,和谁说话都像是音乐。谁在乎她时不时勾搭维达的外孙?那对他是好事。对她是乐趣。得到了性满足的姑娘更容易留下来。克里斯廷忘记了离家出走者的信条:坚持下去,决不放手,心情放松。有企图的友谊,可以。忠诚,没有。 酒店比夜更黑。没有灯光,但是车停在车道上。也没有人声。血液在耳中咆哮,大海在其下低语。也许这是诱饵。也许她打开门后会被他们杀死,但安娜·克里格就不会这样,因为她不会蠢到只穿着网球鞋不带瑞士军刀就从屋里冲出来。在黑暗中跌跌撞撞地走着,她从未感到如此孤独。就像她第一次知道孤独会来得多突然、多强烈的时候一样。父亲死时她才五岁。星期六他送给她一顶棒球帽,星期一他们就用担架把他抬下了楼。他的眼睛半闭着,她喊他,他也没有回答。人们一拨又一拨地赶来安慰做母亲的,如今她成了寡妇;他们一直低声说着失去儿子、失去丈夫、失去朋友有多痛苦。然而他们只是拍着她的头微笑。那是她第一次躲在L的床下。假如还有可能的话,她现在也会在那儿,而不是爬向那个地方,那里充满了令她震撼的恐惧和——和什么来着?哦,对了,悲伤。 克里斯廷凝视着笼罩门廊台阶的黑暗。在那里,一个阳光照耀下的孩子浑身僵硬,满心恐惧,还有被抛弃的苦楚。然而她挥动着道别的手是软弱无力的,只有她头发上的蝴蝶结比那手更了无生气。在她视线之外的是另一个孩子,隔着车窗玻璃望着,懒洋洋地像猫一般低声哼叫。开车的是一个孩子的爷爷,另一个孩子的丈夫。坐在车上的那个脸上混杂着各种表情,睁大的眼睛、露齿的微笑和一脸茫然。软绵绵的手挥动着。另一个孩子的手指紧紧压着车窗。玻璃会破吗?她的手指会压碎玻璃,然后划破皮肤,涌出的血顺着车门流下来吗?有可能,因为她压得那么用力。她瞪大眼睛,但她也在笑。她想去吗?她害怕吗?两个人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不能一起去?为什么他带一个去度蜜月却丢下另一个?他们还会回来的,对吗?然后呢?她在那辆大车里显得真孤单,但她在微笑,或者努力去微笑。应该有血的。肯定在什么地方有血。因为存在这种可能,门廊上阳光照耀下的孩子浑身僵硬。只有她告别的手是绵软的,耷拉着的。一如她头上的蝴蝶结。 爬楼梯时,克里斯廷感到肩上一阵刺痛。她伸手去摸门把手。没有摸到。门是开的。 * * * “您确定要这么做吗?我们也可以回去的。”朱妮尔没熄火,她精致的鼻子在夕阳下闪着光,“或者告诉我要找什么,然后您坐在这里等。”她很紧张。她的好男人许久没有出现了。她希望他就在酒店里。事情都挺顺利,但是如果他能在一旁告诉她是这样就更好了。“我们也可以改天再来。什么时候都可以。不过您决定吧。” 留心没在听。她也没有透过车窗看着暮色中的这座废弃的酒店。她二十八岁,站在二楼窗前,窗户正对着一片草地,再远一点儿就是沙滩和大海。楼下的女人和小孩蝴蝶般轻轻地从帐篷里飘进飘出。男人们穿着白衬衫、黑西服。牧师坐在摇椅上,头上戴着草帽。她越来越经常地把场地租给教会和社团。从前的客人现在老了,已经不再来柯西度假酒店了。他们的孩子们满脑子想的是抗议、立法、选举权。一个妈妈坐在边上,喂奶的乳房上盖着一条白手帕。一只手抱着小宝宝,另一只手慢慢地驱赶飞近的苍蝇。她本来也可以有自己的孩子,留心想。可以有的,假如她在一九四二年就知道一九五八年在另一个男人怀抱里明白的事——她根本就不是不能怀孕。那个男人是来领他兄弟的尸体的,他准备坐火车把尸体运回家。留心忘不了失去两个兄弟的痛苦,因此告诉他,他的房间免费,希望他能喜欢。假如有别的什么她可以做的……他坐在床上哭了起来。她把手放在他悲痛中一起一伏的肩膀上。她从没见过没喝醉的男人哭。留心跪下来,看着那只捂着眼睛的手,握着他膝盖上的另一只手。他的手指紧紧抓住她的,一直保持那样的姿势,直到他安静下来。 “抱歉,真抱歉。”他说,伸手去拿手帕。 “不用这么说。为一个人哭泣永远不用说抱歉。”她简直是在叫。他看着她,仿佛她说了世上最有哲理的话。 “您得吃点东西,”她说,“我去端盘吃的来。有什么想吃的吗?” 他摇了摇头说: “随便。” 她跑下楼,一瞬间就明白了被需要和被要求的区别。她在厨房里做了一份烤猪肉三明治,在肉外面裹上辣酱汁。想到他那顶起衬衫的可爱肚腩,她又在托盘上加了一瓶啤酒和一瓶冰水。L疑惑地看着食物,留心回答了她未曾说出口的问题:“是给那个死掉的人的兄弟的。” “我放的酱太多了吗?”他咬着三明治时,她问道。 他摇了摇头,“非常好。您怎么知道的?” 留心笑了,“辛克莱先生,如果您需要什么就直接告诉我好了。随便什么。” “叫我诺克斯吧。” “我叫留心。”她说,心想,我得赶紧出去,不然我就要吻他的肚子了。 诺克斯·辛克莱待了六天,正好够他安排、准备、运送尸体回印第安纳州。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灿烂。留心帮他打电话、汇钱、跑港口开死亡证明。就像任何优秀的酒店经理对待客人溺亡的事件一样,精心照顾他。 这只是借口。实际原因是像吉米·威瑟斯彭(吉米· 威瑟斯彭(Jimmy Witherspoon,1920-1997),美国黑人布鲁斯歌手。)歌里唱的,“我想这么做,与你何干”。当她的丈夫在晚上应酬宾客或是在早晨补觉时,她心满意足地依偎在他的肚子上抚摸它。她让诺克斯谈他的兄弟,他的生活,只是为了听他的北方口音。她很讶异竟然有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男人要她,还觉得她有趣,聪明,性感。这就是快乐的感觉了吧。 他们彼此许诺“天长地久”。他六个星期后会回来,然后他们一起远走高飞。六周以来“爸爸”的钓鱼派对让她解脱,夜晚的喃喃低语则令她悲哀。她计划得非常周密,连L都没有发觉:新衣服装在两个旅行箱里,钱从保险柜里慢慢地一点点拿走。 他一直都没有出现。 她给他在印第安纳的家里打电话。一个女人接的。留心挂了。然后又打了一次,和她通话。 “是辛克莱家吗?” “是的。”声音很温暖,很亲切。 “请问我能和辛克莱先生说话吗?” “对不起,他不在家。需要转告他什么吗?” “不用了。再见。嗯,我是说,谢谢。” 再打一遍。那个温暖的声音接起来,说:“我是辛克莱太太。有什么事吗?” “我是柯西太太。是从辛克莱先生,呃,住过的酒店打来的。” “哦。出了什么问题吗?” “没有。呃,您是他夫人?” “谁的夫人?” “诺克斯。诺克斯·辛克莱,我是说。” “哦,不是,亲爱的。我是他母亲。” “哦,好的。能麻烦您告诉他,让他给我打个电话吗?柯西太太,号码是……” 他一直都没有打来。留心又打了七次,最后他母亲说:“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亲爱的。他失去了一个兄弟。请别再打电话来了。” 她破碎的心很快就修复了,因为她发现,在被人质疑和怜悯十五年之后,她怀孕了。尽管总是“不在家”的诺克斯让她很伤心,但她随时愿意用父亲来交换孩子。她满脸笑容,满心期待,感觉自己心中充满慈爱与慷慨。独一无二,但并不孤单;无比珍贵,且无需证明。开始是一点点滴血,之后是大量的血块,但她并没有警觉,因为她的乳房一直在胀大,食欲也一直非常好。拉尔夫医生告诉她可以放心,一切都很平安。她的体重增长像梅的眼神一般凶猛,像“爸爸”的微笑一般稳定。她已经十一个月没来月经了,而且还可能有十一个月不来,假如不是L让她坐下来,扇了她一耳光——狠狠地——然后看着她的眼睛说:“醒醒吧,姑娘。你的灶是凉的。”在几个月的黑暗、人们的窃笑和“爸爸”的躲避之后,她确实醒过来了。瘦得像个巫婆,骑在扫帚上飞入白昼。 那个母亲喂完了奶,把小宝宝放在肩上摇着。一前一后。一前一后。教会来的那些人,被升起的月亮照得发白,三三两两地离开草地。吃得太饱。快乐地说着再见。 她怀的是男孩,她很确定。如果生下他来,她就不用再悄悄溜出来,让一个无法无天的姑娘开车带自己去一座摇摇欲坠的酒店,以努力保住自己的地位了。 留心拿出钥匙,发现门上的玻璃破了。 “有人闯进来过。” “有可能。”朱妮尔边说边打开门。 留心跟着进去,等朱妮尔翻着购物袋里的工具:灯泡、剪刀、笔、手电筒。还有一个多小时天才黑,因此她们很容易就爬上了三楼,找到了阁楼折叠梯上垂下的链子。现在需要手电筒了,朱妮尔要在天花板上找到灯座。 她站在木箱上,旋上一个灯泡,拉了一下开关。 留心惊呆了。几十年来,阁楼的布局在她记忆中始终清晰,如今却是一塌糊涂。箱子到处都是,乱七八糟,敞开的、破了的、倒过来的。床垫摇摇欲坠地靠在破椅子上。耙子,地毯碎片,炖锅。留心不知所措地转来转去,说:“我就说有人闯进来过。想从我这儿偷东西。” “可能是小孩吧,”朱妮尔说,“过来胡闹的。” “你怎么知道?谁知道丢了什么。看看这一团乱。一整夜都未必够用。”留心盯着一台生锈的电扇。她的心提了起来。 “咱们要找什么?”朱妮尔轻轻地说,想让她平静一点,心想,我们一定把鸟都吓走了,没有一只在叫。 “Rinso,”留心斩钉截铁地说,“一个大大的旧箱子,上面写着R-I-N-S-O。就在这里。” “嗯,”朱妮尔说,“那我们开始吧。” “这么乱七八糟的,我动不了。” “等一下。”朱妮尔东拉西拽,算是清出一条路来。在开裂变形的地板上,她扔下一块一码长的花地毯,摆正一箱男士皮鞋。蜘蛛网不是什么问题。 她们正在找,朱妮尔忽然闻到一股烤面包的味道,像是肉桂面包。“闻到什么了吗?”她问。 留心嗅了嗅。“好像是L。”她说。 “太他妈好闻了。”朱妮尔说。 留心没管它。 “在那儿!看!”朱妮尔指着,“在您后面。上面。” 留心转身看。OSNIR。“写的不是Rinso。” “箱子倒过来了。”朱妮尔大笑。 留心有些尴尬。“眼睛估计不大好使了。”她说。朱妮尔一下子变得令人讨厌起来。那是什么眼神?嘲笑?无礼?“放这儿。”她指着,让朱妮尔把箱子放下来。 终于放好后,留心把纸箱当椅子,把椅子当桌子,用大拇指翻着一堆菜单。大多只有月和日,不过有些也写着年份——一九六四。 她正准备吩咐朱妮尔在空白处写些什么,忽然注意到朱妮尔手里的圆珠笔。 “那是什么?我说了要钢笔。他可不会用那种笔。他只会用钢笔。哦上帝啊,你把事情全搞砸了。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我没告诉你吗?” 朱妮尔垂下双眼,心想,她究竟他妈的怎么了她觉得自己是谁我在帮她偷帮她骗帮她撒谎她还像个监狱长似的对我说话?然后说: “一九六四年的时候可能会用了。” “不会的,他不会用的。你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那个,圆珠笔就证明这是比较新的,对吧?更晚一点的版本。”白痴。 “你觉得是这样?” “当然。”你这个无知的婊子。 “你说的可能有道理。好吧。你这么写,”留心闭上眼睛口述起来,“我将全部柴产(和下文“宗诚”一样,是留心的拼写和语法错误。)留给我亲爱的妻子留心黑夜……” 朱妮尔抬起头来,不过什么都没说。现在她知道为什么好男人不再喜欢她了,假如他曾经喜欢过她的话。“柴产”。他在听吗?他会不会笑了?他在这里吗?她不知道。肉桂面包不是他的味道。 “……她这些年来一直宗诚地陪伴在我身边。假如她不幸身故,她本人又没有留下遗嘱的话,一切则由……”留心停下来,微笑了,“寂寥·约翰逊继承。” 嗯。当然。朱妮尔迅速地写着。她模仿好男人的笔迹已然无可挑剔。“就这些吗?”她问道。 “嘘!” “怎么了?” “我听到什么声音。”留心睁大眼睛。 “我没听见。” “是她。” “克里斯廷?我什么都没听见。” “你听不出来的。” 留心站起来,扫视一周,寻找着可以自卫的武器。什么都没有。 “别担心,”朱妮尔说,“如果她过来,我就——” “真蠢!她会把地板和你一起掀掉!”她一把抓过朱妮尔手中的笔,等待着。她们都听见了梯子上传来的谨慎的脚步声。她们都看见了头顶,接着是脸,升到了光亮中。那双眼睛真可怕。克里斯廷进了房间,站着不动。要喘口气?在做决定?朱妮尔打破了沉默。 “嘿,您好,”她说,“您怎么会过来的?我们就在这儿找点东西。她写书用的,记得吧?要核对一下日期。研究就是这么个做法,人家说。” 就算听到她说话,她们也没有反应。克里斯廷还是一动不动。留心在移动,小心地踏出一步,又一步,笔攥在手掌和有力的大拇指中。她们彼此的目光都被对方所控制。开始的一阵阵内疚、愤怒、无力和绝望通通变成了仇恨,如此纯净,如此庄严,简直美丽,甚至圣洁。 朱妮尔的头从左边转到右边,像是在看网球比赛。她通过感觉而不是眼睛发现留心——留心除了面前一动不动的人影之外什么都看不见——正在向什么地方走,一次只落下一小步。小心翼翼地,朱妮尔用靴尖把那块地毯拖向自己。她没有看也没有叫,只是转过来对克里斯廷微笑。克里斯廷的血液涌动的声音比那破碎声更响,因此坠落就仿佛发生在无声电影里一般,柔软而扭曲的手根本无望抓住朽坏的木头,像电影里总演的那样淡入了黑暗中,被抛弃的感觉释放的孤独如此不堪,竟让克里斯廷跪了下来,凝视着楼梯下拱起的身体。她跑下梯子,跑过走廊,进了房间。她再次跪下,把留心翻过来抱在怀里。在楼上洒下的光中,她们寻觅着彼此的脸。那圣洁的感觉还在,也依然纯净,不过此刻已然变化,被欲望所淹没。古老,衰败,却依旧尖锐。阁楼的灯灭了,她们也听见了靴子跑动的声音,汽车在发动,但她们既不惊讶,也不关心。这里,在小姑娘的卧室里,一具倔强的骸骨正在苏醒,在咔咔作响,重新恢复生机。 烤面包的香气太浓了。肉桂的味道。他不在那里。尽管朱妮尔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她相信他会笑的,如果她告诉他,并且给他看那傻瓜老婆以为有用的伪造菜单,还有朱妮尔为了防止那真的生效而做的篡改。对不起,寂寥。她使劲踩了下油门。这个尝试大胆而突然,毫无预谋,但也许结果会像她梦想的那样。倘若她们中的一个或两个出来了,她就说她是跑出来求救什么的。不过她首先得去莫纳克街,找到他,和他分享她的兴奋与机智。她停了车,跑下台阶。厨房门大开着,冷风就这么吹进来。克里斯廷走的时候想必不仅匆忙,而且激动。她没关灯,也没关烤箱,烧干了的羊腿被焦了的酱汁粘在盘子上。朱妮尔拧上开关,然后在各个房间里徘徊,烧焦的肉味让她很恼火,因为那掩盖了他身上古龙水的味道。他无处可寻,甚至不在他的书房里。因此她直接去见他。很好。就在这里。在留心的床前微笑着迎接她。她的好男人。 罗门骑车从莫纳克街进了车道。他把自行车靠在车库门上,发现奥斯莫比轿车冒着热气。他摸了摸发动机罩。还是热的。他敲门,朱妮尔去开门,那时他觉得她真是世上最美的人儿了。她的头发和他初次见她时一样,柔软,张扬,混杂着威胁与邀请。科幻般的眼睛很明亮,她露出第三十一号微笑。他们站在那儿亲热起来。直到朱妮尔带他上了三楼的卧室,他才想起来问问那两个女人的去向。 “看我弄了什么。”在留心的床上、那个男人的照片下面,朱妮尔用胳膊撑起身子。她一丝不挂,手里晃着一张折起的纸。罗门没去看那张纸。 “柯西太太呢?我从没见她出过这个房间。” “去看她外孙女了吧。”朱妮尔笑道。 “什么外孙女?” “住在港口的,她说。” “开玩笑吧?” “过来,”朱妮尔拉开床罩,“把衣服脱了,上来。” “她会发现咱们,姑娘。” “肯定不会。来吧!” 罗门不想在墙上那张脸的注视下做,因此他把朱妮尔拽进卫生间。他们把浴缸里放满水,想试试在水里是什么感觉。束手束脚的,他觉得。不像他想的那么妙,直到他们假装要淹死彼此。他们泼着水,互相骂着下流的话,最后像筋疲力尽的三文鱼一样分开,在浴缸的两头喘着气。他挪到笼头侧面,她把头靠在浴缸边上。 罗门感觉自己很强大,又感觉自己要融化了。他把手伸进水里,抬起朱妮尔畸形的脚。她害怕了,试着把脚从他手里抽出来,但是他紧抓着不放,仔细地看着被轧得面目全非的脚趾。然后他低下头,举起脚掌放在舌头上。过了一会儿,他觉得她软化下来,顺从了,因此当他抬起头时,发现她那双科幻般的眼睛竟失去了生命的神采,感到非常惊讶。 之后,他躺在留心床上的被子下面打了个盹,醒来时他说道:“说真的,她们在哪里?” “在酒店。” “干什么?” 朱妮尔告诉她在阁楼上发生的事。她听起来好像电视新闻播音员,漠不关心而又装腔作势地说着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你把她们丢在那里了?” “干吗不呢?”她似乎真的对他的问题很吃惊,“转过来。让我舔你的背。” “我讨厌那幅画。就像在你爸面前那个。”她的口水在他背上凉凉的。 “那就把灯关上,小甜甜。” 九幽灵 留心不敢去看。她的脚此刻仿佛摆出了芭蕾第四式(双脚一前一后,叉开成90°的姿势。)。克里斯廷用被子盖住那脚,然后去找可以缓解疼痛的东西。梅可能藏了各种玩意儿:马桶水箱里藏着酒,烟道里藏着阿司匹林。留心希望是前者,因为现在没水喝,而且她宁可醉倒也不想疼晕过去。数十年来疏于运动让她的骨头脆弱不堪,如今像玻璃般碎裂了。她觉得骨折的不只是脚踝。骨盆处有些麻木,右腿也没法抬起。克里斯廷把她靠在墙边,因为床上没有床垫。她很聪明,在酒店关门的时候把能卖的都卖了。 她细细地吸了一口气,止住了眼中记忆一般潜伏着的泪水。但贴满墙壁的勿忘我花在这蓄意的黑暗中比在白日里任何时候都更鲜活。她想,为什么她会如此需要它。是家,她想。当我踏入这门里,我便觉得我回家了。 克里斯廷熟悉的脚步声打断了她更多的回忆。她找到东西了,一些火柴,一盒防风蜡烛,一听菠萝罐头,还有几包止痛粉。她点燃一根蜡烛,把它固定在滴下的蜡油上。假如她能打开菠萝罐头,留心就能吞下药粉了。她们一言不发,克里斯廷用榔头把一枚螺钉敲进罐头边缘。成功之后,她打开两包苦涩的药粉,和果汁交替喂进留心嘴里。她把被子拉到她肩上,因为留心在发抖。 她们都觉得会吵一架。该怪谁呢?是谁雇了个贼,挑起一切,又是谁咨询了律师,让这成为必须?让她们被抛弃在远离人迹七英里的地方,没有人知道她们在这里,知道了也不会在乎,这又该怪谁?没有人为她们祈祷,她们也从来没有为自己祈祷。不过她们不再相互指责了,如今这只是浪费气力,她们一个摔成了碎片,另一个像洗衣工一样大汗淋漓。在这里,寂寞仿佛是死去孩子的房间,大海没有气味也没有声音。未来和过去一同粉碎。房间外的风景毫无色彩。只有一道荒凉的石脊,无人可做他种想象,因为世道本就如此—正如每个人心底都明白的。一个未曾出生的世界,在这里,声音,任何声音——爪子的抓挠,脚蹼的拍打——都是礼物。在这里,人声是唯一的奇迹,唯一的必需。语言终于到来时,那活力犹如重刑犯在等待了二十一年后终获宽恕。突然的,原始的,脱得近乎一丝不挂。 你知道梅根本不像个母亲。 至少她没把你卖了。 但她把我送走了。 枫林谷? 枫林谷。 我以为是你想去的。 才他妈不是呢。就算想又怎么样?我才十三岁。她是当母亲的。她想让我走是因为他想,他要什么她就做什么。除了你。她才是“爸爸”的小女孩。不是你。 你以为我不知道。 我打赌她把你的生活变成了恐怖片。 把她自己的也变成那样。这么多年我都以为她藏东西就是为了折磨我。我不知道她怕的是休伊·牛顿(休伊· 牛顿(Huey Newton,1942-1989),美国黑豹党创始人之一。黑豹党是20 世纪60 年代成立的美国黑人激进组织。)。 她觉得黑豹党想害她? 她觉得很多人都想害她。她要时刻做好准备。以防万一。 嗯。防止真正的革命——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为睡六十岁的女人打来打去。 他们会干更恐怖的事。 他们确实干了。 你见过? 没有。那时候我已经退出了。 值得吗? 毫无疑问。 我说你是白痴,但其实我也忌妒得很。那种激情什么的。 确实很有激情。 你听起来有点悲伤。 不是。只是,呃,就好像我们一开始被卖掉,接着自由了,然后自己把自己卖给出价最高的。 “我们”是指谁?黑人?女人?还是我和你? 我不知道。克里斯廷摸着留心的脚踝。没肿的那边。 痛…… 对不起。 我猜这边也骨折了。 天亮之前我会把咱们俩弄出去的。 克里斯廷又点亮一根蜡烛,使劲站了起来,走到衣柜边,打开一个又一个抽屉。在最上面那个里,她找到了用小布袋装着的蜡笔。中间一个抽屉里有老鼠屎,还有零散的几件儿童内衣:袜子、衬裙、内裤。她拽出一件淡黄色上衣,拿给留心看。 那是你的泳衣。 会有这么小的身体吗? 我的在里面吗? 没看见。克里斯廷用一块碎布擦去脸颊和脖子上的汗,然后扔在地上。她回到留心身边,艰难地坐下。烛光照亮了她们的手,却没有照亮她们的脸。 你当没当过妓女? 哎,拜托。 人家这么说的。 人家瞎说的。我从来没卖过。不过是和人做过交易。 跟我一样。 你不是。你那时太小,没法决定。 但没小到不想那么做。 哦?他对你好吗,留心?我是说真的很好? 开始是的。有几年他对我很好。你想,十一岁的时候我觉得一盒裹糖的爆米花就是对我特别好了。他摩擦我的脚,直到脚底滑得像黄油一样。 妈的。 所以事情变坏之后,我想用梅和你来解释。后来发现不行,我就把一切都怪在他开始亏损的那个时代。我从来没有怪过他。 我总是在怪他。 你有资格。治安官没整天盯着你。 我记得那个人。他们一起钓鱼。 钓鱼。我说。他忘了所有黑人小孩都知道的。如果你不跳舞,白人是不会平白无故往你杯子里扔钱的。 你是说巴迪·丝克把他搞垮了? 不是他,是他儿子,博斯。他和当爹的还算是朋友,但那个当儿子的就是另一种货色了。他用了比毁掉他更厉害的招术。他让他自己毁了自己。 什么意思? 今天借点钱,明天又多借一点。一点一点这么下去。他必须给,你明白,不然就没法开业也没法卖酒了。日子很紧巴,不过还过得下去。然后老丝克死了,小丝克提高了保护费。我们没法又付钱给乐队又付钱给警察还付钱给酒商。 那你是怎么撑了那么久的? 运气。我找到一些钓鱼的照片。 留心看了克里斯廷一眼。 不会吧。 哦,是的。 谁?在哪儿? 管他是谁?就在卧铺上、甲板上、引航员的椅子上,船上的任何地方和任何东西。让你好好想想用鱼竿钓到的到底是什么。 男人的记忆是最短暂的。所以他们总要照片。 呵。 留心叹了口气,回想起博斯·丝克来。当时她站在那里,很害怕,开始是浑身冒汗,之后是一阵阵发冷。她想他是要和她上床还是只想羞辱她;或者是在要钱的同时要她帮他爽一把。他要羞辱她,这是一定的,不过她不知道那包不包括她的奶子。无论如何,她已经被卖过一次,足够了。“这是他给您的。”她递给他一个棕色信封,希望他以为那是钱,然后转过身,让他一个人拆开看,表明她对男人的事情一无所知。听到他把信封里的东西拿出来,她说:“对了,还有一个信封,之前在这儿的。不过那上面写的是给您母亲,由《港口日报》转交。如果我找到的话是给她还是寄给报纸?您想喝点冰茶吗,长光(留心故意发音不准。)?” 留心描述这次会面时用着黑人保姆一样的语调,把眼睛鼓得像那些保姆一样。她们笑了起来。 他真寄了?给那个老太太? 是我编的。 嘿,凌霄。 哎呀,姑娘。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用这个说法的? 有一天,她们在海边玩耍。那时她们才十岁。忽然听见一个男人对一个穿红色露背装的女人喊道:“嘿,凌霄。”他的声音透着风趣,似乎私下熟识,还带着一丝忌妒。女人没有四下张望寻找喊她的人。她的侧影镌刻在海景中,她的头高昂着。她反倒转过来看着她们。她从脸颊到耳朵有一道疤痕,细细的像是用铅笔画上去的,只要用橡皮一擦便会完美无瑕。她盯着她们的眼神冷漠而可怖,直到她朝她们眨眼,让她们的脚趾因为开心而蜷起。后来她们问梅这个凌霄是谁。“离她越远越好,”梅说,“看见她过来了就走到路对面去。”她们问为什么,梅说:“因为荡妇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她们很着迷,努力想象着她会不顾危险地做出什么事情,还用她的名字来命名她们的游乐场。凌霄宫。从那时起,要说“阿门”的时候,或者谈起一件特别勇敢、聪明或危险的事,她们就模仿那个男人的声音喊“嘿,凌霄” 。 除了她们发明的那种用来诉说秘密的语言“idagay”之外,“嘿,凌霄”就是她们最私密的暗号。“Idagay”用来讲贴心话,小道消息,或者大人们的笑话。只有一次用来伤害朋友。 Ou-yidagay a ave-slidagay! E-hidagay ought-bidagay ou-yidagay ith-widagay a ear抯-yidagay ent-ridagay an-didagay a andy-cidagay ar-bidagay! Ave-slidagay.那太伤人了,克里斯廷。喊我奴隶。我很伤心。 我那时就想让你伤心。我以为我会死掉。 我们真可怜。 他究竟他妈的怎么想的? 不知道。 他死的时候我说,太棒了!然后我立刻就跟了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人。又老,又自私,又好色。 如果你就想跟那样一个男人,还不如留在这里。他的女人那么多,数都数不清。 你恼火吗? 当然了。 L知道他在船上发生的那些事吗? 也许吧。 我正想问你。她怎么死的? 你觉得呢?做菜的时候。 炸鸡块的时候? 不。炖排骨的时候。 在哪儿? 马切奥餐馆。倒在炉子旁。 葬礼之后她就再也没回来过? 对。我倒以为你会回来参加她的葬礼。梅没有给你写信? 写了,不过我那时正在豪华公寓里被一个混蛋折磨得发狂。 那个医生? 肯尼·里奥。 做交易? 被买的。就像一小杯威士忌。而且,你懂的,到了某个时候你就得再买点。我待了三年。顺风威士忌小姐。 你不是谁的酒。 你也不是。 那是什么? 是个小女孩。想找一个地方安身,却无路可寻。 L从前也这么说。 上帝啊,我真想她。 我也是。一直都很想。 我们本来可以手拉手生活下去的,不用到处找伟大的“爸爸”。 他无处不在。也无处可寻。 他是我们想象出来的? 他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 我们肯定也帮了忙。 不。只有魔鬼才能设想出这样的人。 是有个魔鬼这么做了。 嘿,凌霄。 即便用“idagay”,她们也从来无法分享某种孪生的羞耻。她们都以为只有自己腐烂了。此刻,坐在地上面对着身体的背叛,一切都可失去,无一再可失去,她们任由自己被这句暗语再一次带回往昔,那时天真并不存在,因为没人想象过地狱。 那是一九四○年,她们两个去海边玩。L为她们装好午餐篮,她们会一如既往地在凌霄宫的阴凉与幽静中吃饭。凌霄宫是一艘被丢弃在海边草地上的翻掉的小船。她们把船打扫干净,放上家具,还起了名字。里面有一床毯子,一张浮木做的桌子,两个破了的茶托,还有应急食物:桃子罐头、沙丁鱼、一罐苹果酱、花生酱、苏打饼干。她们穿着泳衣。留心穿着一件克里斯廷的泳衣,蓝色的,上面有白色花边。克里斯廷穿的是黄色的分体泳衣,被称作“露脐装”的。她们的头发都扎成四根辫子,发型一模一样。克里斯廷的辫子是滑滑的,留心的不是。她们走过酒店的草坪,其中一个忽然想起她们忘拿抓子游戏的棋子。留心说她去拿,克里斯廷在露台上等着,看着食物。 留心从侧门走进酒店,上了后面的楼梯,激动地想着接下来的野餐,嚼着嘴里的泡泡糖。酒店酒吧间传来的音乐声那么甜美,那么急促,留心穿过走廊时不禁跟着节奏扭起屁股。她撞到了她朋友的爷爷。他看着她。她很窘迫——他看见她扭屁股了吗?——又很敬畏。他就是拥有整座酒店的那个英俊的大人物,没人敢和他顶嘴。留心站住了,没法动,也没法说“不好意思,对不起”。 他说话了:“哪里着火了吗?” 她没有回答。她的舌头试着把泡泡糖拨到一边。 他又说话了:“你是约翰逊家的女儿?” 提起他爸似乎很管用。她的舌头松了下来,“是的,先生。” 他点了点头。“你叫什么名字?” “留心,先生,”然后,“留心黑夜。” 他笑了。“我应该这样。确实应该。” “先生?” “没事。没什么。” 他摸着她的下巴,然后——不经意地,依然微笑着——摸着她的乳头,或者说她泳衣下面会长出乳头的地方,倘若胸前的圆点会发生变化的话。留心站在那里,仿佛过了一个小时,但还不够吹出一个完美的泡泡。他看着她唇上的血色褪去,然后他走开了,脸上依然带着微笑。留心匆匆跑下楼。胸前那个她所不了解的点感到烧灼和刺痛。到门口时,她拼命喘着气,仿佛她不是跑下一段楼梯,而是跑过了整个海滩。梅从后面拽住她,骂她不该在酒店里跑,然后命令她帮忙把几包脏床单送到洗衣房。这只花了一两分钟,但是梅·柯西还要告诉她公共场合应该有怎样的行为。她说大家都很高兴留心和克里斯廷成了好朋友,又说那友谊可以让留心学到什么。等她说完,留心就跑去找克里斯廷,她要告诉她发生了什么,她爷爷做了什么。但克里斯廷不在露台上。留心在酒店后面接雨水的桶旁边找到了她。克里斯廷把什么东西泼在了泳衣上,像是呕吐物。她的脸僵硬冷漠。她看起来好像病了,感到恶心,也不看留心的眼睛。留心没法说什么,没法告诉她的朋友发生了什么。她知道她把一切都搞砸了。她们一言不发地去野餐。尽管和往常一样,她们用假名字,摆好食物,但抓子游戏却没法玩了,因为留心没把棋子拿来。她告诉克里斯廷她找不到棋子。这第一个谎言(之后还有许多)诞生了,因为留心以为克里斯廷知道发生了什么,就是因为那个她才呕吐的。因此是留心有问题。老头子一下就发现了,所以他要做的只是去摸她,之后的事他早就知道了,因为问题已经在那里了,只等着一根大拇指去激活。而且是她引起的,不是他。是她先扭屁股的,然后才是他。如今克里斯廷也发现了那个问题,而且无法正眼看她,因为那个问题一眼就能看见。 她不知道克里斯廷离开了露台,到侧门那里去等自己的朋友。那儿没人。克里斯廷抬头看向她卧室的窗户,留心应该在那里找棋子。窗户是开的,浅色的窗帘飘出窗外。她张嘴,正要喊“留心!快点!”,但她没有,因为她爷爷站在那里,站在她卧室的窗前,裤子解了下来,手腕晃动着,那速度如同L把蛋清打成不可思议的奶油状一样快。他没有看见克里斯廷,因为他的眼睛是闭着的。克里斯廷用手捂住笑着的嘴,但一下又拿开,因为早饭涌到了手上。她跑到接雨水的桶旁边,洗掉吐在黄色上衣上、手上还有光脚上的东西。 留心找到她时,克里斯廷没有解释她的泳衣为什么会变成那样,为什么她要去洗,为什么她没法看着留心。她为爷爷也为自己感到羞耻。那晚睡觉时,他的阴影占据了她的房间。她不用看着窗户,也不用看着窗帘被微风吹动,就知道一个老男人孤独的欢愉潜伏在那里。就像一个长期预定了房间、现在终于住进来的客人,你知道那客人会留下的。 并不是被挑起的性意识——那并不完全是不快的——让两个小姑娘不愿启齿。是另一样东西。它让她们相信,不问缘由就相信,这种羞耻是特别的,无法付诸语言——即使是她们发明的诉说秘密的语言。 内心的肮脏会泄露吗? 如今,筋疲力尽,慢慢陷入或许是永久的沉睡时,她们也没有谈论罪是如何诞生的。“Idagay”对此无能为力。 留心需要更多的止痛粉。吞下的时候直咳嗽。尖利的咳嗽声许久才安静下来。 哪儿疼啊? 到处都疼。 天马上就亮了。 然后呢? 我背你出去。 嗯,好啊。 嘿!看看我找到什么了。 克里斯廷拿起袋子,倒出里面的东西,五个棋子和一个橡胶球掉在地板上。她抓起那五个子,把它们摊开。太少了,不够玩游戏的。她从手指上褪下足够数目的戒指,凑齐了一套。星星和珠宝混在一起,在新点亮的烛光下闪烁。留心没法把球弹起来,但她的手指恰好可以把球接住。 我妈唯一喜欢我的地方,就是我恨你。 我听说他给了我爸两百块钱,给了我妈一个钱包。 但你是愿意的,对吧?你不愿意吗? 留心很快就接住四个,然后呻吟了一下。肩膀上的刺痛穿到了手臂上。 我愿意的是和你在一起。我以为,嫁给他就可以和你在一起了。 我想和你们一起去度蜜月。 要是你去了就好了。 性生活怎么样? 那时候还挺有趣。不好说。没有别的可以比较。 从来没有? 有一次。 嘿,凌霄。 我倒是宁愿和你一起去野餐。记得不? 当然。我们把宝贝露丝(美国的一种夹心巧克力棒。)放在篮子里。 还有柠檬汁。 没籽的。L把籽都舀了出来。 是熏肠还是火腿? 是火腿,姑娘。L从来不用熏肠。 那天下雨了没?记得好像下了。 我就记得萤火虫。 你想把它们装在瓶子里。 你不让我那么做。 海龟把我们吓死了。 你哭了。 你也是。 我哭了吗? 嗯。 我都不大听得清你说话了。 抓住我的……我的手。 他把我所有的童年都从我身边夺走了,姑娘。 他把所有的你都从我身边夺走了。 那天的天空,还记得吗?太阳落山的时候? 还有沙滩。变成浅蓝色了。 还有星星。刚开始只有几颗。 然后就那么多那么多,把整个该死的世界都照亮了。 好漂亮。特别特别漂亮。 爱。真的。 Ush-hidagay。Ush-hidagay。(意为嘘,嘘。) 在那些没有街灯也没有刺眼霓虹的无光之处,夜是深沉的,降临时往往带来安慰。不必四面提防,不必转眼回避。盗贼需要夜色掩护,却无法享受它。母亲们等待它,却在睡梦中时刻警醒。夜的主旨是逃离监视与监视者。像星星一样,自由创造自己的历史,而不必在意另一颗星星;也像卸下的钻石,变回美丽的石头。 他喊着“有人吗?”,没有回答。他借着手电筒微弱的光穿过大厅,上了楼。天马上就要亮了,但此刻一切都被隐藏着。他听见左手边半掩的门里有轻轻的鼾声。他推开门,把光打在两个女人身上。他走上前。两个人看起来都像是睡了,但只有一个在呼吸。一个躺在那里,左手叉着腰,另一个脖子被死人的右手搂着,对着死人的肩膀打着呼噜。他把光罩在她脸上时,她动了一下,看清了他,说道:“你来晚了。”仿佛他们本有约定。仿佛偷车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她安排给他的差事。仿佛朱妮尔说的话并不重要。 他睡了一觉,醒来时想吃点东西,这时她告诉了他。 “你把她们丢在那里了?” “干吗不呢……把灯关上,小甜甜。” 罗门伸出手是为了关灯,结果却发现自己拿了车钥匙。他爬起来,穿上衣服。朱妮尔在说什么,喊什么,他听不进脑子里。他飞快地跑下楼,跑出门,身后一路响起老人的低语:“你不是无可救药的,罗门。永远别那么想。”白痴!蠢货!他想警告他,让他好好听着,告诉他那个旧的罗门,那个哭鼻子的忍不住要解开一个不情愿的姑娘手上系着的鞋带的罗门,比那个忍不住在阁楼上扑向一个情愿的姑娘的罗门要酷得多。他倒车出了车道,加速开上路。慢点,他想。再慢点。路上没有紧急车道。两边就是水沟。一个车灯闪了一下,又灭了。 朱妮尔双手抱膝蜷成一团,前后摇摆着,回忆着罗门如何把她的脚从洗澡水中抬起,像拿着棒棒糖一样放在嘴里尝。他们从浴缸里出来,都湿淋淋的如软骨一般干净,那种滑落感便是从那时开始的。一种内心的滑落,让她觉得既眩晕又美好。到这儿的第一夜体会到的那种被保护的安全感变成了带着焦虑的光明,让她既开心又害怕。她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思索,然后转过来看着罗门的脸。他在欢愉后睡得很沉,他的嘴唇微张,他的呼吸很轻,他没有翻身。她饕餮般享用过的这个漂亮男孩,仿佛就是她所有那些从未举行过的生日宴会。那焦虑变得强烈起来,她忽然知道了它的名字。一种崭新而全然陌生的感觉侵入了她,让她觉得自己开敞却又完整,已然被那棒棒糖似的舔舐赞许与肯定。正因如此,后来当他第二次问她时,她便说了实话。清晰地讲述了真相。他的反应——“你把她们丢在那里了?”让她很惊讶,一如他匆匆地离开。他伸手去关灯,却摸到了车钥匙,然后就像消防员一般迅速穿好衣服。她叫他的名字,喊着“干什么?干什么?”他没有回答。他跑了出去。 朱妮尔从留心的床上爬起来,在屋子里晃荡着。她不想看见好男人,也不想嗅出他的须后水。他已经失踪了好几天,没有在酒店的阁楼上出现,也没有回到他的房间。面对着他的画像时,她迫切地想向他汇报她在酒店里的机敏反应,于是压下了对他背叛的怀疑;罗门来的时候,她就把他抛在脑后了。然后棒棒糖被舔舐,好男人从画中彻底消失,留下她独自一人眩晕地和罗门待在一起。接着罗门跑了。离开了她。用他所能达到的最快的速度。 她很茫然,在各个房间里走来走去,最后来到厨房。她打开烤箱,蹲下来,从烤焦的羊腿上撕下几片硬皮,狼吞虎咽地塞进嘴里。然而那不到一小时前出现的令人焦虑的光明并没有褪去。那时还没有。 *** 罗门得背起她们两个。一次一个地背下楼去。把死去的那个放在宽敞的后座上,扶另一个坐进前座。 “她走了?” “没有,太太。她在家里。” 她不让他去医院,坚持要他开到莫纳克街。到了那里,太阳终于出来了。窗户被洒上蜜桃色,湿气飘进房子里,墙上沾满露水。罗门把她背下台阶,送进厨房。还没来得及让她坐下,朱妮尔就冲了进来,眼睛睁得大大的,显得十分担心。 “哦太好了。我想找人帮忙,可谁都找不到,后来罗门过来了,我就让他马上赶过去。您还好吗?” “还活着。” “我去煮点咖啡,好吗?她在哪儿?……” “进去,关上门。”她重重地坐下来,挽着罗门的胳膊,一只手抓着椅背,同时朝L以前的房间扬了扬头。 朱妮尔看着罗门。他也看着她,以为会看到恳求。但是没有。她的眼中没有恐惧也没有质疑,只有震惊。罗门眼睛一眨不眨地迎着她的目光,看着那震惊变成盘算又变成对着门皱眉。有些东西从她身体里流走了。 “快点儿!” 朱妮尔头也不抬地转过身,走进房间,关上门。 “锁起来,”克里斯廷对罗门说,“钥匙在面包盒里。” 他扶着她坐在椅子上,然后去锁好门,把钥匙交给她。 “你得把她送到殡仪馆。找个电话,叫辆救护车。快点儿。” 罗门转身要走。 “等一等,”她说,“谢谢你,罗门。我残存的一切都将对你感激不尽。” “好的,太太。”他说,然后往门口走去。 “等一等,”她又说,“拿条毛毯。她可能会冷的。” 她一个人坐在桌边,和自己一生的朋友说起话来。这个朋友正等着被送到太平间去。 我们怎么处理她? 给她颗子弹倒挺不错。 你还好吗? 还行。你呢? 不知道。 会过去的。 我打赌她肯定在想办法趁救护车来之前逃出去。 她不会的。相信我。 嗯,她过一会儿就会开始叫了。你觉得她会羞愧吗? 应该会的。 罗门拿了毯子。“我马上就回来,”他说道,“别担心。”说着他打开了门。 “快点儿。”她说,用大拇指晃着钥匙。 我们该让她走吗,这个没人管的无家可归的小东西? 我们可以让她留下来,不过有条件。 有什么区别? 对我来说吗?没有。你想让她在你身边吗? 干吗?我有你了。 她很会惹麻烦。 我们也是。 嘿,凌霄。 罗门匆匆开过莫纳克街,努力不去打扰他的乘客。此刻他很平静,一切由他掌控,尽管当他走近汽车,回头看那栋房子时,面目狰狞的云正飘过莫纳克街1号的屋顶,那大脑袋的侧影让一切都暗下来,只有一扇窗,宛若坚定的调情者的眼睛,闪烁着桃色的光芒。 我看见你了。你和你那看不见的朋友在海滩上形影不离。你们坐在一块红毯子上吃冰激凌,嗯,用一把银的咖啡勺,然后一个真实的女孩出现,踏着细碎的浪花。我也看见你了,走在海边,穿的不是裙子而是男式短裤,听着你的朋友说话,除你之外没人能看得见她。你专注地听着只有你自己能听见的声音,然后一个真实的声音说,嗨,想吃点儿吗?看不见的朋友不再被需要,消失了,被真实的骨和肉所取代。 孩子们就是通过那种方式爱上彼此的。随时随地,无需介绍。大人们不会关心,他们想不到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还有什么比大人自己更伟大,因此混淆了依赖与崇敬。父母可以宽松,可以严格,可以怯懦,可以自信,都没有关系。他们无论是给孩子好吃的糖果,还是因为害怕眼泪而答应孩子的要求,或是整天看管着孩子——无论是哪一种,他们的地位都次于孩子所选择的第一份爱。倘若孩子们找到彼此的时候,还不知道对方的性别,不知道对方是饱是饥,是黑人还是白人,亲人还是路人,那么他们就找到了一种终其一生都无法抛弃的顺从与反叛的混合物。克里斯廷与留心就是这样的。 大多数人从来没有感受过那么强烈早熟的激情。即使有,回忆起来时也会把那当作应时枯萎的迷恋而付之一笑。当真实生活里出现越来越多的其他人和其他想法时,很难不那么认为。倘若你的名字是《哥林多前书》十三章的主题(《哥林多前书》第13 章是《圣经》中的著名篇章,其主题是爱。主要经文为:“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忌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你会很自然地把它当作你的事。你无法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找上谁,也无法知道它能不能坚持到底。但有一点是真的——它经得起注视,只要你敢直视它。留心和克里斯廷就是那样的孩子,无法收回爱,也无法停止爱。一旦那样,分离就是彻骨的。倘若分开还是强迫的,为了孩子好而挤出血来汩汩流下,那就足以毁掉一颗心灵。倘若他们甚至被要求彼此憎恨,那么在一个生命还没有开始真正的生活前就能将其全盘扼杀。我责怪梅把仇恨放在她们心中,但我还得批评柯西先生做了贼。 我在想他会怎么看朱妮尔。他很内行,你知道,善于认出饥渴狂野的女人。但这是现在,不是那时了。鬼知道这个现代品种的年轻女人(年轻(junior)同朱妮尔(Junior)是同一个词。)会做出什么事情。真可耻。或许一只关怀的手,一只注视的眼睛就足够了,除非来得太迟。她们的睡眠只是一种等待,一种憋闷,如同床垫里的一枚炭渣。那是世上任何白糖都无法扑灭的。柯西先生知道这些。你可以说他是好的坏男人,或者坏的好男人。就看你在意的是什么——是行为还是动机。我一般二者兼顾。当我看到他板着脸纠正留心,用黯淡的眼神盯着克里斯廷时,我觉得老黑头赢了。然后我又听到他的笑声,想到他在海里抱着朱莉亚时的温柔,想到他在金钱上的大方,想到他用手弄乱儿子的头发……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他的衬衫上并没有绣着“S”(指撒旦(Satan)。),他也没有什么干草叉(常常用作魔鬼撒旦的标志。)。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像我们一样被愤怒和爱撕裂。 我得阻止他。必须这样。 她们还在为我的菜单争论,在上面寻找柯西偏爱谁的证明,找到了却又将其曲解。留心识别笔迹的能力很有限,不过一九七一年时她应该能想到她丈夫在一九五八年选作继承人的那个“可爱的柯西孩子”既不是她也不是克里斯廷,而是那尚未出世的婴儿。她们从来没见过那真正的遗嘱——我是证明人,巴迪·丝克的老婆负责公证——把一切都留给凌霄。一切。一切。除了一艘船给桑德勒·吉本斯。这是不对的。如果他们让我看看我在一九六四年签的是什么—那时治安官威胁要让他倒闭,小孩子们骂他,街上乱作一团——我或许可以在当时就阻止他,用比较好的方式,不让他把我们为之操劳的一切留给那个人——她宁愿送人也不愿住在那里甚至附近,宁愿炸了它也不愿让它立在原地,时时让她想起为什么她不能踏上那儿的台阶,却成了渔船上真正的消遣。不论他的内心作何感受,那是不对的。假如我在一九六四年就看到,而不是等到一九七一年,我就会知道那七年里看似自怜与悔恨的一切其实是报复,也会知道他对家中女人们的仇恨无穷无尽。她们先是让他失望,接着公然藐视他,然后把他的家变成一个桶,里面装满了聒噪的母螃蟹,把他一生的劳作变成黑人历史中的教训。他不明白,其实美梦只是涂了口红的噩梦。不论他是否真信那一套,我不会让他把家人扔到大街上。梅已经六十一岁了,她能怎么办?在疯人院里安度晚年?留心也快四十一了。难道让她回到自从杜鲁门时代之后就没和她说过话的那个家?还有克里斯廷——不管现在什么状况,总是不能长久。解决办法只有一个。毛地黄起作用很快(毛地黄可以引起心力衰竭。),如果你知道怎么弄的话,而且痛苦不会持续很久。他的头脑已经不清楚,而且他八十一岁了,身体也不会再有起色。那需要勇气。没等殡仪馆的人上门,我就把那份没良心的东西撕了。我的菜单很管用。给她们一个互相联系的理由,或许能明白舌头有多宝贵。如果善加使用,可以让你远离警头怪的视线——它们猎杀绝望的女人,还有顽固的没教养的孩子。那并不容易,但我知道,至少有一个女人成功了。就站在它们大大的帽子、水淋淋的胡子下面吓跑了它们,只用了一个字——或是一个音符? 她的伤痕消失了。每过一段时间,我就会去公墓里,坐在她旁边。只有我们两个会来看他。他墓碑上的字让她不悦,她交叠双腿坐在上面,红色连衣裙的皱褶藏起了那侮辱:“理想的丈夫。完美的父亲。”除此之外,她似乎很满足。我喜欢听她给他唱歌。唱那首粗俗的、乡野的、曾经腐蚀了所有来跳舞的客人的歌。“快回来,宝贝。现在我明白了啊。回来吧,宝贝。拉着我的手啊。”不知她是不了解我,还是原谅了我做过的事,因为她毫不介意我就坐在几步之外聆听。但是有时她的声音透着那么多对他的渴望,让我不能自已。我想要一些回报。只给我的。因此我也加入,一起哼唱。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